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风吹过的时候,桃花凋零了一地。
鲜血将花瓣染成血红,让春色多了一分潋滟。
“她怎么样?”守在院中的盛明珞看见老宋军医从里面出来就忙迎了上去。
盛明觉站在门口,眼神也落在老宋身上。
可老宋叹了一口气:“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们要先听哪一个?”
“好消息。”盛明珞想也不想就开口道。
老宋擦了擦手,缓缓道:“箭伤在上回五皇子所留的旧伤之上,并未伤及心脉。”
这意思,也就是她还没死。
盛明珞刚松了一口气,却又在下一刻提到了嗓子眼儿。
“但是,还有个坏消息。”老宋看了一眼盛明觉才道,“她腹中胎儿一旦降生,她也便没几日可活了。”
话音刚落,三人齐齐陷入了沉默。
于老宋而言,宋初瑾是他的徒弟。
于盛明珞而言,宋初瑾是他的救命恩人,何况这些时日相处下来,怎会丝毫没有感情?
而于盛明觉而言,其间关系便更复杂了。
曾经,她是他的耻辱,是他一直想抹去的污点。
可如今回过头来看,他一路走来,生命中到处都布满着她的影子。
在容国,她是那个唯一会对他好的人。
到离开容国,无论他做了多少伤害她的事情,她仍在用性命保护他。
人非草木,他盛明觉又岂能无感。
他自己也弄不清楚,对宋初瑾是何感觉。
“不是说,只要不生这孩子,就还有救吗?”盛明珞不由有些着急。
老宋摇摇头,只说了四个字:“为时已晚。”
命由天定,为时已晚。
。。。。。。
宋初瑾本以为是该与这世间作别了的,可没想到,她命大如此。
只是再醒过来的时候,那院里的桃花都谢了,已经长出了嫩芽。
“明天我们要走了,搬离这里。”盛明珞推门进来,就看见她靠坐在床上发呆。
听见声音她才回过神,声音有些沙哑:“搬去哪里?”
盛明珞嘴中叼着一颗草,理所当然道:“皇兄近日打下了连城,我们直接住到连城府去!”
她受伤这些日子,还没有见过盛明觉。
听说他又大胜,她心中竟是无喜无悲。
许是当日城门之上那一箭之恩,她已然还清,心中无所亏欠便一身轻松了吧。
想起此次中箭之事,宋初瑾倒是好奇。
“有没有查到,这次究竟是谁暗放冷箭?”
盛明珞撩了撩自己的头发,仍是一副得意的模样:“那还用说?我这等聪明之人,自然是早就查出来了。”
“是沈鸳派人指使?还是那个什么三皇子盛明廷?”除了这二人,她也不做他想。
没想到宋初瑾能一下点出人名,盛明珞眼中闪过一抹赞许:“我说宋姑娘,你这么聪明,要不咱们私奔吧?”
宋初瑾惊了一下,突然呛住,剧烈咳嗽了两声。
盛明珞忙摆了摆手:“你也不用这么激动,我跟你说笑呢!”
废话,她当然知道他是说笑,这么多天的相处下来,宋初瑾也算对这个人有几分了解。
盛明珞这个人,十分多变,有时严肃,有时不正经,嘴上还经常爱占便宜。
这样的皇子她还是第一次见,不过,这盛明珞还挺好相处的。
好一会儿,宋初瑾缓了一口气,忙转移话题:“住在这里挺好的,城主府那等富贵之地,只怕也不适合我。”
“对吧?我也这么认为!主要是去了城主府,那房间多了,我不就不能跟你同屋而眠了吗?”
宋初瑾也不在意他口头占点便宜,只是道:“要不,我就不去了,你去吧。”
“唔。。。。。。怕是不行,让你去是我五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