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喃喃自语。
沈狗风,是降臣对沈风的爱称。而沈风却觉得,这个称呼,是挺符合他的画风。
“走吧,去见见这位……未来的天子。”
沈风大步流星,向着剑庐走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时的李星云应该已经领了师命,来藏兵谷给袁天罡送信。
沈风只要往剑庐前行,那他和李星云便是相向而行,早晚会撞个正着。
不过,沈风并不打算在路上见李星云。
因为袁天罡的计划,就是要闹的满城风雨,龙泉宝藏的消息,也是他自己传出去的。
否则剑庐平日低调,安逸多年,一夜之间,各大势力又怎会汇聚在一个小小剑庐里大动干戈。
在来藏兵谷的半路上,李星云听闻阳叔子有难,就被骗回了剑庐,但阳叔子压根就没事,甚至还被袁天罡命令在山上观战,他只是袁天罡让李星云成长的催化剂。
沈风甚至可以想到,在他走之前,上官云阙应该就已经提前出发了。
他也是去剑庐,去陪阳叔子演一场戏。
火烧剑庐,让李星云现身于世的大戏。
上官云阙,他才是真正的信使,剑庐的火还是他放的。
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挂件。
“剑庐,我来了。”
谁规定挂件不能当主角?
戏已揭幕,谁会唱,谁就是真正的主角!
沈风决定,先抢了李星云的C位再说。
“天子。这便开始了。我们剑庐见。”
甲子第一象,开篇论循环。
谶曰:
茫茫天地,不知所止。
日月循环,周而复始。
颂曰:
自从盘古迄希夷,
虎斗龙争事正奇。
悟得循环真谛在,
试於唐後论元机。
这推背图第一象,便是新的开始。
而万事万物,总会有它的开始。
“罡子。剑之所重几何?不是用你来称。”
“终归,还是要用命来称。”
“至于,天下之重几何?那便由我来称。”
茫茫深夜,沈风乘风而去,飘向了远方的天地,去为这片天地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