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成了此时美国最火爆的偶像,只要将他印上杂志封面,女孩就会将它买到脱销。
男孩学威廉留长头,戴上chocker,穿皮衣,画眼线。他的时尚几乎成为新一代的性感象征。
这前所未有的景象震撼了美国,就像是猫王从军前那个时代的重演,只是这回有过之而无不及。
保守派表示痛心:“仿佛一夜之间,女孩们不再喜欢美利坚的堂堂男儿,转而喜爱起英国的阴柔娘娘腔。”
本来还算吃香的肌肉硬汉受到冷遇,瘦削的漂亮男孩开始受到欢迎。
有人危言耸听:“这名英国佬以一己之力改变了美国女性的审美!他在动摇美利坚的阳刚之气!”
有人只看到现象,但有人看到了本质:“他不是一名单纯的歌手,而是女孩欲望的投射与载体。”
此时的美国正在掀起性解放的浪潮,有一天女人突然意识到:既然男人可以喜欢看美女,那女人怎么就不能喜欢漂亮男孩?
在这种思潮下,威廉恰好横空出世。他的魅力,他的神秘,一下子击中了这些渴望自由与爱情的心灵。
他就像那些男人喜欢的封面女郎,与现实无关,而是一种理想的“美”的象征。
他冷若冰霜的模样也正好,“厌世”与“性冷淡”的样子既让女孩感到安全,又挑动她们心中征服的欲望。
就这样,嘣!
一切都爆炸了,炸得传统社会七荤八素。
当人们反应过来,青鸟乐队已经占领了大街小巷。电台无数次重播青鸟乐队的曲目,这似乎是人们最近唯一会点播的歌。
他们就这样大火特火,因为一切都太快了,他们对自己的热度甚至没什么概念。
直到那天,洛根突然对爱德华说:“听说你是玛丽莲梦露的影迷?”
爱德华点点头,这名沉稳的青年第一次露出了类似“羞涩”的神情。一看就又是一名被梦露俘获的迷弟。
“那你的运气真好。”洛根不无羡慕。
他说:“梦露的团队联系我,想要在你们洛杉矶的演出上客串。她想借你们的舞台宣传她新设立的癌症慈善基金会。”
这消息把大家都吓了一跳。
“天啊!”爱德华兴奋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这是真的吗?我爱她!《玛莲娜》就是为她写的歌!”
乔尼觉得自己在做梦:“我们已经到了可以跟梦露合作的程度?”
即使他们此时已经踏入娱乐圈,但他们还是转变不过来影迷思维,总觉得好莱坞女明星是他们难以接触的人。
洛根心知这两个人肯定没意见,于是他转向乐队的其他成员:“你们怎么看?”
迈克尔说:“我都无所谓。”
威廉提议:“也许我们可以问问梦露,可不可以把《玛莲娜》改回《玛丽莲》?”
“好主意!”乔尼响应。
此时爱德华终于恢复了冷静,他提出疑问:“她可是玛丽莲梦露。想要宣传基金会,肯定有比我们更好的选择。她为什么会选择我们?”
洛根说:“这一点我也问过了。对方团队回复,你们是美国现在最大的热点,梦露想要获得最大的曝光。”
爱德华还是心有疑虑。为什么这么急迫?听起来梦露好像迫切地想要获得公众的注意力。
可是这没有道理,她正当红,又没有过气的担忧。
青鸟乐队远道而来,对美国娱乐圈一无所知。就连洛根都想不明白的事情,他们当然也看不清真相。
对他们而言,与梦露合作是一件百利无一害的好事,根本不可能拒绝。
不仅不能拒绝,还要竭尽所能把这件事办好。洛根带着巡演团队开足马力工作,与梦露的团队联系,布置安保,设计梦露出场时的舞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