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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2页)

阿妈阿朵想的挺简单,做香包用的是边角废料,所费不过一点绣花线,5个香包1oo文,5o个不就一千文啦?一千文,十个银角子呢,大财啦!阿苏南只好给两个没见识的女人普及市场经济:这次卖了高价是碰巧遇到喜欢它们的人,如果专门绣了拿出去卖,很可能一个都卖不掉。

这两天他算是想明白了,山里人喜欢大红大绿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成天呆在雾气沉沉的地方,自然想看些抢眼的颜色,而他弄的那些个阳春白雪,恐怕只在月街的某个小圈子里才有市场,从朗阿寨到月街有两个月的路程,跑弄个远只为卖几个香包?……

他还是等着做兔子生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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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赶山会回来,阿苏南成了学馆里面的风云人物,人人都在问他乌衣寨的事情,先生敲了好几下桌子才把这帮小崽子镇压下去。

先生对阿苏南也很感兴趣,先生感兴趣的是他的染料写字。初时他看阿苏南聪明好学,心里自是喜欢的,却也没有惊为天人,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想着教一两年看看后劲再说。直到小孩子自个儿鼓捣出了染料墨鹅毛笔,这才刮目相看会读书的孩子很多,能创新的却是寥寥无几,像他自己,自负聪明,明知道夷家人穷,买不起纸买不起笔,读了弄个多年的书不也想不出解决的法子,不对,应该是他从来就没有生出过要去“解决”的念头。

想不到小小的后巫夷寨子里竟然生出了一个出色人物……先生自此有了一种使命感。

总而言之,从赶山会回来,先生登门与阿爸阿妈一番详谈,此后阿爸阿妈看阿苏南的眼睛都是亮亮的,告诉他以后下午也要跟着先生念书,打猪草挖蚯蚓这些事情就不要再干了,态度非常坚定,不容反对。

晴天霹雳……当真是晴天霹雳啊!

他才刚刚央求阿爸帮他做了个笼子,三对小兔子才刚刚放进去……他的富家计划啊!

好说歹说,阿爸终于同意他下学后的时间自由支配,后来阿爸阿妈看他没有耽误功课,这才不再过问他养兔子的事情。

学馆里面,先生像是在测试他的潜力似的,识字以外又增加了历史算学,看他应付的蛮轻松,又开始教授诗歌……自此,阿苏南在课堂上的学习效率惊人,天天把他的特殊纸笔带到学馆,一得空就抄书做作业。一般小孩子初学写字,能够不歪不斜就很难得了,先生看他一个一个的字写的似模似样的,还以为他在课堂外花了多大功夫,暗自感叹朗玛神赐福,不只是让他遇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还小小年纪就懂得勤奋自律。

先生全然不知,他眼中的这个“天才”,如此用功如此努力,所图也不过是为了挪出时间来养兔子阿苏南现在才晓得兔子也不是弄个好养的,倒不是小兔子娇贵,是兔子野惯了,压根不愿意被圈养,刚开始捉回来的几只都是不自由毋宁死,给他来了个血溅后院,后来阿哥捉回一只怀孕母兔,大概是母亲护崽的天性起了作用,他们家才算是成功养活了第一只兔子。

一门心思想要赚钱养家的毛孩子阿苏南不知道,寨子里面大感时间不够用的小朋友远不只他一个。自打他大大降低了纸墨的成本之后,但凡有能力的人家都给小孩子买回一叠芭茅纸,没能力的也想方设法几家人合买,总之,纸买回来了,染浆随便用,鹅毛随便拔,每天必须要写满一小页生字才准吃晚饭。以前还好,沙盘里面鬼画一番算完,现在字写纸上,家长们才现小崽子们画出来的东西与鬼画符相当,一个个气的七窍生烟,一顿顿“青竹笋炒屁股肉”过后,以前的野马们纷纷被套上笼头关在家里看书写字……

可想而知,这群野小子对始作俑者痛恨到何等程度。

第1o章月街兔丁

而这个始作俑者,对于伢崽们的怨气毫无察觉,现如今最让他头痛的事情是:他家的兔子长的太慢、太慢啦!

他记得小时候养兔子,见风样长,一天一个样,两三个月就喂大了。现在养的野兔食量不小,个头却不见长,该不是品种不同,生长周期也就不一样吧?

好在巫夷山上的野兔很多,自家的是指望不上了,只得央求阿哥帮他打几只回家,阿哥也痛快,没两天就带了两只回来有了此前卖香包的战绩,全家人都眼巴巴地等着看他如何用兔肉换钱呢。

阿苏南此前认真计较过,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换二十文,一只同样重量的兔子只得七八文,如此不值钱,一是野兔太多,二来也是烹调不得法。巫夷人家饮食简单,肉类大都是抹点盐,挂火塘上烤着吃,或者用水煮,锅里放些香料菜叶……操作简单,营养丰富,却实在是太单一,天天吃,年年吃,再是美味都该腻味了,何况夷家人的饮食也实在是算不得美味。所以,阿苏南琢磨着把兔子做成兔丁,拿到集市上去卖,只要大家喜欢,价钱可以卖高一些。

上辈子的随安认识一位异国友人,那人大学毕业后到随安常去的医院做义工,那时候随安只十六七岁,他居住的二线城市尚且看不到西餐的影子,小伙子有一次异常痛苦地抱怨说只有五星级酒店才能吃到西餐,太贵了。随安大为惊讶,中餐又好吃又便宜,干嘛放着中餐不吃非要去吃西餐?有苏姓病友为他解惑:中餐好吃那是对你而言,对他来说,家乡的牛排面包才是百吃不厌,你要晓得在他老家,就算是极度热爱中餐的人,也不过一个星期进一次中餐馆……

这件事教会随安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偏好(不单单是饮食),是跟他自小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的。正因为如此,他才没胆子像其他的穿越族一样,再世为人先想到的就是开餐馆,阿苏南先想到的,是口味。幸而朗阿寒一带阴寒潮湿,居民们无辣不欢,山上的野辣椒比记忆中的朝天椒还要厉害,就算是煮菜汤都要放上一两棵,如此来说,前世那款辣子兔丁,应该会得到认同吧?

……

“放点盐,不要放太多,好,拌匀……嗯,再倒一点酒进去……好了,放那儿搁一会儿……”

“放水里煮,嗯,锅里放姜……阿妈,不要放香菜叶进去……”

“兔子切成小块,还要小一半,对,就弄个大……锅里放点菜油,就是阿哥旁边那罐,不是黑色的,是青色的,对,就是那个……”

“菜油烧烫,放兔子肉进去炒炒……不要太久,好了好了,兔肉铲出来,现在放花生米还有黄豆进去炒,再炒炒野辣椒,快快,阿哥快把锅端起了,油太烫会燃……”

“把酱油倒在兔子上,阿妈你倒的太少了,再多倒一点,再多一点……放点糖,还有姜,哦,还有刚才炒的山椒花生黄豆,把锅里的菜油也倒进去……”

“好了,阿爸阿妈你们尝尝,不好吃就不要叫我了哦……”

以上是阿苏家第一次制作香辣兔丁的全过程,阿苏南年纪小,家里人不准他碰火,操作由阿妈阿朵完成,他站在凳子上全程指导,一只野兔出锅,脑门儿上全都是汗。

看着阿爸阿妈把兔子肉送进嘴里,阿苏南心都提到噪子眼儿了,他前世好歹长在富裕人家,哪里下过厨房,好在生在美食之乡,耳濡目染,常识还是有一些的,这道兔丁全都是他凭着脑子里仅有的那点常识瞎蒙出来的,至于有没有蒙对,那就不得而知了。

朗玛神在上,千万不要搞砸了哈,要晓得为了这东西家里专门找蛮仔阿爸打了一口炒锅,那可是一大笔巨款,现在还欠着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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