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军摇头,他不欠钱。
相反,张富光欠他钱,最近的这五百没写欠条,但当初开饭店的时候,那两千块钱是写了欠条的。
顾建军不明白顾修问这个干什么。
“那可太好办了。”却见顾修嘿嘿一笑:
“法人,说白了就是公司的主要法律负责人,有任何债务和事故,法人都是主要担责人。”
“意思就是说,饭店现在关门了,但饭店的欠款和债务,责任都在法人身上。”
“从法律意义上,这欠款跟老爸你没半毛钱关系。”
“所有钱,都是张伯伯欠的。”
什么?
张富光吓了一个激灵,他没什么法律常识,但也觉得有点道理的样子:
“你……你胡说!”
“是不是胡说,张伯伯你找个律师问问就行了呀。”顾修眨眨眼。
“可是顾建国签了字的,写了保证书的,保证书上白纸黑字写了的,他承担饭店的欠款!”
“保证书又不是欠条,我爸也没钱你钱,债务自然不能转移。”
“就算是写了保证书,一样不用我们赔。”
说到这里,顾修摊了摊手:
“毕竟,欠款人还是饭店法人,就算是告到法院,这钱也是法人该赔的啊。”
什么!!!
三言两语,张富光直接被吓得一屁股坐地上,面色惨白,大呼造孽。
一万二啊!
这是要自己老命啊!
顾修却只是撇撇嘴:
“爸,走吧,本来你还打算平摊,不过看样子张伯伯不想平摊,那咱们也没必要抢着还钱。”
“可是……”顾建国看看张富光的样子,有些犹豫。
却见顾修眨眨眼:“他们还会来找你的,现在不走,难道你真打算给他们当冤大头?”
听了这话,顾建国心一狠。
说的没错!
他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为兄弟勒紧裤腰带,但绝对不能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
“走儿子,咱们回家!”
……
路上,顾建国一言不发,精神恍惚。
顾修叹了口气。
他很清楚,顾建国此刻到底有多伤心。
顾建国从小父亲早逝,母亲重病,连读书的学费,都是自己想办法挣的,可以说是一路苦过来的。
后来母亲去世。
顾建国更是成了个孤魂野鬼。
到厂里上班之后,对于对自己还算不错的张富光和王志勇,他下意识的便把对方当成亲人看待。
没结婚前,他一个月的工资基本上都分成三分来花。
即使是结婚后,隔三差五都会上门送点好东西。
说白了。
他顾建国有口肉汤喝,张、王两家绝对能吃上肉。哪怕他理智其实一直告诉他,他对于那两位来说只是一个傻头傻脑的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