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秦时宜有阴阳眼的话,就能看到他很久很久没再见过的人正倚在书架旁看书。
那人永远凝固在了24岁,所以一直都是那副斯文俊秀的模样。他的灵魂不需要吃药不受病痛折磨,但同样不浮躁,而是静谧谦和的。
而秦时宜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
他今年28了,许久不来老宅,竟躺在书架旁那张摇摇椅上睡了过去。他身上穿着高贵典雅的高定西装,修长的腿慵懒地交叠着。天鹅颈那样后倾着,肌肤近乎透明,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他周身笼罩着淡淡的梨花香,已经是打了加强抑制剂的效果。Omega基因越优秀,信息素的威力便越大,他的皮肉都像能凝出梨花露汁来,让人沉迷让人疯狂。
秦时宜比少年时瘦了不少,脸颊旁也没了婴儿肥,每一寸皮肉同骨头契合的刚刚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望去都令人赏心悦目。如果说当年丧夫之时的他倔强楚楚惹人怜爱,现在便是带了刺的妖艳玫瑰,散发着成熟的韵味。
一阵凉风吹过,陆延林依旧改不了做无用功的习惯,他下意识去关窗,秦时宜却被吹醒了。
“现在天气凉,穿这么少怎么行?”陆延林无奈看着秦时宜叹气。
秦时宜摸了摸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沁出了一滴晶莹的泪。他面无表情地擦去,随后才将书房又好好整理一遍,抚摸过那人看过的每本书。
以后大概就来不了了。
秦时宜从前不爱看书,最后也没完成那个人希望他顺利毕业的心愿。后来那个人死了,他反而看了许多许多书。
陆延林说的没错,看书可以明智。他现在变得很聪明了,也许和陆延林一样聪明。
但是,他宁可自己永远都是野蛮的无礼的。
秦时宜离开老宅时小心的落了锁,走在巷子里,接过一个电话。
作为鬼魂的陆延林确实比较喜欢阴天,雨天他会被淋的湿漉漉的很不舒服,晴天的阳光太过灼热。
陆延林听着秦时宜语气欢快地和对面的人说话,原来是婚礼有些麻烦他们处理不好。
“时宜,婚礼那几天天气不好,要不然往后挪挪?”陆浩天在电话那边道。
“可是我算好了日子。”
“好吧,那听你的吧,不过郊外那个山庄挺远的,真的要在那里办?”
“那里景色特别漂亮。我和陆延林的婚礼就是在酒店办的,太普通了,我一点也不喜欢。”
听到陆延林这个名字,陆浩天又较起劲来了:“好,都听你的。”
这个名字既让他愧疚,又让他憎恶。
“婚礼结束我们就领证?”
“嗯。”秦时宜嘴角微微上扬。
“那天我就可以拥有你了。”陆浩天心猿意马道。
秦时宜笑笑没再回。
陆延林结婚前和秦时宜相处的日子并不长,只是小时候见过,后来再见相处也觉得喜欢,便定了这门亲事。
他也不知道原来秦时宜不喜欢他们的婚礼。
不过陆浩天能补一个更完美的婚礼给他,陆延林也觉得宽慰许多。
婚礼的一切都按部就班,顺利极了。
试婚服那天,陆延林看着秦时宜一件件换过去,都很漂亮,衣服在他身上都焕发了光彩。
陆浩天显然也这么觉得,眼珠子都快瞪直了。
“我一刻都等不及我们的婚礼了。”他在秦时宜耳边轻喃。
“我也是。”秦时宜微哑的嗓音同样道。
婚礼那几天天气果然不好,阴沉沉的,狂风骤雨。整个山头都要被刮的摇摇欲坠一般,但在山庄里看雨景倒是别有一番魅力。
卢玉香一直都十分警惕秦时宜,从不吃他做过东西,时刻盯着秦时宜的动向。但是再怎么防备六年也过去了,有秦时宜操心他们的生活确实十分舒适。
他们也不相信,秦时宜放着大好日子不过,非要提起旧事,况且秦时宜看样子还并不知情。
等秦时宜和陆浩天结婚了,以后的陆家就是他们的孩子的,秦时宜实在没道理跟他们过不去。
人总要向前看。
“有几个房间能看山景、湖景和雨景,特别漂亮。”挽留老姐妹住下时,卢玉香倒是会夸这地方选的不错。
“不了不了,家里还忙着呢,谁有你家这样能干的媳妇,我还忙着给儿子收拾烂摊子呢。”
“也就是浩天压得住他,从前跟着那个病秧子他那德行你也不是不知道。”卢玉香句句话都要贬低陆延林,就好似是几年过去了众人就会认同陆家前少主的确没用,她儿子才优秀一般。
“没错,等着你抱孙子啊老姐妹。”
陆家送走了一个一个宾客,因着秦时宜把集团杂事都揽了下来,陆家三口人除了去集团里作威作福外的确不用干活。
于是依旧十分悠闲。
陆延林有感知,自己的灵魂快消失了,越来越透明了,最后的日子他也愿意陪着秦时宜。
他看着他们一家人团团圆圆地坐在饭桌上,上一秒还至少气氛和睦,陆承恩让新婚夫夫早点让自己抱上孙子。
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