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
孟平川顿住手,抬眼定定看着她。
程溪心虚,别开眼暗暗咬了下内里的唇肉:“有点痛。”
“都肿成这样了能不痛么?”
“没人痛这药不就卖不掉了啊!”程溪顶嘴,随手拿一盒给他,“涂这个吧,治外伤的。”
孟平川抹了几下,程溪顿感脚背发凉,不过还挺舒服。
“要我说,什么药都是虚的,你要是脚再疼就拿冰块敷着,怕冷就拿艾草热水泡脚。”
孟平川笃信:“泡三天一准就不痛了。”
程溪笑说:“又是偏方?”跟那个什么牙膏消毒一样……
“你别跟我倔,我们当兵的什么不知道啊。”
孟平川涂完药坐在书桌边,礼貌地扫了眼程溪的卧室,之前他只能透过窗户往里看,熏黄的台灯,整洁的书桌,色彩丰富的书架,还有她那张青色被单的床。
没想到进来后,东西还是一样的东西,一眼看过去确实不是外头那个朦朦胧胧的滋味。
大约是男人的身体里自带最原始的征服欲和英雄气概,穷其一生,乌飞兔走,无非也就是在追寻清酒河川,娇妻美眷。
所以当孟平川提到曾经的“军|人”身份时,他总是弯弯嘴角,颇以此为傲。
程溪不难理解,就像她自小会读书也让朱晨骄傲的姿态一般。
这回,她没梗着脖子根孟平川顶嘴,算是默认了他的骄傲。
冷静一阵。
程溪问:“喝梨汁吗?我妈昨晚煮的,秋天干燥,喝了对嗓子好。”
“又不是你煮的,献什么宝啊。”
“又来了,就没个不贫嘴的时候。”
“有啊。”孟平川闲聊几句,“我睡着了不说梦话,偶尔累了才打呼噜。”
程溪随口接一句:“真的假的?有人听过?”
到孟平川耳里就不是程溪想的那个简单的意思,直白答了句:“男的听过,女的没听过。”
“哦。”
程溪的手从牛仔裤上挪上来,开始捏自己的手腕上的红绳。
书桌上的电脑正开着,孟平川手不小心碰到鼠标,屏保退了,屏幕停在湘城虔山县的路线图上。
孟平川皱眉:“你要去虔山?”
“随便看看。”
孟平川联想起之前程溪主动借钱给她的事,当日她不住打量自己的眼光,和对他体格、性格的打探,恐怕都是跟她想去的地方有关,当时他开玩笑说“要去山里拐个男人可不行”,程溪也只是默默收下脸,没辩驳。
何况她一个女孩敢直言有事求他帮忙,怕是早就打听到他是虔山人、当过兵了。
原来这丫头是真有事相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