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煜又点点头,杨铁锤就喜欢皮鞋,见到穿皮鞋的小鬼子就想扒,而自己好像是喜欢收集手枪,见到好手枪就挺开心。
宁煜随道:“团长,有人喜欢打火机么,你拿去换钱吧!”
李云龙双眼都瞪直了。
刚想下口就咬,但看到面精美的浮雕图案,也忍住了。
“难得你小子这么大方,这等好东西等着以后跟中央军的将领换装备,要是碰到喜欢这类东西的,老子能换一门大炮回来。不过你真的舍得?”
“这有啥不舍得的,点个火我用火柴一样可以,这是从小鬼子身摸出来的,我不是很喜欢。”
“好好好,不愧是咱新一团的兵,这觉悟就是高。”
程团长挥舞着战刀,在一边讥笑道。
“老李,人家有觉悟是自己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幸亏小宁入伍晚,要不然跟着你的时间长了,还不一定学成什么样呢!”
李云龙刚想回击,然后他就看到宁煜又拿出了一根黄澄澄的金条。
“大黄鱼!哎呀,哎呀,这是哪里来的?”
李云龙的脸都泛着油光,这可是硬通货,不管是买粮食药品棉花枪支,对方都抢着交易。
这种黄货的购买力,可不是那种票子能比的。
票子一直在贬值,但黄金还是原来的那个价值。
这么一根大黄鱼,可以让李云龙很长时间不用操心新一团的粮草问题。
程团长也不舞刀了,站在一边目光死死地盯着这根大黄鱼,嫉妒的面目全非。
“老李,你他娘的真是走了狗屎运,竟然能招到小宁这样的兵。小宁啊,你这眼神也不太好使,守着我们主力团不加入,竟然去参加了新一团。”
这几天的时间,旅部开过两次会,都是宁煜在做会议记录,他跟旅里的几位团长也早就熟悉了。
但是李云龙不知道。
他赶紧将宁煜拉倒身后:“老程,你怎么也认识宁煜?你一个团长没事干了,就盯着我们团的兵是吧!”
“李云龙,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不过,你要是愿意宁煜来我们团的话,我就做主给你两挺重机枪,五挺歪把子,再给你一个满编营也可以。”
“老程,看把你能的,你抢人抢到老子头了,当初忘记是谁手把手教你打枪的了?”
李云龙骂完又开始狐疑起来,就算是对方知道是宁煜带着人将坂田联队的指挥部打掉的,但也不可能用这么大的代价来换一个人啊!
两挺重机枪,五挺歪把子,一个满编营,这几乎都是772团一半的身价了。
这么多东西就为了换一个新兵,老程的脑子被驴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