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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雕梁画栋的院落之中,大片大片的梅花开的妖冶绚丽,在那一片片的梅花树之下,数十张矮桌被整齐的面对面的排列,中间相隔约莫有三五米的距离,案后身着华丽宽袖窄衫的男男女女端坐在蒲团上推杯换盏。
而在两排矮桌的最上方,一头戴玉冠,身着翠绿色华服的微胖公子举杯朗声祝词。
“……不知有哪位公子或小姐,愿意为这满园的梅花作诗一首呐?”
“若是作的好了,本王必是重重有赏!”
公子话音一落,却没有人接腔,案后的男男女女互相交换着眼神。
这可是赏梅宴,在全京城最风流、极具有影响力的荣王开设的赏梅宴。
要说荣王此人,说他有影响力,不是说在政治上的,而是在一些其它的地方,简而言之,他的喜好基本影响了整个京城的流行趋势。
就像上月,荣王喜好各色的夜明珠,京城便掀起了一阵收集稀有颜色的夜明珠的趋势,若是哪个公子小姐手上收集的夜明珠颜色最多最绚烂,那他们身边的好友手帕交都要羡慕。
上上个月,荣王迷上了听说书,随后京城大大小小的才子举办了无数宴会,主题当然是贡献出自家的说书先生,谁家说书先生说的故事最精彩最吸睛,哪家的主人就有面子,赏赐大把大把的的下去。
听说刘侍郎家那说书说的最好的先生,在这一阵风潮后收拾收拾包袱回了乡下,都已经盖了大房子娶了新媳妇呢。
还有上上上个月,荣王喜欢上了荟萃楼的浇汁板鸭,那一道菜隔天就成了招牌菜,连续七天被卖空;上上上上个月,荣王戴的那雕刻着狗尾巴草的玉佩,没几日满大街都是腰间坠着狗尾巴草的公子哥儿,小姐们送公子哥儿的定情信物都是狗尾巴草玉佩……像这种例子,数不胜数。
就算不说荣王的影响力,今日来这宴上的全都是那尊贵的公子小姐,就连皇亲贵戚们都在呢,谁的身份也不输谁。
所以这诗,若是作的好了,自然是得道升天,名满京城,若是做的不好了呢?
那这脸全是在全京城的王公贵族面前丢尽了。
不仅如此,这诗还会传到百姓耳里——当然在场人定是最受不了熟人嘲笑,但谁也不会想有更多人嘲笑不是?
是以如今的场面便是,所有公子小姐们都跃跃欲试,却又犹豫不决不敢出声。
毕竟一念天堂,一念……小丑啊!
就在宴会场上安静到逐渐寂静,荣王准备再次开口将这事儿略过去时,一个身着浅粉罗裙的女子唰的站了起来,用黄鹂般的声音道:“臣女愿为这院梅花作一首诗!”
唰唰唰——一道道目光全落在了她脸上,也因为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一个点上,并没有人注意到坐在女子身后的另一个小姐轻蔑的翻了个白眼。
“好,好,这位是——”有人主动出来解了尴尬的场面,荣王亦十分高兴,这位小姐坐的位置比较靠中后,他眯着眼睛打量了两眼后道,“礼部侍郎家的——”
女子福了福身,声音清脆:“臣女为礼部侍郎刘太福嫡女刘若素。”
荣王便点了点头,抬手道:“若作出了什么好的诗词,还请诵出来与在座诸位品读一番吧。”
“是!”刘若素的声音里充满了自信。
“念吧。”荣王说。
女子微扬起下巴,一手捏着自己另一手的袖子往前走了两步,面上作沉思状,片刻后娓娓将诗句道出: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1]
念完诗后之后刘若素再次朝着荣王行了次礼,场面比起先前要更寂静,她紧张的攥着手,在宽大的袖子底下,几根手指已经快被她搅成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