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城市秋天,容易下雨。
裴临背着霍修珣还没出公园,天空就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很快脚下秋叶被沾湿,失去了脆吱吱灵魂。
还好公园门口有出租车在等客。
霍修珣一直最讨厌雨天。
似乎只要下雨,就注定没好事。
据说当年,他那个血缘上杀人犯爸提着柴刀犯下重重血案夜晚,整个城市就在下一场罕见暴雨。
后来,小小男孩浑身是伤、夺门而逃,却每次泪眼模糊摔倒在泥泞雨地里,被满身酒气叔叔拖回去,重新落入那个张着血盆大口黑洞洞屋子。
再后来,春雨细密。
少年辗转数天,火车、汽车,到了千里外。
新建洋气单元楼下,人盘着棕色长,一身类似旗袍玫红新衣,微笑跟背着书包豆丁大可爱儿与西装笔挺老公告别。
她是那样温柔,理想中妈妈模样。
可回归看到他时,她却是极端惊愕,害怕,脸色惨白。
她不敢看他眼睛,找各种蹩脚借口、低下气求他赶紧离开,似乎生怕摆脱多年噩梦又重新缠到身上。
于是他点点,走了。
那一天,汽车晚点,火车晚点。他滞留在车站,百无聊赖看着春雨里枝嫩叶抽出绿色新芽。
突然想起他竟然忘记告诉她,她其实不必怕。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留下,也没有想要破坏她生活,他只不过是单纯想要看看她。
从未见过,才想要看看。
高中毕业那天也下了小雨。
裴临那天穿得很正式,全身上下一丝不苟精致到袖口。
他带了伞又有车接,却还是不忘用修长手指细心地将名校录取通书在防水件夹里,整整封了层。
裴临十八岁,已是严谨认真。
从那以后,一年又一年,少年变成男人。有些人则像一个耐心又绝望猎人,蹲守着,眼睁睁看着男人日臻成熟,越香甜诱人。
他不在国内,却道裴教授爱穿慵懒随性白衬衫,更道他偶尔换成黑色时反差诱惑。
裴教授休闲装不多,却懂得搭配,普通衣服总能被他穿出不一样味道。
裴教授永远穿正装最帅。
把梳上去,露出敞亮额,西装扣子解开颗,领口若隐若现锁骨弧度。精致袖扣闪耀,映衬着骨节分明手指诱人,金属框眼睛下淡漠双眼禁欲气质十足。
人类种生物,天性贱。
喜欢美好事物,可骨子里又总压抑不住熊熊燃烧着恶劣,与蠢蠢欲动破坏欲。
又或许,只是他自己不正常
才会一次一次肖想,总有一天,他要把那道貌岸然男人狠狠压倒,扯掉他装模作样领带,撕碎他一正经西装,揉乱他一丝不苟额。
让他恐惧,让他露出慌乱和破绽。让他抖,让他无能狂怒,一口狠狠咬过来。
他就也咬回去。
牙尖破开修长颈子,品尝温暖跳动小血管,吸吮里面青涩甘酸甜美,让他出喑哑呻吟,耳鬓厮磨。
裴教授不会让着他,会和他拼命互相撕咬,像最原始野兽一般。
直到气喘吁吁,直到双双筋疲力尽。直到温暖血,灼热,全部翻滚纠缠在一起。
他肖想了很多年。
却没想到时间却戛然而止,在那片下着细微小雨,阴沉倒腾黑色海上。
雨落在脸上,冰冷,黏腻,刺骨,滚烫。
深秋出租车上,窗外一样细雨花了玻璃,不进车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