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了想,这大约就是对待花园里的花和手里的花瓶的区别吧。
花园里的花很美,你可以赞美它,也可以无视它,反正它的美与你的态度无关;但花瓶里的花总得小心照料,你怕它枯萎,怕它凋谢,怕自己失手把花瓶砸了,这时候你的动作都与这朵花息息相关了。
本质上来说,这就是“花”和“我的花”的区别。
聂轩景先前一直在赶飞机,他有些挑食,飞机餐不怎么吃得下,现在还真有些饿了。
如果是平时他也就这么直接睡了,懒得去买什么吃的,但是今天骆笛为他煮了粥,记忆中阔别已久的味道让他险些落泪,胃中熨帖的温度却又让他觉得想要微笑,这两种情绪结合,表现在他脸上便成了一如既往的冷淡。
真好啊……
满足地吃完粥后,聂轩景心中不由得出这样的喟叹。
真好,能再次尝到记忆中的味道真好;能心心念念想要见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有一个人能这么在意自己真好;这个人……好好的坐在他对面真好。
或许,这就是所谓“家”的感觉吧。
两人沉默着相对而坐,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思,一个在这沉默中得到安定,另一个却在沉默中忐忑。
聂轩景吃完后,骆笛便自觉地把碗收了拿去厨房洗了,聂轩景看了他几眼,跟在他身后,倚在厨房门边。
骆笛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那种小心翼翼,忐忑难安的神情落入聂轩景眼里,聂轩景何等的敏锐,稍微想了想,便猜到了他的想法。
骆笛洗完碗后,准备转身出来,聂轩景站在门中间挡住了他的路,他有些紧张,生怕聂轩景是来告诉他后悔了,先前说的都不算数。骆笛试探着开口:“聂……”
蓦然顿住,他不知道该继续叫聂轩景呢,还是恢复以前的称呼叫聂先生呢。
“聂什么?”聂轩景挑眉,轻笑一声,问他,“你确定还要叫得这么疏远吗,我亲爱的男朋友?”
“!!!”骆笛被这句“亲爱的男朋友”弄得脸红得跟柿子似的,一颗心从忐忑中还没来得及安定下来,又猛然从尘埃里窜到云霄之上,若不是他身体强健,骆笛真有几分担心自己得心脏病。
“那,那我该怎么叫?”骆笛觉得自己的脑子一时不能思考,干脆诚恳地请教。
所幸是的,面前这个人是个耐心温柔的好老师,一点也不介意他在某方面的笨拙,愿意花时间一点一点认真教导他。
聂轩景挨近了他,在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轻声道:“你可以叫我轩景,阿景,或者……也可以更亲密。”
不同于平日冷淡的嗓音,聂轩景此时在他耳边情人般……不,就是以情人的身份低语,声音真是性感得要命!他的呼吸打在骆笛脖颈上,两人的脸颊只要微微一侧头便能蹭到一起。
骆笛垂在身侧的手暗暗握成了拳头,他悄悄地深呼吸着,终于忍不住侧过脸,在聂轩景脸颊上亲了一口。
“我不想叫你轩景,我叫你阿景吧。”他伸手捏住聂轩景一只手,一声一声地唤着,“阿景,阿景。”
别人要么管聂轩景叫聂哥,要么叫轩景,骆笛不想和别人一样,所以他总是连名带姓地叫聂轩景,连最初那个看似生疏的“聂先生”也和别人不一样。
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呢?那时候的他没有想明白,却已经下意识这样做。
他总觉得,他喜欢聂轩景,但和所有人的喜欢都是不一样的,不管别人再喜欢,都不是他的喜欢,所以他要和别人不一样。
这不一样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从一开始,他在大荧幕上看到聂轩景的第一眼起,就已经不一样了吧。
第33章当初
骆笛第一次见到聂轩景是大二的时候。
骆笛不是电影爱好者,平时也没关心娱乐圈的事,更没有女朋友需要约会,能去电影院看到聂轩景还是托一位校友的福。 大学里的骆笛是个难得不沉迷网络,不玩游戏的好孩子,除了认真学习以外,空余时间就是做做兼职,以及打打篮球。
骆笛是校篮球队的,说起来他进篮球队也是因为那个男生。
那还是大一时,刚进校园不久,骆笛还没多少认识的人,虽然同宿舍的几个关系还不错,但那几个除了一个成天忙着约会的情场浪子,剩下的就是一群活在二次元里的宅男,周末能一起玩的人一个也没有。
不过骆笛也不觉得寂寞,有空了就一个人抱着篮球往操场跑。
那个时候的男生,十八九的年纪,真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光,在操场上肆意奔跑,在阳光下挥汗如雨,每一滴闪亮的汗水都散着青春荷尔蒙的味道。
骆笛长得不错,看起来干干净净,眼神里充满了朝气,渐渐地也收获了一波少女“粉丝”,同时还有一名同性看客。
“我注意你很久了。”那个男生找骆笛搭讪时第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骆笛呆了下,然后说:“哦。”
那男生被他平淡的反应弄得也是一愣,沉默好半天才又笑了笑,对他道:“我看你篮球打得挺好啊,有没有兴趣来篮球队玩儿?”
骆笛想了想,一个人打球虽然也很有趣,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意思就是说人多点会更好玩,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进了篮球队之后,骆笛才知道那名邀请他的男生是篮球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