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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偶遇(第1页)

楼弃按照守卫和车夫的指示向前走,这木林国确实与其他国城不一样,一般进了城之后就能看到许多的小摊小贩。偏偏这木林国需要穿过一片林子才能进城。

“这难道就是特有的欢迎方式?”楼弃对这里还真的是有些好奇,因为这里树木比较多,所以即便是夏日也没有过于炎热,树叶被风吹的沙沙的声音,叫人也感觉到一阵清爽。

楼弃来到一片树林前,这一片树木倒不像是被烧过的样子,想来马夫说的地方不是这里。这里的树木一棵棵枝繁叶茂的,材质看起来是真的不错,怪不得以前这里的生意这么好呢。

楼弃在林子里走了一会儿,现自己一直走不出去,还被蚊虫咬了一手的包。

“还好子夜贴心给我准备了驱蚊膏,不然我估计要被咬死了!”楼弃从包中取出药膏给自己手上还有脖子上都涂满,“我不会真的迷路了吧?”

楼弃有些疑惑,自己明明是一直朝前走的,怎么还一直走不出去。天色越来越晚,马上天就黑了,要是走不出去只能在林子里度过一晚了。

“这林子里怎么一个行人也没有?难道没有别的路能走了,要是别的人想要进来也会迷路怎么办?”女人自言自语地抱怨道。

“别人不会像这位小姐一样蠢。”一道清冷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楼弃听见声音,先是有些惊讶,后又觉得欣喜,终于不是自己一个人了,这下应该可以出去了。

楼弃朝着声音的方向上前走了几步,“请问有人在这吗?天有些黑了,我看不太清。”

“在这边。”那人向着楼弃又喊了几句,好让女人过来帮自己。

楼弃走过去靠近那人,才慢慢看清楚一位身穿白衣的人坐在地上。

“这位小姐好,我头一次来木林国,不小心在这片林子里迷了路,不知道你是不是这木林国中的人?可否告知在下应该朝着哪个方向走才能走出去?”

宋予归听见女人对自己的称呼有些无奈,这女人看来是脑子不好,眼神和耳朵都不好使,竟然把自己看成是女子。

楼弃要是知道男人的内心吐槽,肯定忍不住一顿抱怨,现在天色越来越黑,若不是男人穿着一身白衣,还带着个面纱,自己也不会看不清。不过这声音楼弃表示真的不像是男人,声音婉转清冷,听起来倒像是一个高冷美人出来的声音。

楼弃估计是在白日里看到宋予归,也看不出来此人是男是女了。毕竟这里的男人穿着宽松长衫,不仔细看很有可能会被看做是女人。

宋予归也懒得解释什么,“我知道出去的路,不过我的脚不小心扭伤了。脚踝有些肿胀,怕是出不去。不知道这位小姐可否也帮帮我?”

楼弃听见男人这么说,慢慢蹲下跟男人平视,“原来是你也需要帮助,才喊住的我。要我帮你可以,你先说刚才为何说我蠢?”

楼弃还没忘记这人刚才可是说自己蠢笨,身为一名高材生,楼弃表示十分不服气。

宋予归不自然地咳嗽了几声,刚才听见女人的抱怨,实在是没忍住吐槽了一句,没想到这人现在找自己算账了。

“刚才确实是我不对,不过一般人直着走都能够走出去。这位小姐恐怕是方向不好,又没有人结伴而行,这才迷了路。我刚才那样说纯属是想说,你为何不找人带你过去?”

宋予归自然是不能说楼弃是个蠢得,他向来喜欢到处走走,方向感也是极好的。记得有人跟自己说过,女人每件事情都会做的比男人好,自己偏偏不信。这么多年,他一直努力读书,一直四处游走来增长自己的见识。

瞧见了不知道多少不如自己的女人,在他眼里,女人就是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存在。楼弃现在就给男人这样的感觉,女人看着瘦小,这么小的地方都走不出去,脑子肯定不好使。

楼弃不知他心中所想,解释道:“我就是一个人来的,没有其他同伴。本以为在林中会遇到同行的人,奈何一直没有遇到。天色又渐渐暗了下来,一不小心就迷了路。

我有一些治疗损伤的药,我来给你上药吧?这样一会儿我扶着你,你给我指路,咱们就可以出去了。”

楼弃这么一想,简直太好了,自己帮了她,她也帮了自己。这样一来互利互惠。楼弃从包袱中找出子夜为自己准备的跌打损伤的药膏,想要帮男人上药。

女人的手刚要碰到宋予归的脚,男人吓得一下子躲开了,不禁扯到了脚踝,疼的一直吸冷气。

“你要做什么?”

楼弃瞧着这人这么大反应有些疑惑,“我帮你上药啊?你躲什么?”

“你不知道——”算了,宋予归知道眼前这人不知道自己是男子,周围有没有人,要是说出自己的身份,怕是更加不安全,自己现在脚受伤了,谁知道这女人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不知道什么?哎呀,大姐,您就别担心了,我不是坏人,给你上完药我就送你出去,这样你我两不相欠!”楼弃不想再与这人墨迹,直接将男人受伤的右脚握住,小心地将衣服的摆角卷起来。

楼弃小心地给他将鞋子脱掉,女人注意力一直在脚踝受伤处,天色也比较黑,根本没现男人的耳朵红的烫。

宋予归还从未被女人碰过脚,为了不引起她的怀疑,女人的力气有这般大。还好周围没有别人,自己又带着面纱,应该不会被别人知道了。

“嘶——好疼!”

楼弃将药膏在掌心搓热后,按在男人的脚踝处,轻轻揉搓着,“你忍着点,这必须要把淤青给揉开。你放心,这药膏我家夫郎说特别管用,一会儿揉好就不会痛了。”

宋予归没说话,静静地等待女人为自己揉好,原来这是她夫郎为她准备的。这药膏确实很好,之前自己闻到过这药香,还是在凌江国的时候。看来眼前这女人来自凌江国。

也不知道她为何来到此处,这凌江国的人大多数都是非富即贵的,虽然看不清她身上衣服的材质,但刚才自己不小心摸到了女人的衣角,丝绸布料丝滑,是上等的布料。

这人想必是非富即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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