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她还是用石头砸烂了羊倌儿的脑袋。
那是她第一次杀人,怕得要死。
为了养活自己,她给蒙古人当过女奴,在边镇讨过饭,混迹市井,坑蒙拐骗样样都干,终于在十二岁这年,攒到足够的钱,她买下一群羊,重新回到贺兰山下,当个无忧无虑的放羊女。
那时候,这就算达到人生巅峰了。
之后,她在河边捡回了个男人,不惜卖掉所有的羊救活他。
这个男人,向她展示了一个更高的人生目标。
秀秀一直都知道,隔壁山头有座精致又华美的蒙古包,住着一对从京城来的贵人。
她见过秦献几次,起初对那雌雄莫辨的长相,以及尖细的嗓音好奇不己,后来还是元参告诉她的,秦献是个太监。
而那个蒙古包里,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从来都不用干活,养得细皮嫩肉,令她好生羡慕。
直到那天,元参指着女孩对她说:“那是长公主的女儿,若是进了京城,应该能封个郡主娘娘。秀秀,若要你跟她换,你愿意么?”
她点头不已,双眼发亮,像夜空里的小星星。
秦献惹了麻烦,得罪的人来头不小,边镇驻扎了成千上万的军队,营帐扎得漫山遍野,那些凶神恶煞的兵卒见了这人,一个个乖顺得像她养的小绵羊,毕恭毕敬喊他烨王。
也是这个烨王,害了元哥哥全家,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有着共同仇敌的两人,在帐子里合计一宿,为“生父到底是不是烨王”争执不下,女孩坐在一旁面无表情,似乎他们说的这些,与她完全无关。
争执到了最后,便有了这李代桃僵的法子。
四人一同进城,直接找上王府,王爷接见了他们,一双锐利如刀锋的眼,直勾勾盯着那女孩看,不待他们说完来意,出言打断。
“不必猜了,她是本王的女儿。”
烨王说得斩钉截铁,声音却异常温柔。
当即命侍从带女儿下去安置,对着剩下的他们三人,显露上位者的恩威并用。
秦献和元参的献计很合王爷心意,自此,他们二人成了烨王手下得用之人,秀秀则入后府,跟萧鸢儿同住一院,跟着嬷嬷学规矩。
起初她很不习惯这些,觉得当郡主还没放羊自在,好在功课不重,毕竟正主儿也不是养在深闺大宅里的,只要稍微磨砺掉,混迹下九流沾染的恶习即可,最重要的是学官话。
秀秀替元参保守着家仇的秘密,对秦献也一字不露,因为元参说,秦献有软肋,就是他那一双弟妹,靠不住。
顺理成章,她和元参成了最亲近的人,那两年他时常回王府来看她,肩头以假乱真的鸢尾花印,就是他亲手替她烫上去的。
“秀秀,你这是做什么?”皇帝被刀架在脖子上,倒也毫不慌张,拿出先前舅甥情真意切的态度,温和道:“你也是被人蒙蔽,成了替罪羊的,朕不怪你。”
秀秀摇头,直截了当道:“我是自愿顶替萧鸢儿的。”
这个名字叫皇帝愣神一瞬,继而不解,“为何?你不怕死吗?”
“怕的,但我要帮元哥哥报仇。”
皇帝显然有些跟不上她的思路,“元哥哥?”
“啊,就是翟天修,你还封他做了将军。”
皇帝眼神微闪,将这前因后果捋明白,压下怒意,说道:“那你该知道,他要杀的是烨王,不是朕,你劫持朕,岂非亲者痛仇者快?”
秀秀亮晶晶的眸子出现一丝黯淡,平静地望着下方,一家三口正上演团圆戏码,萧铎和长公主紧紧相拥,萧鸢儿在旁喜极而泣。
皇帝再接再厉,“虽然你不是长公主的孩子,但郡主是朕亲口封的,不会更改。”
“真的?”秀秀眼睛重新亮起来。
“君无戏言。”
秀秀轻飘飘扫视周围,吐了吐舌头,“当我三岁小孩儿呢,骗人。”
此时她后背抵在墙垛上,仗着身量娇小,也不避男女之防,身体跟皇帝紧贴在一起,让他把自己挡严实。
远处的神箭手根本不敢动,稍有偏差误伤龙体,谁也担不起这个责。
皇帝闻弦知意,大袖一挥,“叫人都撤了吧,郡主跟朕闹着玩儿呢。”
他展现诚意,秀秀却不傻,“欺君之罪要杀头的,我之前骗你的可不止一星半点,如今还要杀你,陛下心眼儿太小,一旦离了我这刀……”
她腕子一转,换了刀尖抵在肉上,稍稍用力扎破表皮,一丝鲜血顺着刃身淌下来。
被指心眼小的皇帝,低眸一眼瞧见血,一瞬就要崩不住,轻轻抽一口凉气。
“看吧,见血了。”秀秀语气淡定,“陛下还是老实点儿。”
皇帝咬牙,一字一顿道:“就没人教过你仁义忠孝吗?”
“什么玩意?”秀秀松开攥住他前胸的手,掏了掏耳朵,“没听过。”
皇帝趁机后退,身子一动,又被那只看似白嫩,实则力道十足的小手揪回来。
“我在市井长大,学得是下三滥手段,陛下别跟我掰扯大道理,咱们说点实在的。”
怒意在皇帝眉心缭绕,他何曾受过这种胁迫,“翟天修办事不利,一到西北便音信杳无,辜负了朕的嘱托,本是罪不容恕,看在你的面子上,就不予追究了。”
“错了错了,我不是替他求情。”秀秀摇头。
皇帝深深蹙眉,不怪他总跟不上思路,天下人皆是他的子民,但他在高高的王座之上,活在最底层的百姓,无异于蝼蚁。
谁会在意蝼蚁的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