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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2页)

乐队永远不能缺少一位好吉他手,其他成员也是同理。

虽然查尔斯说话总是带着点西方人的夸张,夸人夸得漫无边际,但他确实希望乐队能更好。

音乐是需要屏气凝神来做的东西,合拍的乐手总是难得,因为他们交流的是自己的心。

投注在one的目光里,除了追逐崇拜,从来还有更多的东西。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冲着摇滚乐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每一场演出都全力以赴。

所以有一位从音乐理念到创作概念都合拍的吉他手当然值得人开心。

程际野也这么想。

这天是个周末,游星戈第二个登场的周末。

外面的天色黑了,他在后台刚把乐器包拿下来,那是把很漂亮的吉他,暗金色的琴面,弦色也动听,连程际野也夸过这把吉他的音色。

程际野现在正在调试设备,这本来不是他应该干的,但酒吧的调音师今天请假,陈青正在他旁边帮忙。

酒吧渐渐被拖进深沉的夜色里,等他们上场时,酒吧里的客人在冷雾和灯光的照射下也等得要疯狂。

huranet是南平巷子里最大的酒吧,夜晚时带着灯红酒绿和摇曳的人群,大多数人蹦完迪甚至能直接勾搭上人出去滚上更加疯狂的一夜。

当然不是没人试图勾搭这支常驻乐队的主唱,但是程际野基本上唱完就直接走掉,在后街烧烤摊上偶遇的可能性都比这大。

今晚舞台打着的灯光算不上明亮,台下的人影晃起来,斑驳又迷离。

音乐轰鸣般炸起,上次游星戈在吧台边看着,现在已经站在舞台上了。

乐队的配合天衣无缝,光是出场就有人在下面尖叫,鼓声炸进人的心里,从上世纪就被打上自由叛逆标签的音乐无论在哪里响起,都会引起年轻人的注目。

主唱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嗓音,简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程际野是多年前的起点文里爱写的那种主角,在舞台上彻底褪下懒散,锋利得像把出锋的剑。

音乐当然很美,唱起的是很多年前某红极一时的歌,来自有些遥远的年代,新来的吉他手让有的生客没认出来,但是骄傲飞扬,卷在招摇的灯光下扬起,舞台一起带出惹人迷醉的音乐。

台下的人摇晃着尖叫,今天难得穿得像个摇滚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朝台下抛了个飞吻。

现在,他的人和音乐一样酷,乐手神采飞扬,让人难以忘记。

但是依旧有人稳稳地坐在角落里,离上次游星戈坐的位置不远,阴影里带出眼尾边一颗泪痣,细领带勾出斯文败类的气质。

旁边人在谈论着新音乐,聊起了新来的吉他手,一起被淹没在周围的声音里。

眼尾有颗泪痣的男人像是没听到一样,喝了一口酒,投注在新吉他手身上的目光显得若有所思。

如果游星戈能够把书里的内容对上的话,他在见这人第一面就会知道他是谁。

唇角勾出的冷釉般的颜色,来自原书里的半个反派,前期占了几页篇幅用来描写的纨绔,沈质。

第o5章操心的程际野

台上的游星戈毫无所觉,他全身心地投入到表演中,一个漂亮的滑音推动音乐走向高潮,所有的乐器一起轰鸣,灯光和人海一起涌动,像是流动的海洋。

程际野最高的key也极漂亮,利落得让人难以招架。

在铺天盖地的乐声里,主唱和吉他手对视了一眼,鼓声震得人心生疼,漩涡一样的音乐氛围把他们俩一起拉了进去,迷醉而狂乱的,海浪般涌来。

游星戈看到了程际野有一双深得不正常的眼睛,被音乐的情绪所感染,眼尾被灯光扫到有点红,不经意间的,流露出沉醉的音乐的归处。

那股浪潮像是要把人掩埋,掌声欢呼也压不住的音响在翻滚,鼓声、烟灰和舞,酒精、高跟鞋和人潮拥挤的汗味,齐齐炸开时将人带入了一个醉生梦死的艺术之镜,仿佛要冲进上世纪六十年代灯光昏暗变装盛行的摇滚乐里。

游星戈移开了视线,程际野扫过来的那一眼让他觉得自己现在需要水,喉咙干涩得像是咽下了一整块全麦面包,但他依旧跟着音乐节奏,拨弄着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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