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的黑衣人踉跄几步栽倒在地,手上大刀无力去握。
眼看自己身体在抽搐了。
远处受伤的同伴亦是如此,比他更严重,甚至开始痉挛起来。
“你,你对我们做了什么?”他惊恐,“软筋散?”
不,如果只是软筋散,不会让他们落到这个地步。
“卑鄙!”
“半夜刺杀我,还好意思说我卑鄙?”陆筝捡起地上的大刀,黑衣人有心阻止却无力,只能眼睁睁看她捡起刀,“再问一遍,谁让你们来杀我?”
逃命可不是白逃的,武功不能显露,她有的是其它办法。
比如下毒。
一如两个时辰前,如果澹台冥真要取她的命,她自有方法自救。
黑衣人见杀她无果,索性齐齐咬舌自我了断。
“小心他们要自尽!”
阿大还是晚了点。
三具尸体温热得很。
陆筝瞳孔一缩,随后低头,挡住那张微微苍白的脸。
她有所猜测,不过是为以防万一弄错,谁知这几人如此烈性。
阿大拉下他们的面巾:“的确是草原的……公子!”
赢离见她安然无事,那颗一直紧悬的心落下,赫然晕了过去。
阿大几人身上同样带伤,已经是强弩之末。
如果再有人追杀,他们都得交代。
陆筝心情复杂,罢了,看在他刚才让她跑的份上,就再救他一次。
陆筝取出一丸药让阿大给赢离喂下,保住他的命:“找个客栈,我好给他施针。”
阿大几人赶忙点头。
受伤最轻的阿二问:“姑
娘,这几具草原人的尸体要给您留下吗?”
他手中拿着的瓶子是化尸水。
“不用。”
澹台冥是万俟敏的王兄,不说他肯定不会帮她,就单那个发疯得见人就咬的性子,她也不想让他作主。
陆筝的嘴还有点疼。
次次咬她。
当真是属狗的!
阿大推着赢离去到最近的客栈,原本在打哈欠的小二见到这浑身是血的一行人,彻底没了瞌睡。
“你们……”
阿大直接丢出一张百两银票:“两间大厢房,另外再准备几桶热水,天亮就走。”
小二迟疑的去找掌柜,掌柜暗骂一句都带武器了你还敢来问,再说又不是没给钱。
住一晚一百两银票,赚大发了好吧!
“几位客官上面请。”他笑眯眯的把几人请到天字房,“热水马上好。”
阿大把赢离抱上床榻,守在旁边,阿二阿三则各自处理伤势。
赢离的呼吸极弱,手腕也极凉,配上他这身艳红衣袍和鲜血,活脱脱像个死人,可是再像,也褪不去他脸上的绯意,美得让天地失色。
病秧子,最惹人怜惜。
陆筝先替他把脉,再取出银针,也不问什么就下针。
这病美人的身体比昨晚相见时更差了。
如果不好好调理,活过二十五都难。
陆筝驱除了他身上的一些暗疾:“拿纸笔来。”
阿大赶紧奉上纸笔。
他虽没见过陆筝,却也听说她能治公子的腿。
是以才放心让她为公子施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