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勾在反省了。
第34章
想要追到喜欢的人,先就要搞定他的闺蜜……好兄弟!
十七八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哪怕宣则言每天都有杨知白偷偷送奶茶点心垫肚子,但到了晚自习放学的时候还是会饿。
尤其是他回家之后还要继续学习几个小时。
所以往往都会选择跟杨知白在外面吃点东西再回家,这样也可以避免妈妈总惦记着给他做宵夜。
学校后门有一条美食街,涵盖了许多便宜又好吃的美食,什么狼牙土豆啊、凉粉凉面啊、春卷寿司啊、冰粉凉糕啊,每一家生意都好。
杨知白是体育生,每天都有大量训练,体力消耗特别快,需要补充的食物也就比别人多得多。
尤其他还是个无肉不欢的人,美食街那些小打小闹小零食对他来说都不能算正餐,非得是那种有饭有肉的才行。
杨知白最喜欢去的店是“李妈夜蹄花”。
普通学生一般舍不得花3o多块钱点一碗雪豆蹄花。
但杨知白家境优渥不缺钱,所以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来吃一碗。
宣则言虽然也不差钱,但他胃口远没有杨知白好。
而且大晚上他也吃不下太油腻的东西,有时候就吃碗没有花椒的素椒杂酱面,或者喝碗海带汤吃点小包子,就这样还经常剩下一些吃不掉。
每当这时候,杨知白都会三两口把剩下的包子吃完汤喝完。
男孩子之间也不嫌弃,还不忘数落宣则言浪费粮食,这么挑食难怪不长肉。
楼熠南这时候刚刚才厚着脸皮加入了补课小组。
他从一开始就羡慕杨知白的单车后座上有一个宣则言,现在更羡慕宣则言放学就奔向八班找杨知白的那一刻。
他也想和宣则言一起回家。
楼熠南就是天生的光体。
当他想要赢得一个人好感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他有过多讨好,只需要交谈几句,就能感觉到他桀骜不驯外面下掩藏的绅士和友善。
杨知白和楼熠南原本就是“不打不相识”,现在一起补课,更有一份化敌为友的交情在。
一起补课一周后,他更加觉得这位名动全校的校草,完全不是别人口中那不近人情的酷炫拽哥,分明就非常接地气非常好说话嘛!
会跟他们一样烦恼考试、头疼作业,困了就睡、饿了就吃,一点儿也不矫情。
说到吃,杨知白一下就来劲了。
“你肯定不知道学校后门有个夜蹄花,每天晚上放学我们都要去那吃饭,味道简直不摆了!”
杨知白吸溜着口水绘声绘色地跟楼熠南描述。
“炖得又嫩又软的猪蹄不肥不腻,绵密清甜的雪豆配上酸酸辣辣的调料,我一口气能吃两碗饭!”
楼熠南佯装质疑:“真的有这么好吃?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