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感情?”我皱眉,觉得不可置信,“那你们当时怎么在一块儿的?总不会是他追着追着你就答应了吧?”
“你要这么说也没错,”沈一亭瞟了我一眼,“当时是严和追的我,追了有一段时间,我后来就答应了。主要是无聊,想谈一个看看——”
“我不信,你狐朋狗友一大堆,怎么可能会无聊。”
“朋友多,不一定不会无聊啊,这种问题的答案你不该很清楚吗?”
那时候沈一亭恰巧背光,头顶上那抹太阳刺得我差点抬不起眼。他说这句话时没有开玩笑的成分。
这个问题换做我来回答,我给出的答案大体也会是这般。
朋友多如牛毛,但我也说了那都是牛毛,并不是其他什么毛,不珍贵,且繁复,混得好并不代表交情深,交情深也不代表很契合。
所以人才会说,知音难寻,知己难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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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我这副沉思的模样触到沈一亭哪根神经,他突然把自己的想法承认干净了。
我不好评判别人感情上的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好像也分不清对错。
按沈一亭的说法,他是明确表达自己和陆严和“试试”的想法,但对于爱慕沈一亭许久的陆严和来说,这个“试试”或许就像久旱逢甘露,陆严和也许会把这份“试试”夸大许多,到最后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沈一亭当时已经和我面对面坐在食堂里,夹起汤面而散出的热气糊在眼前,叫人看不清脸,我只记得他沉默了好一阵,直到咽下了筷子夹着的面条,才开口。
他说他觉得陆严和人蛮好的,当时也算挺有好感,不然也不会答应他。
我正吃着面,头都来不及抬,随口就接:“哦,原来你喜欢这款啊——高冷禁欲风?”
“后来因为两个人性格不合,经常闹矛盾,严和的性子你应该知道一点,他经常冷起来就不和人交流,”沈一亭叹了口气,颇有些可怜地看着我,“有时候我也很头疼,实在没有办法。”
对上他巴巴的视线,我喉头一哽,咳了两声。沈一亭几句话就把自己转到受害者的位子上,这口才真应该去当律师。
但归根到底还是不够喜欢,不然怎么不能坐下来好好交流一下呢?
我只能配合着点头,“那看来喜欢哪款不重要,重要的是性格合适。”
沈一亭揣着严肃的脸色和调笑的语气,说:“对,性格很重要。”
我随口问:“那你喜欢哪款?”
沈一亭答得很迅速:“我喜欢你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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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中的筷子停下了,嘴也停下了,倒是把头抬了起来,恰恰对上他那双多情的眼睛。
我的脑里又开始飘忽,像一根绳子被砍断又接起,接起又砍断,撕扯成两半,再拿火烧断——沈一亭这种眼型该叫什么来着?
双眼皮,眼长,眼尾略弯,微上翘,含笑
哦,是桃花眼啊。
原先没注意过,这家伙居然是桃花眼,怪不得桃花运那么重。
不对,刚刚在说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