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最早提出了“忽”的思想。《论语》记载:子贡曾问孔子:“有一个可以终生不渝地履行的字吗?”孔子回答说,“那就是‘忽’字吧!自己所不喜欢的事,就不要施加到别人的身上。”(原话:“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后的大儒们对此都做了继承性的挥,如孟子认为人只要坚持据“恕”而行,就接近“仁”的境界了;朱嘉则认为“如就是推己及人。
于是,“恕”字,在传统意识中已成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的原则之一。正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洪应明继续论述了“恕“的具体应用。《菜根谭》论及“恕”的几段话语,指出了在待人接物时应持推己及人的态度。
按照“恕”的原则,他主张自己应节制情欲,不应自己宽恕自己的过错与失误;但对于别人的合理情欲,则应以顺应和引导的方法来子以宽恕谅解。即使是在家庭内部,也唯有执行了“恕”的原则,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才可以和睦融洽。他使用疑问的语气,反对了当时流行的意识:执行贯彻“恕”的原则,仅是为了求得自己的舒适顺畅。
一个“恕”字,强调的是对别人尊重,并表现为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所以,至今它还有着非常重要的伦理价值和生命力。通常情况下,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每个人的社会角色都是相对明确的,如在商店内,一个人在购物,那他就是顾客,另一个人在接待顾客,那她就是售货员,此时顾客与售货员之间能否互相尊重,能否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将决定着购买过程能否完成和购买数额的大小,特别是在售货员的一方,如果她能体察顾客的喜好需求,待客热情周到,无疑会有助于商店的盈利。反之,就会给商店的信誉带来损害,招致门庭冷落鞍马稀的局面。所以,一些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熏陶的近代民族企业家,都注意到了“恕”的应用。如宋裴卿开办的天津东亚公司,就高悬着用大字写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愿人怎样待你,你就先怎样待人”的训条,以此来要求公司的各级人员要和颜悦色地对待顾客,不能贪一时的营业额而不负责任地将伪劣产品推销给顾。。。。有如此,才能增进供需双方的感情,使公司迎来-批又-批的回头客。这反映了公司管理者的管理有方。
实际上,经商者与顾客交际应酬须讲究“恕”的原则,只是其中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论是在家庭、单位或是多种其他场合中,“恕”的原则都是我们所应坚持奉行的,它使我们能以自己之心去体悟别人的合理要求,不逆悖别人的合理情意,节制自己,不执着于自己的意愿与利益,学会并更好地为别人看想,君子的处世风度也因此而得以成立。在此基础上,才可使人人都能生活在以和为贵的社区中,这就是一个“恕”字给人们留下的最现实的启迪。
还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类似“恕”的原则与意识,并不仅仅是中国或东方文化所特有的。如作为西方文化源头之一的《圣经)就有言:“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别人。”现代物理学巨匠爱因斯坦则说:“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者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
天下的道理是相通的,东西方文化对此的认识,真可谓不谋而合。难怪今天的老外们还称赞孔夫子把如此有价值的思想,全浓缩在一个“恕”字之中。如果记住一个“恕”字,履行一个“恕”字,就会终生受用不尽一不管你是在此时或彼时,身处何方和什么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