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不一定是早睡,但早睡一定会早起。
“嘀嘀嘀!”
早上六点二十分,躺在床上的许墨熟练的将闹钟关闭。
看了一眼窗外的黎明,或许是昨日因为重生脑海中突然多出的许多记忆,让他在挂断王梦月的电话后便立马沉沉睡去。
许墨只觉得这一觉睡的神清气爽,他许久许久都没有睡过如此安稳的觉了。
与王梦月那种双人寝室不同,许墨住的是学校的四人寝室。
他的三位室友也不知道何时回来,此时正响起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交相呼应间竟有几分音乐的节奏感。
只不过相比于二泉映月,高山流水,这聚集的呼噜声显得有些鬼哭狼嚎,追魂索命了。
许墨没有感慨到底是早期的鸟儿有虫吃,还是早起的虫儿被鸟吃这种悖论。
穿上衣服,将价值一千万的彩票小心翼翼的放进书本之中后又锁进私人衣柜中,这才轻手轻脚的走出寝室。
五月的早晨,微风还显得有些清冷,但操场上的跑道上已经有许多同学的身影在开始晨跑。
以往起床后,许墨都会去校外给王梦月买早餐。
至于为什么不去学校食堂买,是因为王梦月更喜欢校外一家早餐店的味道。
所以这两年来许墨都养成了早起的习惯,六点二十起床,骑上自行车,来回三十分钟,在七点准时将粥送到女生宿舍门口。
然后他在回男生宿舍的路上路过食堂时随便买两个包子对付两口。
尽管他不是金融系的学子,在以往还有课的时候还要飞快的洗漱完毕后又去给王梦月占位置。
至于今天嘛,既然已经分手了,这一切都没必要了。
索性无事,许墨戴上耳机,跟着晨跑的大部队缓缓移动起来。
不管这笔突如其来的巨款要怎么利用,但首先得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行。
不要钱在,身体便没了,这才是最大的悲哀。
作为王梦月的前男友,整个锦城大学认识许墨的不在少数。
随着他出现在跑道之上,不少人开始对他指指点点,小声议论起来。
尽管带着耳机,但许墨对于周遭的议论声不用听就知道大概内容。
无非是。
“你们快看,王梦月的舔狗许墨!”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不去给王梦月买早餐,来晨跑干嘛?”
“难道舔狗改性了?不舔了?”
“我看多半是被王梦月踹了。”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是男生的说法,也有女生会说。
“虽然是舔狗,但许墨长得还是有几分帅气的。”
“你以为呢?随便一个人能舔到王梦月吗?”
“哎,要是我的舔狗就好了。”
“。。。。。。”
对于这些,许墨丝毫不放在心上,只是闷头跑步。
流言蜚语?
呵,不过些许风霜罢了。
挥一挥衣袖,我能轻易带走一片。
如果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他早就在各种嘲讽议论声中无地自容,也不可能当王梦月两年的前男友了。
这些人无非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虽然他也没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