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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林府(第2页)

若以诈人钱财罪处治,二叔应是杖七十,归还所得。可这里面偏偏搭了条人命,那要是按照谋杀罪论,不论首从,成者,斩首弃市。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王生性情刚烈,直接撞死公堂上,留下一句“伱们合伙害我”。使得此案虽无谋杀之举,已有谋杀之实。

许县令只打了陈淮津二十板,又罚去五十银,归还所得。这是将二叔单独拎出来,以诈人钱财罪惩戒。

又加以五年徭役,换的二叔的名字从案子上抹去。是不让他影响自己跟双喜,未来的科举道路。

真是好细腻的心思手段,跟这位许县令一比,再想想自己在书院中判的那些案子。

也难怪那些同窗会戏称他为:“铁面判官”“血手人屠”了。

哎,陈恒默默摇摇头,告诫自己:照本宣科要不得。

();()  “为一方父母官,当以律法为本,情理为根。”

想着县令大人当时说的话,陈恒提笔在纸上写道:一心一念皆为教化,所言所行只为改过。

也许许县令要提点教诲的人,不仅仅是二叔,还有他自己吧。

这夜,陈恒带着这份感悟,又拿出《大雍律》彻夜翻读,竟也多了些不同的体会。

九日。

是陈恒在家第五天,也是最后一天。虽然二叔还没回来,一家人还是提前过上中秋节。这夜月虽不算圆,但家人团聚就已足够。

爷爷跟夫子喝了许多,陈启只坐了一会,就陪着母亲月下散步去了。陈恒拉着两位姐姐玩起猜字谜,双喜最是跳脱,在周氏跟柳氏的怀中不停来回。

唯独二婶,因为二叔不在,笑得有些勉强。

第二日,陈恒便要出发去扬州,这次陪他一同出发的是夫子和师母。周氏顾氏当然舍不得自家孩子,可也知道这是每个读书人都要经历的过程,只能连夜准备东西让陈恒带走。

作别宁静的山溪村,马车摇摇晃晃的前进。

王先明趁着这個时间,给陈恒提点起拜访事项。

“你师母这位弟弟,在扬州担任巡盐御史,曾高中探花。人品、学识,皆是当世一流,你在他面前,不可失礼,当谨记……”

陈恒听着教诲,不住点头。

师母柳氏却听的很烦躁,挥手打断道:“恒儿,莫听你夫子瞎说。咱们过去是走亲戚,你见到我弟弟,喊一声伯父即可。哪有那么多规矩,要把恒儿弄得拘谨难受,我还不如让他在书院快活。”

王先明不敢顶嘴,只好委屈道:“知道了,知道了,都听你的,谁叫你才是如海的姐姐呢。”

探花?如海?陈恒忍不住皱起眉头。

突然他想起那张还被放在书院中的门贴,上面写的好像是个林字。

陈恒猛地一扬眉毛,急问道:“师母,他家女儿叫什么名字?”

“我没跟你说过吗?她叫黛玉呀。”柳氏侧过头,说着平平淡淡的语句。“你要是见到她,喊一声妹妹就好。”

如一道惊天霹雳击在脑中,陈恒生平第一次张着嘴,竟觉得半句话也说不出。

“我……”

“你这孩子,怎么给吓傻了一样。”

柳氏弄不明白,只是轻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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