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锦玉皱起眉头,有些不悦:“簪子早就不见了,你不知道吗?”
陈来福诧异:“不见了,好端端的怎么会不见了?”
那簪子少说也能当好几两银子呢。
梁锦玉一副“你明知故问”的样子看着他,“我还以为是你”
后面的话梁锦玉没说出来,但是陈来福也不傻,顿时不高兴道:“姑娘你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拿你的东西,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何必这么侮辱人。”
梁锦玉也恼了,大声道:“你娘昨天不是去搜过了吗?有没有你能不知道?那簪子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遗物,不见了我比谁都伤心,我以为是你拿的,所以才一直忍着没说,你要是不相信再去搜一遍就是了。”
陈来福见梁锦玉比他还激动,顿时信了大半,也没敢再揪着不放。
“也、也许是落在哪里了,等我回来帮姑娘一起找。时间不早了,我、我去做工了。”陈来福说着,快步离开了厨房。
梁锦玉抿唇,庆幸自己提前让大妮拿走了银簪。
不过说来也奇怪,那簪子虽然是父亲送她的,但做工并不精细,可上一世王氏竟然在谢家当铺当了五十两。
王氏贪心不足,还以为那簪子是什么大宝贝,三天两头念叨当亏了。
可梁锦玉心里清楚,那就是一只普通的银簪,顶多值五六两,除非当铺掌柜得了失心疯,不然不可能给那么多。
这件事让梁锦玉疑惑了很久,直到两年后闹雪灾,她跟着陈来福去城里卖柴,这才偶然得知了缘由。
想到这里,梁锦玉深深吸了口气,目光越过窗柩看向正出门的定方。
这一次,不会再错了。
屋檐下,陈大妮烦躁的咬着指甲。
她虽然是穿书,但书里的内容是从三年后开始写起的,也就是说从现在往后的三年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一概不知,顶多只能从后文梁定方对陈家的报复中猜到一二。
可要命的是,书里并没有关于陈大妮的描写。
有什么比“你知道所有人的命运,却唯独不知道自己命运”这件事更恐怖的?
陈家有一个算一个,最后都不得好死,她也姓陈,所以很可能也会不得好死。
“啊啊啊,可我不想死啊!”陈大妮疯狂挠头,她昨晚想了一宿,唯一自救的办法就是逃离陈家。
而想要逃离就必须有钱!
根据她多年看小说的经验,主角挣钱都是去镇上或者城里,这也是她一大早缠着陈来福的原因。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别说去城里了,她现在连出村都够呛。
“死丫头,大早上又在这里偷懒,你皮痒了是吧?”
随着骂声落下的是一扫帚,打的陈大妮火冒三丈。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懒了?我一早上不是在扫地就是在喂鸡喂鸭,忙的跟个陀螺一样,我特么才六岁,你这是虐待儿童你懂不——啊啊啊,疼疼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