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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陇海林场(第1页)

“砰!砰!砰砰!”几声突兀的枪响划破了寂静的夜晚,却只惊起了一群麻雀四散飞起。

这一带都没有平民,能听到枪声的人都见怪不怪地嘟囔了一声,肯定又是唐九爷在领着手下练习夜间打靶了。余大帅当年建立余家帮的时候,曾经把军队的训练机制完全复制了过来,可是这么多年过去,真正坚持和执行下来的,也仅仅是唐九所带领的那一队。

当然,这也是因为唐九爷手头宽裕,根本不怕浪费那些子弹钱,换了其他当家的,宁肯把这些钱用来给手下买酒喝,笼络人心。

唐九爷的手下并不多,毕竟愿意在一个女人手下讨生活的汉子没多少,基本都是年纪不大的少年郎,多是被其比汉子还要爷们的性格和手段折服,拜倒在英姿飒爽的唐九爷脚下,再也不想爬起来。就算被操练得再苦再累,只要有唐九爷一个肯定的目光,就会原地满血复活。

更何况,这样累的操练,唐九爷一个女人都可以和他们一起做下来,而且所有项目都是佼佼者,令人望尘莫及。一群大男人比不过一个妹子,这个事实更是刺激了所有年轻人的神经。当然更多时候,他们都会忘记唐九爷是个女人的事实。实在是,这位唐九爷不管身材气势还是性格,都是个纯爷们。

这次训练也不例外,唐晓收起了手中的步枪,跑到对面看靶子的手下已经在那边报出了环数。一个接一个都是十环,围观的所有人已经习以为常。

唐晓看到浩子一路小跑奔来,便把手中的步枪交给身边的人,淡淡吩咐道:“你们继续训练。”

“是!”手下轰然应声。

在一片轰鸣的枪响声中,唐晓走到一旁寂静的树林里,才能勉强听清楚浩子在说什么。

“九爷,这是方家那位少爷发来的消息。”浩子从怀里掏出一片小纸条,又点燃了一根火柴。

唐晓借着那根火柴燃着的微光,迅速把那张字条看完了。

“九爷,我们在哪里下手?”浩子搓了搓手,满脸的兴奋。这字条上把国宝专列停靠各站的所有时间都说得一清二楚,简直再贴心不过了!不过浩子还是冷静了一下,续道:“不过这个时间也要看看是不是真的,等我跟民权县的火车站确认一下。”

唐晓却把这张字条递了过去,淡然道:“把这消息给余老大送过去吧。”

“什么!”浩子立刻双眼圆睁,忘记了手中还燃着的火柴,差点烧到了手。他把火柴甩到地上,一边使劲用脚踩熄,一边气急败坏地问道,“九爷,怎么能把这消息给余帅送去?肯定会被别人抢先的啊!难道……你知道这消息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就更不应该送去了,肯定会有人借此攻击你的!”

“这消息应该是真的。”唐晓的语气不露半分情绪波动,在一片黑暗的林中更是无法看到她脸上的神情。只是听她平静地吩咐道,“叫狸仔去给余府送信,我们连夜整队出发。”

浩子虽然满腹不解,却能完美地执行唐晓的命令,这也是他能被唐晓委以重任的原因。

等狸仔揣着那张字条朝余府而去之后,唐晓整队,所有人迅速带齐武器装备,策马朝目的地奔去。

……

徐州郊外某处的庄园清晨就已经人声鼎沸,早起操练的余家帮兄弟们就算是在寒冷的冬日里个个都已经汗流浃背。

曹三爷早已是见怪不怪,点头回应着手下的问好,叼着烟斗一路迈着方步沿着回廊走进主屋。

这里原本是徐州一位大官的庄园,几经易手,最后到了余大帅的手中,被称为余府。这个庄园在朔里镇,离徐州不远不近,远避喧嚣,又易守难攻,周围有好几个煤矿和林场也都被余大帅收入了囊中,这个余府可以说是余威的根据地。

所以这个宅院看起来极尽奢华,但实际上关卡众多,守卫森严。

曹三爷名叫曹厉,是当年就追随余威的老兄弟。排行第二的唐岷山逝去之后,余威就一直为唐岷山保留着二当家的位置,没有人敢坐上去。而现今在余大帅座下,曹三爷说一不二,自是在余府有随意进出的权利。当他推开主屋的门时,就看到余威坐在主位,而他的儿子余猛正跪在地上,梗着脖子一副死不认错的模样。

余威今年已有五十多岁,但身材魁梧,就算是穿着长衫马褂也遮挡不住布料下面纠结的肌肉块。只是随随便便地一坐,便气势十足,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凛然的杀气。可跪在他面前的儿子却没有继承他的半分霸气。

余威当年去参军前就有两个儿子,但因为他远离他乡去当兵,妻子耐不住寂寞改嫁,两个儿子无人照料,先后都惨死在战乱之中,死无全尸。而现在在他面前跪着的余猛才刚刚十四岁,是余威后娶的小媳妇给他生的,也是他现在唯一的儿子。这余猛自小被溺爱着长大的,余威想打想骂都有那小媳妇阻拦,索性也就不管了。直到那女人两年前得急病死了,余威不得不接手自家儿子的教育,才惊怒地发现这个儿子早就被养废了。

所以这两年,余威很少再出面去各地办什么事,主要都留在朔里余府教育自家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可惜成效并不是很大。

而作为手下,曹三爷自是对这样的情况再喜闻乐见不过了,余威不能出面,那就都轮到他出面了,再这样下去没两年,说不定外面就会不认余大帅,只认曹三爷!

“哎呦!我说大哥,这大清早的,和孩子生什么气呢啊?”曹三爷语气热络地打着圆场,实际上却眼带不屑地看向跪在地上的余猛。这余猛都已经十四岁了,却娇养得跟个公子哥似的,身材细瘦,皮肤白皙。若不是五官和余威像是一个模子长出来的,曹三爷都要怀疑那个小嫂子背着余威偷人了!

你说,这熊怎么还能生出一只兔子来?这搁谁谁不闹心啊?

曹三爷早就看穿了余威的念头,不就是想要把自己这份基业都要留给自己儿子吗?可是那也要看这孩子是那李世民还是刘阿斗啊!早些认清楚事实好不好?若是识相一点,说不定他曹三爷还能给老余家留个香火,养着一只兔子也不费什么粮食,顶多送几筐草而已。

不过这个念头暂时也只能自己在心里想想,半点端倪都不能显露出来,曹三爷表面上自是笑得一脸随和。

余威被自家兄弟看了热闹,虽然心中忿恨,但也有些无可奈何。

他也是后悔不已,早些年忙着扩张地盘,就瞧着那掠来的小媳妇长得好看,性格也懦弱不闹腾,适合放在房里暖被窝,当时也没有想太多。而后来得了儿子就更加欣喜若狂,愈发宠爱,总想着反正是他的种,长大了肯定能掰回来。结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儿子是长大了,却丝毫没有他想要的那种性格。

他儿子虽然长得和他很像,但融合了小媳妇那江南味道的容貌之后,就长得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捏一把的软糯,身材又是风一吹就倒的瘦弱。余威倒是恨不得把这小子索性喂成一个大胖子,也比这种弱柳扶风的身子强百倍。但没办法,自家儿子吃多了油腻就吐,折腾一阵下来反而比以前更瘦了,让余威只好放弃这个念头。

真是可惜给他起了余猛这么勇猛的名字!

想起来就生气,余威一手拍着明朝黄花梨太师椅的扶手,一手指着余猛就骂道:“这臭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呢!怎么就不死心呢?人家小九能看上你?”

曹三爷一听这话就乐了,敢情这余小少爷还没放弃原来的想法啊?这可真够有趣的。

道上都知道他们余大帅旗下的唐九爷是女的,但只要见过面的,谁不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声是个好儿郎?实在是那身煞气根本不像是一个女孩儿家家能够拥有的。不过夸归夸,谁也不会对这样的唐九爷起其他心思。

在一年多前,也不知道是谁在这余小少爷面前开了句什么玩笑话,让这余猛开了窍,天天嚷着要娶唐晓回家。

最开始大家都当成笑话听的,也有人拿他们两人打趣。但渐渐的,余威才发觉自家儿子竟是真心的,虽然教给他所做的那些体能训练还是一个都无法达标,但却认真了许多。

唐晓今年十八岁,比余猛大四岁。年龄差距倒真不是什么问题,而且按理说有这么强势的一个妻子,就算余猛治下不严,性格懦弱没有魄力,但笼络了唐晓,也就等于掌控了整个余家帮。余家和唐家上一辈还是过了命的交情,这样看起来,唐晓倒是余猛妻子的不二人选。

当然,这也要先看唐晓本人是否同意。

余家帮的兄弟们这一年来都在看戏,都以为是唐晓看不上这纤纤弱质的余小少爷。但曹三爷却觉得,若是余威有这样的意思,唐晓未必不从。毕竟那个女人的城府深不可测,如若能通过婚姻来掌控徐州一带的余家帮,她说不定真能有这样的魄力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余猛这好拿捏的性格,唐晓想要糊弄他,不跟玩似的?到时候,这余家帮真正的继承人可就要换了姓了。

帮内也有聪明人,觉得余威不同意余猛的无理取闹,就是怕余家帮的实权旁落。

可是曹三爷却知道些许实情。

其实比起寄希望于让余猛短期内性格大变,成为众人服气的少主,还不如让余猛娶了唐晓。不管谁真正掌控余家帮,至少下一代的少主姓余。

余家帮,从当年余威建立这个帮派时所取的名字上,心思就已经昭然若揭了。他想要独揽大权,不许旁人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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