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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撒撒狗粮(第1页)

越喆从工作室回来的时候,黎思宇与林华俊已经回各自的房间休息了,所以,越喆还不知道他们俩就在今天晚上变化了一下关系。不过,她早就有所感觉,她觉得这两个人在一起是迟早的事。

天蒙蒙亮的时候,黎思宇又听到林华俊在扫院子。那声音比平时要有力得多。她笑了,用被子蒙住了自己的头。此时的她还陶醉在昨天晚上的那一刻浪漫之中。慢慢地她从被子里露出头,扫视着自己的屋子,似乎阳光已经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那是一层淡淡的像纱一样的玫瑰色,还飘散着一股令人迷离的香气。但实际上,这个时候太阳还没从地平线上升起,屋里屋外还在不片清冷的早春晨雾中,那股令黎思宇迷离的香气,应该是林华俊一大早起来为黎思宇做的蛋挞的味道。

这香气也把从不早起的越喆给勾了起来,她披着大衣拉开屋门,迷迷瞪瞪地看着精神百倍的林华俊,问道:“林华俊,什么味儿呀,这么香。你做什么了吗?”

本以为今天第一眼看到的会是黎思宇,本以为那辛辛苦苦做的蛋挞会只让黎思宇享用,可没想到越喆今天却这么的“勤快”。林华俊把扫帚放到墙边,犹豫了一下很不情愿地说:“哦,香味?嗯——你是说——香味!”他装着傻不想说出蛋挞的事。越喆一下子就看出了林华俊的小把戏,她觉得十分好笑,于是眼珠一转决定逗逗他。说:“没错儿,就是香味,我做着梦都能闻见。而且,是我特别熟悉、特别喜欢、特别无法抗拒的香味。行啦——别装了。你一大早就起来叮铃咣当的在厨房里折腾,我知道你手艺不错——哈哈哈——”越喆一溜烟蹿进了厨房,寻着味来到了蛋挞前。

“哈——我就知道——太棒啦!”厨房里传出越喆兴奋地叫声……

林华俊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又拿起扫帚开始扫起院子来,他突然觉得很委屈,噘着嘴。他的这一系列的表情管理完全落在了黎思宇的眼睛里,她正趴在窗户前偷偷地向外看着,抿着嘴笑,心里有一点点的小满足和一点点的小骄傲。

林华俊突然扔掉了扫帚奔向厨房,一边跑一边喊着:“喂!你没刷牙就吃!”当他跑进厨房的时候越喆已经把嘴都填满了,天知道她是有多爱吃蛋挞呀。林华俊手忙脚乱地从桌上抢过来已经所剩无几的蛋挞盘子,用身体护着跑出厨房,来到黎思宇的屋前,轻轻地敲了敲门。

门开了,黎思宇满面春色满眼桃花的看着林华俊。他们四目相对。“这是给你做的,喜欢吃吗?”林华俊轻声地问。

“喜欢!”黎思宇也轻声地回答。顺势接过了盘子,一侧身示意林华俊进屋里来。

越喆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们俩,嘴一张一合地嚼着蛋挞,眼睛里露出了惊异的神情,嘴里嘟嘟囔囔地念叨着:“够快的,看来我错过了些什么!”

林华俊一进黎思宇的东屋就闻到了一股十分熟悉的味道,这味道似乎一直就在他的记忆深处,一直伴随着他,让他似曾相识但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进入到他的记忆里的。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那种前生注定的缘分吧!

东屋的格局与他住的西屋完全一样,连陈设都相差无几,只是显得十分考究,更加油亮。黎思宇把盘子放在了中厅的小炕桌上,让林华俊坐上那张古朴的罗汉椅,她自己回到卧室洗漱。

林华俊有些拘谨,这是他第一次进入黎思宇的房间,也是他第一次进入一个女孩子的闺房。他看着黎思宇走进卧室放下了帘子,忽然脸上又热又红,心跳也加快了,这让他很有一种负罪感,他马上把头扭过来看向卧室对面的小书房。

小书房的窗帘没有完全拉上,一束晨光斜斜地射进来,正好穿过了一个半人来高的花架,落在了书桌上。花架上摆着一盆长势不是很好的兰花,书桌上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些分散放着的文件。书桌后面是一排大书柜,里面整整齐齐的全是书。

林华俊站起身走进小书房,东看看西看看。他来到窗前摆弄着那盆兰花,虽然长势堪忧,但还是可以闻到叶尖散出来的淡淡清香。顺着那道斜斜的晨光又看向书桌。那里比他想像得要乱。他微微地笑了笑,拿起一张纸,上面画着一些连续的箭头,是有关宣传方面的设计,字迹清晰、娟秀,一看就是从小苦练的成果。他驻足于书桌前,好像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黎思宇坐在那里认真练字的样子,同样的晨光照射在她的身上。

他想回头看看书柜里都有些什么藏书,在转头的一刹那,桌子上的一件东西突然吸引住了他的目光。那件东西被一沓儿文件盖住了大半。林华俊轻轻地掀开文件,一串红南手串映入眼帘。他惊奇地拿起那串手珠仔细地看着。

那些珠子的成色与他脖子上戴的那颗十分的相像,可以说完全是一个级别的。林华俊走进窗户拉开窗帘,晨光一下子倾泻进来,他把那串珠子举起来对着阳光,珠子的内部清晰可见,有的好似被一层红色的薄雾包裹着;有的又如红色的山水图;有的恰似红色的宇宙点缀着群星……不过在这串手珠中还夹着一颗蓝色的青金石,略显得突兀。林华俊摸着自己脖颈上戴的那颗南红,想着那天在大榕树下捡到它时的情景,心中不由得有些期许。他想:那颗在大榕树下捡到的珠子会不会思宇的?如果那天在树下多等一会儿,也许就能遇见来寻找的人,如果真的思宇,那样他们就会在那天相见。还有她去过我们的寨子,那幅画儿……林华俊回头向窗户对面的那面墙看去,一棵茂密的大榕树正挂在北墙上。他快地走到近前,用手摸着上面那些凹凸不平的色彩,眼珠快地闪动着。原来黎思宇一直都在他的身边,只是他没有看到。

“你在看什么?”黎思宇走出卧室,看见林华俊对着墙上的那幅画看得入迷。走过来也扬起头看着。

“这是我在版纳的写生,回来画的。喜欢吗?”黎思宇问。

“喜欢,这是——”没等林华俊说完,黎思宇看见林华俊手里拿着她的手串,说:“原来在这儿,我还在找呢,我记得把它放在桌上了。”说完便从林华俊的手里拿过了那串南红手串。

“为什么这儿有一颗青金石?”

“哦,是我不小心丢了一颗。”黎思宇指着画上的那棵大榕树,接着说:“就是在那儿丢的。那天不小心把绳儿勾断了,还差一颗怎么也找不到。”

林华俊迅摘下脖颈上的那条链子递给黎思宇,说:“你看,是不是这颗?”

“对,就是这颗,是你捡到的?这么巧?”说完又把那条链子还给了林华俊。

“既然你捡到了,就送给你吧!”说完,冲着林华俊莞尔一笑。

林华俊接在手里,低头看着那颗南红,又举起来对着光看,然后一双眼睛盯着黎思宇,说:“这是信物,我们俩的信物,我的——我的——思宇!”他抿起嘴笑着,瘦削的两腮显出了一对很有魅力的酒窝。

黎思宇的脸一下子红了。

“别撒狗粮了,还吃不吃饭啦,我大经意地起这么早!”不知什么时候越喆已经站在了黎思宇的屋门口。

在越喆的一再要求下林华俊又做了一盘子的蛋挞,才算是堵上了她的嘴。

从今天开始林华俊的时间被安排得更满了,他和他的这个小团队上满了弦、开足了马力向着目标奔去。

这个小院儿就好像一个家,这个家里有三个人,他们是黎思宇、林华俊还有越喆,还有越喆的两个助理,是这个家里常常串门的“亲朋”。先开始,林华俊一点儿也不喜欢越喆的存在,他总是觉得越喆就是一个亮闪闪的大电灯泡,挂在他与黎思宇的中间。可慢慢的他接受了越喆,他觉得越喆好似一味调味料,又好似一个粘合剂,在他与黎思宇闹一点儿小别扭的时候越喆会跳出来打趣;在他不得不离开几天的时候,越喆会陪在黎思宇的身边,让他觉得很安心。他还会从越喆那里打听些黎思宇在大学时期的趣事,林华俊会把这些全都记在心里,在外演出的时候、在一个人睡不着的时候从心里面把这些翻出来甜甜的回味着……

也许是爱情的力量吧,黎思宇忽然有用不完的力气,她不知疲倦地为林华俊设计着各种宣传方案,与许薇薇激烈的讨论着操作节奏,运作细节,她要尽最大的可能去提升林华俊的声誉、维护他的利益,她甚至有些病态的不能忍受一丁点的负面消息存在于网络上。

还有的时候黎思宇会突然感到,这一切似乎是那么的不真实。她不知道还能有多长的时间可以沉浸在这样的快乐中。一想到这些黎思宇就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更加废寝忘食的工作着。而这些会让林华俊有些摸不着头脑,看不懂黎思宇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会让他有一点点的压力,担心自己跟不上黎思宇的节奏而让她失望。只要他在小院儿,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黎思宇从繁忙的工作中拽出来。

黎思宇的那些迷惑行为让越喆也看不透她。越喆本以为黎思宇会想尽一切办法、寻找一切机会与林华俊厮守。因为黎思宇的工作完全可以跟在林华俊的身边,但她却没有。有时她真的不知道黎思宇都在忙些什么,似乎她在追赶着时间。

不过,在这个小院儿里一切都是密不透风的,他们三个人很默契的达成了不成文的君子协定——黎思宇与林华俊现在还是一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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