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她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沈墨尘时她还没有出车祸。
他们是在大学时认识的。
当时沈墨尘是音乐社的成员,一次校外演出结束后。
却被一个醉汉拉住,醉汉口中一直冒着污言秽语。
陆芷晴正站在路边等人,见到这一幕陆芷晴还是不忍心。
那股年少的正义感使她血液喷张,于是她偷偷报了警,然后冲上前。
然后醉汉身后不知怎地,又冲出来几个黑衣保镖。
当时她顾不得那么多,框框就是干!
沈墨尘疯狂在旁边喊:“住手!”
陆芷晴却不敢停下,害怕停下挨揍的就是自己,直到最后泄了气,她才瘫软坐在地上。
沈墨尘连忙递了个眼色,几个保镖落荒而逃。
如今细想起来,却是早有预兆。
自己想过很多次,为什么一介醉汉要雇几个保镖。
她却从未想过那几个保镖是来保护沈墨尘的。
她见到保镖逃走,这才定睛看向面前的男孩。
第一次见到他,她羞红了脸。
因为沈墨尘穿着简单的白T,却依旧让人移不开眼。
沈墨尘就这么站在她面前,朝她伸出手:“今天多谢你。”
沈墨尘心想,多谢你,我还得给这几个保镖多发一些受伤补贴。
作为保镖,被打还不能还手,这得多憋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