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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頁(第1页)

冬天動物全都藏了起來,想要打到獵物不如其他季節那麼容易,方臻只能根據地上細微的痕跡判斷它們藏匿的蹤跡,最後成功獵到兩隻野兔,一隻野羊。

這些夠他們吃一頓還有剩的,方臻不貪多,拎著獵物回來,去附近的小溪邊扒皮解剖。

今天的事情都忙完了,不會有人來打攪他們。

安向晨連忙跑去小溪邊,接過方臻扒了皮的獵物清洗。

「放著我來吧。」方臻知道安向晨很愛乾淨,上次讓他穿個肉串都用兩根手指捏著串,這麼一整隻扒了皮帶血的兔子,安向晨拿在手裡,心裡肯定不舒服。

「羊留給你。」安向晨側身躲開,沒讓方臻拿回兔子。

外出幹了一個月的活兒,看看其他人回來時都是個什麼落魄樣子,就知道這趟出勞力有多麼受罪,多麼累人。

別人一回來,家裡立馬殺雞宰羊,餵飽了推到炕上好好睡覺休息。

只有方臻,從進村開始就沒歇過,兩人一見面,方臻就開始為他的事情忙東忙西,結果晚飯,還要他做給自己吃。

安向晨感到愧疚,覺得他被方臻慣壞了,總是會理所當然地接受方臻對他的好意。其實仔細想來,他和方臻並不算是一家人,他沒為方臻做過什麼,也不該總是想要方臻對他好。

「別想那麼多,我樂意的事兒沒人攔得住,我不樂意,誰出面都不好使。」方臻手上又是刀又是血,沒辦法摸摸安向晨的頭,便在口頭上安慰了他兩句。

安向晨這個人其實很好懂,心裡想什麼,即使面上不顯,也會在行動中暴露出來。他有時會嘴硬,有時會逞強,有時又會想太多。不過這不能說是他的缺點,如果安向晨是一個沒心沒肺的人,對於他人的好意全盤接受,卻沒有半點不好意思,那方臻才要苦惱了。

因為這種人多半和白眼狼之間只有一念之差。

「知道了。」安向晨嘟囔一句,洗乾淨兩隻兔子,讓方臻給他串在鐵簽子上,然後拿去火堆里烤。

鐵簽子也是方臻從鐵匠鋪里打造的,因為吃燒烤比較方便,而且鐵簽子可以循環利用,不必每次吃烤肉還要費功夫挑選合適的樹枝。

安向晨不會烤肉,方臻快快收拾了野羊,將內臟等洗乾淨放進竹籃里,接過了烤肉的工作。

肉在火上發出「滋滋——」的誘人聲響,安向晨偷偷咽了口口水,坐在一旁打量了方臻幾眼,別彆扭扭試探他這一趟外出,有沒有受傷。

「沒有,不光沒受傷,還壯實了。」方臻捏拳頭彎起胳膊,示意安向晨摸他的肱二頭肌。

他的目光太過殷切,安向晨只好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他的上臂,隨後露出驚訝的表情。這哪裡是肌肉,分明就是鐵塊!

方臻對他的反應非常滿意,對自己這一個月的訓練成果也非常滿意。照這個樣子發展,不出今年冬天,他的體能就能逐漸接近上輩子在特種大隊時的標準。

由於方臻和其他人之間的差別太強烈,安向晨難免會好奇心大盛,便主動問了他不少關於這一個月期間發生的事情。

當他聽到方臻半夜出門給自己加餐,還翻過城牆去固城裡「逛街」,簡直驚訝的要合不攏嘴。

他對方臻的說辭倒沒有太多的懷疑,因為早在方臻回來前一天,方立就在兒子方孝面前誇耀了一遍。隨後方孝又在他面前喋喋不休了一整天,和方臻說的大差不差。而且因為方臻描述了很多方立不知道的細節,讓這些事聽起來更加真實和刺激。

安向晨活了十八年,一直是安安分分,恪守禮節的生活。每天除了用功讀書,再沒有別的消遣。他之所以看了很多雜誌怪談,也是因為內心對外面世界充滿渴望和好奇。

沒有哪一個男人,天性是不愛刺激冒險的。安向晨不爬樹,不掏鳥窩,卻也會在夢裡騎著駿馬奔馳。

遇見現在的方臻,是他從沒想過的事,而方臻口中那些比他的夢還要驚險的舉動,使他生出一股衝動,想要親身去體驗這樣奇妙的事件。

以前是不可望不可即,現在似乎可望可及,安向晨一想到方臻也許會帶著他一起去經歷這些,目光便軟了下來,表情乖順又帶著點討好,像是一隻餓了許久等待主人投餵的小貓咪。

安向晨這樣的眼神,方臻毫無招架之力。好在理智在腦中敲響警鐘,告訴他不能誇海口。於是他蹭了下自己的下巴,和安向晨解釋這些事情的危險性,即便是他,也沒有辦法帶著安向晨完成。

畢竟安向晨沒有經過專業訓練,而守城的衛兵,也不是草包。

「這樣啊。」安向晨聽罷眼裡充滿了失望。不是對方臻失望,只是對自己沒有機會去做這些事情感到失望。

「不過也有別的能帶你做。」安向晨嘴角一垂,方臻的心也跟著墜了一下。要不是知道安向晨完全沒有意識,他都要覺得這個人一定在施美人計了。

「別的?」果然這話又吸引了安向晨的注意力。

「對,比如帶你去山裡打獵,去曠野騎馬,上最高的山看日出,下海參觀海底世界。」方臻第一次發現自己有這麼好的文采,「還能在屋頂看星星,去沙漠看駱駝。」

安向晨越聽越開心,這些事全是他從前不敢想、不敢做的。別說是他,大成朝也鮮少有人能做到。前朝就曾有個遊俠,立志走遍天下,結果在中途就遭遇了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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