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妹可不这么认为:“我才不傻,我可清楚了,老板娘带我去吃的都是好吃的。”
苏彤不和她辩,这铁一样的事实,没什么好辩。
小姑娘怯怯看着她们两人,其实主要是看店员小妹。
她其实也早发现了,每次来,店员小妹都是开开心心在干活,一点也没有父亲下班回来时的那种疲惫。
或者,也许,她也可以先找一份自己想干的工作试试?
出了饰品店,小姑娘拿着自己刚做的两个小饰品,心不在焉在街上逛着,脑海里还在想着刚才在店里突然蹦出来的想法。
这样无所事事等待的日子,她真的有些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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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后,苏彤正准备关店一小时,带朱小妹去吃猪脚饭。
就在这时候,陆一诚来了。
朱小妹脸上闪过迷茫,老板娘的爱人过来了,她是不是不能一起去吃猪脚饭了?
谁知道苏彤短暂意外后,却是对陆一诚笑道:“我们正准备去吃猪脚饭,要不要一起?”
猪脚饭……陆一诚面不改色的之下,内心其实也是掀起了几分波澜的。
不是他对猪脚有什么歧视,但这东西却是很少出现在平常饭桌上。想到猪脚饭,他就想到了肥腻。
不过阿彤想吃,他就姑且一起去尝尝吧。
苏彤带着两人,来到商业街后面一条小巷子里,显然新开业不久,就卖猪脚饭的小铺子。
坐下后,苏彤告诉他们:“别看现在客人不多,可有句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等过些日子打出名堂了,我们再来就未必有位置了。”
只卖猪脚饭,老板也不用问他们想吃什么,只问大份还是小份。
苏彤问其他两人,朱小妹不懂,出来吃东西从来都是听她的。
陆一诚并不是很饿,再想到猪脚这么油腻,还是选了小份。
苏彤看出他多少有些顾忌,贼兮兮笑了笑,心道,一会可别吃得比她还多。
她朝老板挥了挥手:“要三分小的猪脚饭,再上一碟纯猪脚。”
“好咧。”老板应下,开始有条不紊干活。
从冒着热气的锅里捞出一大只猪脚,舞着菜刀剁剁剁,很快就把半只猪脚切成片片均匀的肉片。
盖在大碗白米饭上,淋上卤汁,看着就可口诱人。
三碗猪脚饭端上桌,老板又麻利把剩下的半只猪脚剁了。
苏彤额外要的一盘纯猪脚也端上来了,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开吃。
这间猪脚饭店,也是她某日中午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还没吃,只看着那卤得极诱人的猪脚,就让她想起了曾经很喜欢吃的隆□□脚饭。
那家饭店,曾经支撑她熬过了一个很漫长的失业期。
也许是因为这个,她对猪脚饭有着一种莫名的感情。
它不是什么高端食材,却不失美味营养。
它难登大雅之堂,却是繁华喧嚣的都市里,许多许多普通人的美味佳肴。
多少在异乡打工的普通人,都曾被一碗猪脚饭温暖。
猪脚饭,就像饥饿年代那可以裹腹的大番薯,是普通人人生低谷里的那道光。
于是那天,哪怕已经吃过午饭,她也还是进店坐下。
吃了第一口,她想法就变了。这是天意,老天爷让她来此吃如此人间美味。
她承认,什么难登大雅之堂,什么普通人的口粮,都是虚的,上辈子她能在失业期天天吃无非是因为它是自己能负担的起的范围内最好吃的。
猪脚饭,它就是最配的。
她虽然吃着东西眼睛也一直留意着陆一诚,想看看他一会吃进嘴是什么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