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看也是。」方強看不出方臻是敷衍他還是真心如此,只是牢牢記住了嚇出他一身冷汗的那一眼,告訴自己,這個人千萬不能招惹。
後來的一頭野豬,也是方臻殺的,再後來還獵了些兔子,一隻野羊。
他們走到一處山崖邊緣時,遇到了另一座山上的野羊群。
這裡的野羊也是奇特,體型比一般的山羊要大,頭上長角,下巴上沒有須,而且明明走在無處下腳的崎嶇陡坡上,四隻蹄子竟然能如履平地,一蹦一跳的比兔子還敏捷,每一腳都精確地落在岩石上。
方強當時拉弓就要身寸,被方臻制止了。原因是羊打死了也會掉下山崖,撿又撿不回來,浪費箭還白白殺生。
此外,方臻還嫌棄了方強的射箭技術,又是示範又是講解,最後還問他會了沒有。方強當時被他唬的一愣一愣的,完全下意識點頭,方臻說什麼就是什麼,等拖著方臻分給他的一隻豬和半隻羊回到家,才如夢初醒,這到底誰是師父,誰是徒弟啊?方臻合著是誠心來給他找茬的吧!
第16章參與感
回程要原路返回,天色晚了本就容易遇上野狼,更何況兩人手裡都帶著剛打的獵物,血腥味更容易招來不之客。儘管方臻的技術沒得說,兩人依舊早早捆好獵物,翻山越嶺回了村子。
即便如此,到村子時天色也已經暗了,兩人在村口分別,一個朝東,一個朝南,各自帶著獵物回家。
方強身上除了兩把弓,還有一隻野豬,方臻答應分給他的半隻野羊,要等回家殺好後給他送去,在山裡放血太危險。
而方臻帶的東西就多了,一隻大野豬、一隻野羊和幾隻野兔子野山雞,放在簡易木板上用繩子拖在身後,肩上還扛著一截木頭,其他零零碎碎的裝了滿滿一包袱挎背在背上。
從村口到方臻家的路上,有不少村民出來瞧稀罕。一是稀奇方臻自從早上抽風跑步開始,竟然不犯懶了,二是稀奇沒想到方臻竟然有這麼大的力氣,光是野豬就有四百多斤,他肩上扛的木頭,雖不是一整棵樹,也有近一米長,半大小子的懷抱那麼粗。
「榛子,你頭還破著,這麼多成不成?」有熱心的村民問了方臻一句。
「好著呢,沒事。」儘管被壓彎了脊背,汗水順著額頭像溪流一樣淌過,喘著粗氣之餘,方臻還能笑呵呵地回答,將木頭往上送一送,攥緊拖著野豬的繩子,繼續艱難向前邁著步子。他現在的身體素質不如上輩子,但毅力這種精神層面的東西,絕對不會有絲毫的遜色和改變。當兵的誰會怕吃苦啊。
方臻一向不在意村里人的眼光,帶著他的東西往家趕,離家越近,心情就越暢快。儘管身體很累,精神頭卻很好。這是他以往執行任務留下的習慣,不管任務多難,活著回來就是最大的幸事,每一次死裡逃生的喜悅都給他帶來巨大的精神滿足。
尤其是他大老遠就看見安向晨顯眼的白色衣衫,在家門口出現時,心情就越加的好了,步子邁得更大,恨不能跑起來。
安向晨也沒想到方臻度這麼快,他才剛從大門口慌慌張張衝進屋裡,還沒想好做點什麼來掩飾他在等待男人回家的事實,就聽見方臻在門口大喝一聲,「向晨,我回來了!」給他嚇一大跳。
聲音那麼大,安向晨也不好裝作沒聽見,別彆扭扭從屋裡出來,做出一副被方臻粗嗓子吵得頭疼的表情,「回來就回來,叫那麼大聲……」
話沒說完,就被眼前的一堆東西驚呆了,方臻一天竟然能弄到這麼多東西!這些可個個都不輕,他抬都抬不起來的。
「別傻愣著,幫我燒些熱水,收拾收拾,今晚給你做頓好的。」方臻使喚起人來也不客氣,兩個人過日子,肯定不能只他一個人忙活,要兩人一起做,才有參與感,也不至於讓安向晨心裡不平衡。重活累活安向晨做不來,小事還是可以的。
安向晨應了一聲,手忙腳亂就要忙活起來,因為很少幹活,被方臻一使喚,竟然不知所措地在原地轉了幾個圈,這才左腳拌右腳地進了廚房。
灶里的火星沒滅,他只需要把火燒起來就行,也不難,用扇子扇一扇,火苗大了加柴火,再就是給鍋里添水,有葫蘆做的水瓢,進去就行。
他將外袍脫了掛在門後,中衣的袖子一圈圈仔細卷到胳膊肘,剛坐下,方臻就跟著進來了。見他只穿著單薄的中衣,不贊同地皺起眉頭,回屋找出一件粗布大褂,硬是給他披在身上。
安向晨也怕著涼,就沒再推辭,乖乖披著褂子,在三條腿的小矮凳上規矩坐好。他的坐姿也很優雅,端端正正地挺直著腰杆,三個腿的凳子,在他屁|股底下穩穩噹噹,方臻覺得就是在他頭上再放個裝了水的碗,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你不去休息一下?」眼前杵著這麼大一人,把廚房門口的光堵得嚴嚴實實,給安向晨帶來不少緊張感,生怕這人的癔症突然就好了,衝過來把他一腳踹翻在柴火堆里。
「我還要出去一趟,來問問你,吃不吃野豬肉?你要是吃,我給你留點,不吃我就全帶走了。」方臻說道。
「帶去哪?」安向晨好奇,這麼晚了,方臻還要去哪裡?
「嗐,就村里最富那家,還有羊肉和兔子肉,看看他們缺啥不,我跟他們換點糧食回來,天天只吃肉也不行,得補充點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