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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闻烁上前,递给何斯屿一张黑色金边帕,“既然回国了,就继续回乐队燃烧你的贝斯魂吧。我们随时欢迎你,何队长。”

话音一落,因倾斜的路面而低人一等的贝斯手小寸头,眼神一滞。

只是一瞬,何斯屿还是捕捉到了他的害怕和微微的不甘,毕竟他的能力远不及何斯屿一根手指头,如果何斯屿回来,闻烁不会百分百选他。

何斯屿轻蔑一笑,“在乐器上面撒一把米,这鸡弹得都比你们好,求我回去,你们有那个本事吗?”

其他人顿时语塞,到底有谁在求他?

“你真的要放弃音乐了?”闻烁嘴角一抽,“那年的意外对你的影响就这么大吗?大到让你下定决心辜负多年的鸟巢梦?”

何斯屿厉声打断他,“别跟我提当年,对你们没有好处!”

话音一落,闻烁的背脊突然笔直,伸在口袋里的拳头收紧了些,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何斯屿的双眸看,恨不得能有读心术,解读他的话中之意,想知道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狼尾和当年一样无条件地站在闻烁这一边,“当年就是个意外,谁也料不到那一排灯会掉下来,也不会有人能算出来你那天站在了主唱的位置。”

闻烁跟着说:“斯屿,不管你怎么想,那次都只是个意外,我也是在你退出乐队后才担负起队长的重任。”

说完,他用着同情的表情瞥了眼何斯屿的后脑,甚至还伸手要去触摸。“辛亏你只是受了皮外伤,但既然只是皮外伤,你为什么非要退出乐队不可呢?”

何斯屿猛地偏过头,诡秘地拧眉,莫非他知道了他耳朵受伤的事?

片刻的沉默后,他低低一笑,“总是做立于鸡群的鹤会很累的,只可惜你这辈子都体会不到。”

“因为你太普通了。”

话一说完,他便拔腿潇洒地展翅飞去,不用看就知道此刻的某人脸色有多难看。

这个“普通”包含很多,论出生,闻烁出生在农村,多年来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如果没有何斯屿一家的资助,他根本没机会碰音乐,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论样貌,他站在何斯屿身边只能起一个衬托作用;在天赋和能力上,他输的更惨,如果何斯屿的天赋是一颗星辰,那他只能算是一粒灰尘,虽然放在宇宙中都十分渺小,但不是一个层次。

普通的他在算计人这方面,连做法也是漏洞百出,他好奇的是为什么何斯屿不戳破呢?

狼尾对着何斯屿离去的背影骂骂咧咧,觉得不解气,还愤怒地把气撒在无辜的母鸡身上。

“别把它踢死了?”闻烁回过神,低声说道,“一会儿还得给人家送回去。”

寸头总算是松了口气,他有些不解,“一只鸡而已,他都骂我们是鸡了,干嘛还要给他送回去。”

闻烁扬起嘴角,“你难道不想知道你们的老队长住在什么地方吗?”

今天的花售罄的很早,关店之后姜早还领了些新招的工人去花圃摘花,结束所有工作已经是傍晚五点,在木屋休息的她突然想起一件事——要给梅阿婆炖老母鸡。

出发去小洋楼之前,她先去了一趟商业街,京音说那最近开了一家鸭货店,味道完胜其他家,她决定带点回去吃吃。

“来点什么?”客人爆满,老板急冲冲地问了一句。

“鸭头、卤鸡腿、五花肉、鸭脖、鸡翅尖各来两斤,要麻辣的。”梅阿婆的口味与她的出奇的一致,她就按着自己的口味买。

“好的,稍等。”

姜早不经意偏过头,看见四男一女站在路灯下,几个男生手里都夹着没有点燃的烟,估计是因为女生不喜欢烟味。

倒有些绅士,姜早想着,视线冷不丁下移,看到了躺在地上瑟瑟发抖的老母鸡,和那有标志性的红绳。

老母鸡怎么在这,何斯屿又去哪了?

“您好,您的打包好了。”

老板的话将她的视线拉回来,放在那排卤味上,“老板,剩下的都各来一点吧。”

也不知道他喜欢哪种。

“好嘞。”老板爽朗一笑,不到两分钟就递出一个袋子。

“谢谢。”她接过。

离开时,姜早路过那群人,听见他们正在苦恼怎么处置这只鸡,一只鸡能怎么处置,当然是割喉放血然后一半放进砂锅熬成汤,另一半爆炒了,光是想想就会流口水。

“你不是说见到何斯屿了吗,他人呢?”兰芷问向闻烁。

“我们真的见到他了。”闻烁苦恼地挠挠头,“我也是没想到这个破地方居然没一个人认识他,打听一圈也没打听到。”

听到何斯屿的名字,姜早停下脚步,她指着老母鸡问道:“你们是在找提着这只鸡的何斯屿吗?”

闻烁闻声扭过头,“你认识他?”

“认识。”姜早轻微点头,感知到突如其来的打量目光后,极速捕捉过去,被撞破的兰芷立马低下头。

“你们沿着这条街一直走,然后在第二个分叉口向左拐,那有一家花店,晚上八点之后他都会呆在那。”

说完,姜早又看了一眼出神的兰芷,温紫苑经常带她出席大大小小的宴会,再加上大四那年的求生之旅,她已经学会透过表情和小动作揣测别人的心理。

这姑娘在听到她说她认识何斯屿时,眼里透出隐隐的敌意。

看来她跟何斯屿很熟悉。

兰芷也注意到了姜早的目光,笑着迎上去,“你说那么多我们也记不住,能不能麻烦你送我们过去一趟。”

姜早抬了抬手中的东西,“我得回去做饭,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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