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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长驱北境左凌鲜卑叁(第1页)

正当鲜卑首领轲比能与麾下的铁骑随风沙扑向魏军时,一阵如蝗如雹的箭雨逆风而来。

满面虬髯、声雄力猛的鲜卑首领轲比能望着身畔不断发出惨叫并跌倒的骑士,勃然大怒。

“弓箭手,射!”

只听轲比能一声令下,一阵强劲的箭矢如雨般洒向了魏军阵营。

自古燕赵塞北多出良弓,尤其是诸如匈奴鲜卑等北方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由于常常骑射打猎,因此所用弓箭的材料更为坚韧强劲。自古以来,弓箭的制作,需要“六材”——干、角、筋、胶、丝、漆。【注1】

其中‘干’是一张弓的主干所在,极为重要。

而这“干”的选材也是因地制宜。产竹的地方就用竹为“干”,产木的地方就用木为“干”,中原地区由于缺乏“角”材料,所以一般会将其省略,弓的力道也自然就大大减少了,而在草原上饲养牛、马、羊为生的游牧民族以筋、角来得最方便,所以都是用短小精悍的角弓。

北方民族饲养的牲畜,往往都是物尽其用,在食其肉、喝其奶、穿其毛之外,还充分利用了筋、角、皮,以作铠甲斗具。

古时中原地区的角弓,就是自秦代起不断和北方游牧民族作战和民族交流而发展起来的。

由于骑在马上作战,不可能用很大很长的弓箭,所以北方诸民族所用的弓箭一般都比较短小,但是绝对强劲有力。

只不过秦朗事先已经命盾手严加防御了,所以轲比能手下骑射手所射出的弓箭命中率极低。

反而由于这些漠南铁骑骑在马上,目标更大,又没有盾牌防护,所以损失更重。

不过即使魏军弓弩手射术再好,也无法以弓箭杀伤更多的人了。

那铁骑毕竟是骑兵,不光精于骑射、作战凶猛,而且也以速度见长,魏军射出了三轮弓箭之后,那漠南铁骑已然冲到了魏军阵脚之前。

“启禀将军,敌军距我军已有一百步了!”

“全军听令!”秦朗估摸着敌军已到了八十步内,才将令旗一劈,大声下令道:“骑兵营,冲锋!”

“诺!”骑兵营的几个校尉和军司马得令之后,一声呐喊,便率领这各自所属的骑军逆风冲向了轲比能部。

风沙与马蹄踏起的尘沙混杂在一起,几乎将两军阵中的人马声完完全全的掩盖住了。

“步兵营、弓弩手听令,拔刀、冲锋!”

“杀!”

只听秦朗一声令下,招摇旗一挥,近两万余名魏军步兵追随在骑兵身后,朝着前方扑去。

风骤,沙紧。

两军的前锋碰撞在了一起,都企图将敌军阵形撕碎,然后将其全军扑杀。

战场之上,几乎看不到横飞的血肉,也听不到生死搏杀的怒吼,因为所有的鲜血以及呐喊,似乎都已经被那狂风与黄沙淹没!

——

夏侯玄此刻正率领着五百羽林,此刻以面罩护着口鼻,逆风而行。

即便是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逆境,这五百羽林的无畏斗志也并没有被摧垮,他们早已受够了那种被蔑视、甚至被忽视的感觉。

生而为人,谁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

身为大魏的战士,谁又不希望可以建功立业、驰骋沙场、拱卫河山?

更何况此刻,带领他们的,还是一个年仅二十余岁的贵介子弟。

此刻他们坚信,只要突破眼前的难关,完成这个任务,他们就可以一雪前耻,为人所刮目相看,也唯有继续前行,他们才配称得上是大魏的战士!

“兄弟们!”夏侯玄一边勒马而行,一边紧紧盯着西北面的天空:“看到了吗,西北方向便是那鲜卑部的狼旗,冲啊!”

“冲啊!”五百羽林看到那风沙之中飘摇的旌旗之后,士气大振,纷纷紧随在夏侯玄身后,朝着那狼旗的方向,冲进了尘沙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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