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眠:?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一道白影窜了出来,小毛团儿爪子一伸,勾住了他的袖口,伸出温热的小舌头,把他指尖的一滴血舔走,吞了下去。
顾眠:!!!
这家伙是哺乳动物吧,不会有狂犬病吧?
他紧张兮兮地想了半天,最后想起来自己现在好像已经不属于哺乳类了。
很好,不用担心狂犬病了。
不过
顾眠看着手下哼哼唧唧还想舔他手的小东西。
那条刚才还像是被打断了似的右腿,变得灵活多了,看着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顾眠沉思几息,然后现自己指尖刚才还在渗血珠的伤口,已经只剩下一道淡淡的痕迹了。
顾眠:!?
好家伙,所以他穿的这条锦鲤,不但自带好运BuFF,还自带奶妈属性?怪不得男主战场上差点让人捅了个对穿都能活。
要不他干脆卖药去算了,锦鲤牌伤药,肯定三年之内就能成为京城富……
达咩!
顾眠一秒钟就否决了自己这个危险的想法。
伤身不说,万一被人现,他怕不是要被直接变成鱼片粥。
看来他以后要保护好自己,不能轻易受伤了,要不然
顾眠捏着小动物的后颈皮,慢悠悠地晃了晃。
只剩下这一个目击者了,要不要灭口呢。
小东西四肢划动,不停地想往他身上扑,顾眠把毛球按在座位上,揉了几把,小动物扭着脖子追着他的手闻了闻,见没有血珠了,不禁失望地嘤嘤叫起来。
顾眠:?
这小东西,怎么叫的这么耳熟啊。
他把毛团举起来,仔细观察了半天,忽然眯起了眼睛。
是你!
这绝对就是他在猎场看见的那只狐狸吧,他记得这家伙虽然一身白毛,但是尾巴尖尖是黑色的,形状还很均匀
顾眠把毛团转过去,拿起它的尾巴看了看。
果然!
就是这只没错了。
车外的男人还在不依不饶的吵闹,钱公公几乎要被这人不怕死的态度惊呆了。
“你、你可知道这是谁的车!”
四周已经有人开始向这边张望,若不是看着马车富丽堂皇,怕惹上麻烦,估计现在他们已经被人聚众围观了。
“你不用吓唬俺!”男人根本不吃这一套,“管你是谁的车,我主子也不是你能惹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