其四,作为两宋罄竹难书的大奸臣,最大的危害就是致使国家最终陷于灭亡之境地。
◇从王安石变法看是他忠臣还是奸臣
王安石太出名了,一次“改革变法”之举,惹得当世后世对他的谈论纷争不休,其名气甚至盖过了宋朝的皇帝。讨论者或是偏激地指责北宋灭亡的始作俑者就是王荆公,抑或是对其大肆褒奖,更有者从各个角度对此人深度剖析,以求得证据说明他变法的不易。那么,他到底是忠还是奸?本章就从变法一事细谈,还原一个最真实的王荆公,也给你一个真实的北宋全景。
究其本源,宋朝在立国之初,就不如前朝:汉唐时期的幅员辽阔之势不复存在,少数民族的崛起和发展,致使整个宋朝一直面临的是“卧榻之侧,他人酣睡”的局面。因此打仗这个事情是一直都不能避免的,加上宋太祖面对这样的格局,恰恰反其道而行,实行重文抑武的国策,同时宋朝又是历史上第一个全面施行募兵制的朝代,这就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为了抵御少数民族的进犯,宋廷多次增兵添将,导致军饷浩繁,加之朝廷冗官现象和宋朝皇帝的挥霍无度,没钱了就开始变相增加财政税收,甚至有竭泽而渔的倾向。一言以蔽之,整个宋朝的财政危机比想象中严重。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范仲淹组织的“庆历变法”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恶化,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王安石进京述职,带着他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上奏仁宗皇帝,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以求实施变法,遭到仁宗拒绝。
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皇帝效法尧舜,简明法制。此时的皇帝是非常崇拜王安石的神宗皇帝,神宗二十岁继位时,就提出“天下弊事甚多,不可不改”“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大臣宜共留意节用”。
相对于司马光的大刀阔斧裁减经费,改变冗费失控的措施,神宗当然是喜欢王安石“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方案。于是乎,借着皇帝的支持,为了改变宋立国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进行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举国上下风风火火掀起了改革变法的浪潮。而他的变法最出名的观点则是: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王安石以此作为宋朝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开始了全国范围的理财,其中包括:生财、聚财、用财三个主要内容,具体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变法举措。
从王石变法的初衷来看,“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是其主要目的,变法的推行确实使得财政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似乎没有达到王安石预期的效果和目的。例如青苗法一则的实施性放在农业社会来看,不可能有合适的方式来高效完成这个超时代的经济调节任务,因为青苗钱散给富人,富人再转而贷给百姓,等同于现在资质好的人在银行获取利息低的贷款,再转而以月息甚至天息的高利息贷给资质不好的人群,同时官吏从中作梗,非但没有达到“去其疾苦,抑兼并”的目的,反而助长了兼并。当时反对变法的对立面,以苏轼等人为主的保守派文人对此大肆抨击:吏缘为奸至倍息。
真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免役法也是,各级官吏趁机有意多征收,大捞油水,反而是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当远大的理想放在不合时宜的社会中去运作,其造成的弊端会远远大于收益。同时,不成熟的信贷模式更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这种在实施过程中变相地“加赋”的方式,使得原本一无所有的百姓变成了债台高筑的“老赖”。其中利用此法的奸臣,与民争利,使得天下怨声载道。纵使王安石没有像蔡京等人一样直接做出残害百姓、贪婪奢侈的行为,但是他是蔡京等人的提携者,是各项变法的倡导人,一场赌博带来的输局,这个责任他必须得承担,宋时百姓骂他是“奸臣”倒是便宜了他。
王安石变法涉及面颇为广泛,除了上面简略分析的富国之法利弊,初始目的中还有“强兵”,因此变法除了“富国六法”外的重心便是“强兵四则”。
“强兵四则”为:
免役法(民众以交钱的方式代替差役)。
保甲法(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养马于民,政府收购)。
“强兵四则”一出,原来民间的散团被纳入有序的编制。宋军对外交战时,兵强马壮,改变了以往对峙辽、夏的弱势局面,使得宋兵在河湟之战、讨伐西羌中战斗力有一定的提升。
但是王安石变法出现的“国富兵渐强”的时间是短暂的。不成熟的变革体系弊端重重,随着旧党的再三攻讦、体系的短板暴露、各党之间的争斗,以及高太后的哭闹,神宗不得不把王安石贬到江宁去,以司马光为首的“元祐派”重新回归中央。变法体系中暴露的弊端影响到了千万民众,朝野上下旧党步步紧逼,乡野之外咒声四起,朝廷内部的政治斗争也愈演愈烈,都导致变法改革在短短几年内被支持、抛弃、复立,再抛却、终止。
按理说王安石的整场变法行动,其实只有一个目的——维护国家利益,也就是皇权的利益。这个时代,是皇权高于一切的时代。王安石的理财手段,就是为神宗皇帝理财,但是其施行的过程,不可能直达改革的第一线,而是需要层层的官僚体系来实施执行。处在中间环节的官僚阶层,就是导致变法实际结果和预想结果差异化的重要因素。这就好比语言的表达和传播中,表述者所讲的内容最终到达第一线的内容比例可能直接缩减到百分之十。
同时,维护皇权的利益就意味着破坏了既得利益者的权益。看下当时的反对派,也就是朝中吵得最激烈的保守派的组成部分:司马光、韩琦、吕公著等,都都是文坛巨匠,其下的门生故吏遍布全国各地,影响非常大。而王安石的变法势必触犯了势要之家所谓的利益,加之保守派的反对,朝廷之内的党争就不可避免地开启了。变法派和保守派的争斗往往又伴随着地位的升降沉浮,其激烈程度从前面所讲述的蔡京的升迁罢免频次就可见一斑。而这个过程中,保守派要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改革派出于皇权利益考量,就要打击由来已久的特权阶级的利益。恰好这又是一个旧制的时代,改革派相对于保守派的博弈力量始终太过薄弱,使得整个变法步步艰难,效果也大打折扣。
最令人感到无奈的则是,本来变法是出于维护皇权的目的,实行过程中,地方官僚却变成了假借皇权之名,对百姓进行搜刮。在巍峨如泰山的皇权面前,普通百姓想要保护私人财产,犹如拿鸡蛋去碰石头,是无力的。这就使得百姓产生危机,并且开始不服从变法,大骂王安石为奸贼。
整个封建王朝,就是一个皇权至上的社会,并没有所谓健康的民间商业资本来支撑类似王安石变法的措施。这些涉及经济的改革,要建立在健全的法制和市场经济环境当中,除了金融、税收等专业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司法的独立公正。而这些在当时的社会中根本没有办法施行,商贾之事是皇权社会的官僚机器无法承担的,青苗法也好,市易法也罢,如果没有放在法治至上的社会里,是不能有效施行的。
然而,这不是一个法治的朝代,而是一个皇权至上的时代。
自南宋到清末,王安石一直背负着北宋灭亡之罪人的骂名,其变法改革的失败,最终造成他“奸臣乱国”的罪责。
改革之路本身就是一场赌博,谁也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赌赢了名扬青史,赌输了则是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往事悠悠君莫问,回头。槛外长江空自流。
——王安石《南乡子》
◇蔡京——北宋奸臣之首
《易》曰:“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君子虽多,小人用事,其象为阴;小人虽多,君子用事,其象为阳。
宋初,五星聚奎,占者以为人才众多之兆。然终宋之世,贤哲不乏,奸邪亦多。方其盛时,君子秉政,小人听命,为患亦鲜。及其衰也,小人得志,逞其狡谋,壅阏上听,变易国是,贼虐忠直,屏弃善良,君子在野,无救祸乱。有国家者,正邪之辨,可不慎乎!作《奸臣传》。
——《宋史·奸臣传》
自古多奸臣,尤宋朝为最,一部《宋史》前后两宋共记载了奸臣十五人。
两宋被列为“奸臣”的人数众多。《水浒传》有载宋朝四大奸臣(蔡京、高俅、童贯、杨戬),宋徽宗时期亦有“北宋六贼”(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彦)。
那么既为四大奸臣又为“六贼”的蔡京、童贯是何许人也?
(一)升迁路,两面三刀
蔡京是化仙游人,在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高中进士第,后调任为钱塘尉、舒州推官,累迁为起居郎。蔡京有个弟弟叫蔡卞,王安石上台后看中了蔡卞,收做了女婿,蔡卞就连升三级成了中书舍人。弟弟升了当然要拉哥哥一把,蔡京出使大辽应对得体,回来成了中书舍人。短短数年,蔡京由地方官员变成朝中大臣,受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重用。恰逢王安石推行变法,因此蔡京成了王安石变法的坚决拥护者和得力干将。
但是王安石变法一直遭到众多反对。宋神宗死后,其子哲宗继位,高太后临朝听政。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司马光任宰相,下令废罢王安石推行的新法。虽然蔡京很合时宜地跟随政府指令,按照限令于五日内在开封府所属各县全部改募役为差役,受到司马光的称赞。但在反对派面前,这个兴化之子却无立锥之地,终被逐出京城,日子一天不如一天。但是司马光喜欢他,因此蔡京由知成德军改为知瀛州,调到了成都。谏官范祖禹论说蔡京不可用,于是改为江、淮、荆、浙发运使,又改知扬州。经过在郓州、永兴军任官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再知成都。
元佑八年,哲宗亲政,重新使用之前的变法者,任命章淳为相。不久,蔡京回京,任户部尚书。《重刊兴化府志》说,“章淳复变役法,置司讲议,久不决”,蔡京见状,主动上前积极配合,帮章淳解决问题。京谓淳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尔何以讲为?然之,雇役遂定,差雇两法。”这一记载说明,蔡京对王安石十分敬仰,对他的新法很有研究。十年后,蔡京再莅其事推行王安石变法,易如反掌。
此时便可以看出蔡京确实是个随波之人。
因为章淳、蔡卞得政,力排元祐党人,紧接着就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文及甫冤案”,史料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