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室里的空气似乎凝固了。
在让人窒息的沉默中,内森琼斯扶着软皮包裹的床沿,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站起来。他的腿骨瘦如柴,那囚服空荡荡的,随着脚步的迈动而扭曲。他在床上坐下,像个孩子一样用手托着下巴,好整以暇地欣赏了一会儿访客惊疑不定的神情。
许久,看够了热闹,老琼斯好心地决定多说几句。
常言道,疯子之所以是疯子,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和常人不同,他们的思维是跳跃的,混乱的,但从他接下来的叙述中,却看不出半点疯癫的痕迹。
“你刚出生的时候,泰莎和我都高兴坏了。”他开口说道,“我冲进去的时候,产房的血腥味还没散尽。泰莎把你抱在怀里,抚摸着你脏兮兮的小脸。瞧啊,内,她说,我们的儿子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小东西。”
再一次,这段话也完全不再欧文的设想之中。
他皱起眉头,不明白这场对话究竟会奔向什么方向,也不明白一个囚犯回忆的目的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想要的讯息也许就隐藏在对方的字里行间,因此即使被内森提起母亲名字的行为激怒,他仍然不动声色,置若罔闻。
但接下来内森说的话还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我比泰莎更早意识到你的异常。”那罪犯继续回忆道,“在你几个月大的时候,所有接触过你的人都会为你牵肠挂肚。一开始,我以为只是你讨人喜欢,但我很快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你把自己的情绪投影在其他人的思维里,让他们跟着你的快乐而快乐,跟着你的烦恼而烦恼,当你欢笑时,连最愁眉不展的寡妇都喜笑颜开;当你哭泣时,连没心没肺了一辈子的人都默默垂泪。”
“等你到了三岁,我和泰莎已经完全束手无策。当你愤怒的时候,你对泰莎说走开,她不得不捧着刚准备放下的茶壶走到客厅,任由茶水烫伤半边手掌;当你高兴的时候,你说留下来陪我玩,我和泰莎一天都走不出家门,只能苦笑面对上司和学生的电话轰炸;当你十分渴望的时候,你说爸爸我想要这个玩具,无论家里当月的经济条件如何,我都必须把小到玩偶大到充气城堡的东西买下。”
内森的眼神失去焦距。
他说话的语气是无限厌倦的,但不知怎的,嘴角却隐有笑纹。
时间分秒流淌而过,整个囚室只能听到两人此起彼伏的呼吸声,似乎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这穷凶极恶的囚徒才又怔怔开口,说完了自己一辈子都想说的话。
“欧文,”他平静地控诉,“你想要的,你就得到。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这些话仿佛在空气中投下了一枚炸弹,炸得欧文头晕眼花。
他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童年往事,即使这些事真的生过,那时的他也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可能保留清晰连贯的记忆。想要的,必得到,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指控,庞大到能力拥有者自己都感到害怕。
但对方的语气不像说谎。
欧文喉头紧缩,咬牙切齿地将单词挤出“五岁那年你想杀了我,妈妈试图带着我逃跑,你就杀了她你还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这就是你解决问题的方式”
内森的眼神恢复了焦距,他再次露出了那种恶意的笑容。
“儿子,杀死那些人的不是我,是你。”
“如果你想耍无赖的话”
“难道你忘了可怜的乔吗”内森故作同情地蹙眉,”上帝保佑可怜的乔纳森,才活到十岁就遭到毒手。”他咧开嘴角。”那天我们出去放风,这条新闻播放的时候我正和企鹅一起吃午饭,你不知道我有多快乐。那天我真的以为人们总算现了你怪物的本质,但很遗憾,仍然被你逃过一劫。”他厌恶地皱了皱鼻子,“这世上大部分人都是庸才,根本不足以看破你的伪装。”
乔。
这个名字是个禁忌。
每个校园里通常都有一两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欧文上小学时,哥谭小学的霸王大概就是家境殷实的乔纳森。
有时候大人很难想象孩子们的恶能到达什么地步。
如果说在别的城市,孩子们把美国队长当做偶像,那么在哥谭,孩子们则狂热地崇拜着街头巷尾的“老大”们。匪帮文化耳濡目染,原本就早熟的孩子往往能爆出更恐怖的恶念。
乔纳森在哥谭小学有着不可抹去的丰功伟绩。撕情书,锁衣柜,言语羞辱,这些都是小菜一碟,对那些他真正看不过眼的人物少数族裔,孤儿,红脖子,对他不屑一顾的女孩,甚至身材矮小或肥胖的人,他还会动辄殴打,泼脏水,烧掉对方的头。
小时候的欧文没少被他霸凌,但那时他刚经历了童年惨剧,在乔纳森小团体的威逼下处处退让。
直到欧文的年少好友安迪在家里用一根裤腰带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那年安迪九岁,在自杀的前天晚上,他接受了大庭广众之下的脱衣凌辱。乔纳森逼迫他绕着操场跑了数圈,口中高喊“我是一个死肥猪”,只因自己的新球鞋被不小心踩了一脚。这种羞辱显然过了安迪自尊心的底线,他没有勇气抗拒,只能选择了一劳永逸的结局。
在遗书里,安迪写道我知道自己是个没勇气的人,但这也许是我做过的最有勇气的事。
欧文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一次在课间站出来反抗了乔纳森。“下地狱去吧”当时他这样说,“安迪没有杀他自己,是你杀死了他,像你这样的坏种就应该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