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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了了之(第1页)

2o12年,二十九岁的我像是走进了一条黑暗的没有尽头的隧道,四周没有一丝光亮,没有一点外援。

婆家娘家,都是那么不靠谱,都完全靠不住。

假如没有孩子,我极有可能撑不下去。

但是看着孩子嫩白的小脸,看她饿了时哭得那样伤心,我抱着她柔软的小身体,一遍一遍地给自己打气,让自己坚强。

“不要怕,你还有工作,你和孩子好歹可以生活下去,假如你没了,孩子能靠谁呢?她只会更可怜。”

我在内心开始跟自己对话,一个我跟另一个我互相劝慰着,扶持着。

我不能让我的女儿比我更可怜,我应该让我的悲剧就在我自己身上结束,绝不能再让女儿重复我的不幸,我要让她正常地、健康地长大。

我开始一点点振作起来。

自然,那个国庆节家庭聚会上关于离婚,并没有形成一个一致决议。我也意识到,那个时候确实不是离婚的时机,孩子太小了,我需要继续忍辱负重。

我就这样抱着孩子重又回到了婆家。

在白天孩子睡着,公婆都不在家时,我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思绪会飘的很远,会想起我跟老公王晓峰认识的种种机缘巧合。

要不是我中考失利,怎么会遇见他呢?

上初中时,我学习成绩一直非常拔尖,始终保持着年级前三名。

大概是初二第二学期吧,春末夏初的一个下午,上完课之后的课外自由活动时间段,我做完了所有作业来到教室门口,看到值日的同学在打扫卫生,他们将教室前面的空地打扫干净,正在往上面洒水,有两三个同学蹲在窗台上认真的擦着玻璃。

有名男同学从教室后门出来,绕到了前门,来到我面前,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让了点路,但是他却不进去,而是驻足站在了我对面,他问我:“作业都做完了啊?”

我有些意外地简短回答道:“是啊。”

他笑了一下说:“这么快,好学生就是不一样啊!”

随即他将一本书晃到我面前,说道:“想不想看?嗯,给,借给你。”

说完将书递过来,我本能的抬起两条胳膊来,他将书往我胳膊上一放,就迅地闪进教室去了。

在无数个平淡的千篇一律的上学放学的日子里,这个小插曲无疑是扔在平静湖面上的一颗小石头,它在我的心里荡起了一圈圈涟漪。

这名男同学叫林建云,家离学校很远,每天需要骑自行车十多公里上下学。当时在班上成绩很一般,我之前也没有特别注意过他。

那天走在放学路上,我就一直在琢磨,他为什么会那样突然地主动借书给我呢?我已注意过书名,叫《人生》,作者路遥。

我拿到他的书之后没几分钟放学铃就响了,还没来得及翻开看,我将它跟其他课本一起塞进书包背回了家。

到了家里,母亲照例不在家,下地干活去了,过了一会儿父亲也回来了,他放下自行车,喝了几口水,就拿着农具下地去了。弟弟见父亲一出门,就跑出去玩去了,这是他多年的习惯了。

家里剩下我一个人。我喂完鸡,喂完猪,然后开始准备做饭。饭做的差不多了,大家都还没回来时,我这才有时间拿出那本书翻开来看。

那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小说。

之前我能接触到的课外读物就是叔叔们用过的高中语文课本,我在那些课本里读到了《项链》、《渔夫与魔鬼》等一些终生难忘的故事。

我刚一开始看《人生》,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故事的背景跟我们村子是那样的相似,因而非常有共鸣。

读完这个故事我已顾不上琢磨林建云同学为什么会给我借书这事儿了,我期盼着他能再借我一本书,结果之后他再也没了动静,我在等着他要回他的《人生》的那段时间里,将这本书又读了好几遍。

他却一直也没来找我要。学期末快要放假时,我将书还给了他。

我拿着书走到他的座位旁边说:“林建云,你是不是忘了你借给我的书了?”

林建云很羞涩的笑了一下,说:“哦,对呀,忘了,忘了。”

我将书放在他桌子上,说:“这本书很好看,谢谢你借给我啊。”

这时候他后边的男同学给林建云后背上擂了一拳说:“好啊,你这个家伙,有好书你都不借给我,偷偷借给女同学了!”

林建云的脸红到了脖子根,低着头佯装做作业,不再说话。

我们班上的女同学大部分都瞧不起我,因为她们穿的都比我漂亮。有几个学习成绩较好的,她们平常会跟我讨论一些有难度的题目,但也仅限于题目,内心里对我是很鄙夷的,从她们眼神里看得出来,我绝不是她们的朋友。

但是男同学很多都不会在意这些。因为我长得乖巧好看,像个妹妹,在学习上又常常给予他们帮助,告诉他们某一类的题怎么解,他们大多都对我比较友好。

大部分时间我仍独来独往,没有朋友。我内心太自卑了,将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只关心学习成绩。

进入初三以后,学习变得紧张起来,当时我的目标就是中考,考上当地的师范学校,这也是父母对我的期待,他们认为读师范学校几乎不花什么钱,读三年出来就能工作,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母亲沈秀兰还说,当老师寒暑假还可以给她做饭。

尽管我非常不愿意当老师,但也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我都那么大了,连属于自己的一件衣服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去妄谈别的更大的追求呢?

或许这对我来说是最适合的路吧。至少,工作了,我就可以有钱给自己买衣服了呀。

我在为中考全力以赴的做着准备,但偶尔思想也会开小差,会想到那本小说《人生》,想到那本书的封底对作者路遥的简介,让我觉得作家才是最有魅力的职业。

我在作文本上试着写了一篇关于《人生》读后感,里面表达了我想当一名作家的想法,竟然不小心被语文兼班主任刘老师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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