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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第1页)

这还像话,比桂老师说的话中听些,万云悄悄地想。

第93章

七月底的时候,丹燕嫂来找万云。

现在桂老师的小院儿大门装好了,崭新结实,封闭稳固,不再是那个一推就开的破铁门,冯丹燕在门口拍了好几下:“阿云,阿云,你在不在家?”

等周长城和桂春生出去上班后,万云躲在桂老师的书房里,拿了本《烟雨蒙蒙》在看,这是她在菜场旧书摊买来的,书皮都破了,只有上册,下册还得去找,看得稍微入了神,等她听到丹燕嫂的声音时,丹燕嫂已经攀着那围墙上的铁箭头,冒出个头顶来,朝着一楼打开的门,猛喊她的名字。

“来了来了!危险,你下来!”万云把小说往桌上一丢,关上风扇,连忙去开门,有些没好气,“我没听到你就多拍几下门,爬到围墙上去被刺着了怎么办?”

“我身手伶俐着呢,就是翻墙进屋也没问题。”冯丹燕全然不把万云的警告放在心上,从围墙上跳下,跑回门口,心大的让人不知说她什么好,她大喇喇地进门来,说明自己的来意,“阿云,你今天闲着吗?”

当然闲,闲出毛病了,不然万云也不会躲在家里看小说:“怎么了?”

“你陪我去火车站对面买皮鞋和新娘红裙吧?我娘家弟弟国庆节结婚,他想让我给他买双皮鞋。”冯丹燕和万云最近走得越来越近,什么事情她都讲,一点心眼儿也不留,“我弟媳是个孝顺能干的姑娘,对俺爹娘也好,我就想给她买条裙子,结婚时穿。”

这勉强也能算一件正经事儿,万云来了兴致,她结婚时还没穿过新娘裙呢,立即答应了:“行啊,我天天在家也没事做,现在就和你去。”但看看时间,又说,“不过现在半大中午的,出去一趟就过午饭的点儿了,要不下午再去吧?”

“哎呀,逛街哪里还等下午去,现在就去。嫂子请你吃猪肉饺子。”丹燕嫂风风火火的,拉着万云要出门去。

万云这才看到冯丹燕已经背好包了,笑着挣脱她的手:“你总得让我拿点出门的行头啊。”

冯丹燕这才放开她,又火急火燎地催促:“快去快去!”

两人背着包,肩并肩去坐公交车了,坐上车,车子慢慢行驶在大路上,上班时间,并不堵车,柏油路一段,水泥路一段,灰尘扬起在炎热的空气里,广东的夏日,向来不缺蓝天白云和刺眼的日光,公交车开开停停,车上的人一阵多一阵少。

万云和冯丹燕几乎要坐到最尾那个站,于是觑着空,跑到最后头一排去占了两个位置,紧紧捂着并不值钱的两个旧包,大家都知道公交扒手猖獗,对随身的东西根本不敢错眼。

冯丹燕嘴里不停歇地说着老家的事情,她弟弟如何和现在的姑娘看对眼儿,姑娘出多少嫁妆,他们给多少彩礼,老朱还给小舅子汇了八百块酒席钱,里里外外全是家长里短。

刚和丹燕嫂认识的时候,万云都会细致地听她的话,句句有回应,有时候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后来发现丹燕嫂根本不是要问她的建议,只是单纯地寂寞,希望有人出个耳朵听自己讲话,不论万云在中间插了句什么话,她都能快速岔开,继续接上前面的话,话密得水泼不进。

好一阵子之后,万云才摸清楚这件事,如今只要对着丹燕嫂那张嘴,她就练出了左耳进右耳出的本事,人家说人家的,万云自己做自己的。

公交车路过高楼大厦,也路过平房小店,还有一段繁华的江边景色,万云看着这广阔繁忙的街道,心情渐渐舒畅起来,好像腻在珠贝村小院子里的闷气散出来了,一分一秒之间,想起了当初为什么一心想从平水县跳出来的自己。

丹燕嫂的话还在继续,已经讲到了她弟弟摆几桌酒席,他们老家的风俗了。

万云时不时“嗯”一声,却根本没听内容,坐在公交车最尾一排的位置上,看着抓着旧包的那一双手,无甚变化,手心还是有一层劳作磨出来的小茧子,明明还是这双手,明明还是这个人,曾经她以这双手为荣,可到了广州,见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脑子怎么会这样混沌呢?

她想,事情不该是这样的,从在万家寨的时候,她就渴望尽最大的努力过好日子,到了县里更是身体力行,一日也不得闲,到了广州,条件比之前要好,难道这么快就堕落了?

万云没有尝试过堕落的滋味,她就是还没有调整好自己的位置,因此把自己的情况往严重了去想,这其实是一种过分的焦灼,有时候这种感觉能逼死人,但也能拯救人。

外头的日光一阵阵落在地上,仿佛水泥路上能冒出热气来,万云捏捏自己的双手,瞧着这灿烂天气,路边不乏生猛奋进做小生意的小贩,心想,就是为了这日好光景也该振作起来,一定要要让自己忙起来,不然,不然就会变成…丹燕嫂。

万云转动眼珠子,去看喋喋不休的冯丹燕,她不讨厌丹燕嫂的话多,在珠贝村小院儿的几个月里,桂春生和周长城都不在,好在有丹燕嫂在旁边叽叽喳喳,但她不想成为这样啰嗦的人。

冯丹燕话说多了,从包里掏出个塑料杯来喝水,见万云看着自己,好笑:“看我干什么?”

万云笑笑摇头,本不想问,还是开口了:“嫂子,你在广州这么多年都没有工作,怕不怕?”

“什么怕不怕?”冯丹燕没反应过来,但又记起了前一句话,她拍阿云的手臂,“要死了你!谁告诉你我没有工作的?我可不是靠男人吃饭的!”

这下轮到万云瞪大眼睛了:“你哪里来的工作,你不是天天都往我这儿跑吗?”

竟小看她了?!

冯丹燕把水杯拧好,放进袋子里,一脸得意:“有眼不识泰山了吧?刚开始是没有的,后来就有了,而且这工作是我自己想出来的点子。我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休息。”

“快说快说!”万云推她,双眼亮晶晶的,眼中最后那一股沉闷之气也没有了,人还是要走出来,多与人交谈才行,“什么工作?”

“卖面条儿!”冯丹燕脸上那股骄傲劲儿,让万云忍不住又推了她一下,催她继续说。

冯丹燕说:“老朱不是接建筑工地的工程吗?一般工地都包餐,那种小食堂,基本上都是老板或者大包工头的亲戚在做,卫生就不说了,油水也少。你也知道,工地人多啊,动不动就几百人上千人,南方人北方人口味不同,吃香吃辣的都有。”

“我老家吃面条吃馒头的多,虽然到了广州,这里人吃米饭多,可在我们家里,每天都吃面,不吃面就不饱肚子,朱哥爱吃馒头,我婆婆每两天都要蒸一大锅馒头。有一回,老朱带回家的老乡抱怨工地食堂难吃,无油无盐,米饭里还有石头,吃了干活都没力气,又夸我做的烩面好吃,我就想,反正闲着,两个大的上学了,我婆婆带小妮儿,不如去他们工地门口卖午饭,老朱和老乡们都在,也没人敢欺负我一个女人。”

冯丹燕嘴巴一张一合,把这几年的事情都讲了。

朱卫军刚开始还挺担心她一个人挑不动扁担,到不了工地门,又怕家里老的小的顾不过来,挺反对冯丹燕这么干的,皱着眉头嚷嚷:“我又不是不顾家的男人,你在家顾好孩子和妈就行了,钱每个月都给你,别去外头瞎折腾。让兄弟们知道我连老婆都养不起,那谁还跟着我混啊?别去别去!”

刚开始有男人能依靠,冯丹燕还挺满足,她已经过得比老家好多女人都好啦,从贫苦的农村走出来,一路到大城市,男人能赚钱,又顾着家里,婆婆从前在老家还会磋磨她,到了广州,儿子挣钱顾不上她,只有儿媳妇带着她出门,也改了一些恶婆婆的习性,还帮忙带孩子做家务,皇后娘娘过得也没她舒坦了。

“那为什么你还要去卖面条?”万云问。

“哎,云啊,人哪能只活一天啊,人得一直长长久久活到闭眼的那天啊。”冯丹燕文化程度不高,但有自己的生存哲学,“老朱赚的钱,一阵多一阵少,不论多少,每个月他给我手上的钱都是一样的,一分钱都不多,我朝他要,他就总说自己要喝酒应酬送礼,还要跟那些大包工头和小老板打好关系,下回有活儿,人家才能想到他。我一个活在家里头的女人,又不知道外头什么世道,他说什么,我就只能信什么,也没办法追究真假。”

话到这里,冯丹燕的话头忽然一转:“阿云,你知道广州有多少发廊和歌舞厅吗?数都数不过来,我们住的珠贝村那儿,打眼儿扫过去,就有五家发廊和两家小舞厅,其他地方的更不用说。男人手上有钱,再一喝酒,能不能经受得了诱惑,谁说得准啊?”

万云“啊”了一声,才跟上丹燕嫂的思路:“难道朱哥?”

“呸呸呸!你朱哥是爱吹牛,但不好色!”冯丹燕义正严词地反驳了万云,万云只好闭嘴不语,她接着说,“我们村距工业大道近,外来人多,好多露水夫妻在外面租房子住的,那些男的女的,在老家都结了婚有孩子,到了这儿打工,认识没多久,看对眼儿,租个房就同居。”

这些事情,万云确实听过,甚至见过,都是丹燕嫂指给她看的,可是这跟她去工地门口卖面条儿有什么关系啊,万云没忍住,问出来。

丹燕嫂啰啰嗦嗦了一堆,这才回到正题上:“我跟你讲,以前租在我隔壁的邻居,一男一女,刚开始跟我们讲是正经夫妻来打工的,男的在厂里上班,女的就在家做饭,一副恩爱鸳鸯的样子,当时把我给羡慕的咧。”说完这句话,又拉扯了一堆有的没的,跟朱哥现在就说说孩子和钱,再没有其他的话题了,更别说牵手亲嘴。

这话题到了冯丹燕嘴里,就像是拴了十八匹狂奔的野马,歪得拉都拉不回来,万云暗自叹口气,数次想张嘴,都咽下去,只能等她说完想说的,接着才能听到自己想听的。

“。。。那女的也不知道图男的什么,一个月只能拿一百块,也老老实实窝在家给他做饭洗碗,还炫耀自己不用上班就有男人养着。结果住了不到十个月,那男的勾搭上另一个女的,要跟她分手,女的一百块也拿不到手了,抱着男人的腿在门口哭。”

冯丹燕说到这件事就觉得恶心:“我当时刚到广州没多久,人家说自己是两口子,我就真信了,还上去劝和,好好的家拆它做什么。结果那男的说,这女的在老家有丈夫有孩子,根本不是他老婆,每个月给的一百块,女的都寄回老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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