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禁林,有点万籁俱静,至少我们这片是这样,因为太冷了,小仙子们都不太愿意出来,而飞天鼠,它在有人的时候总是藏得很好,只有藏东西的时候它才会出来那么一小下,唰的一下从这棵树腾空跳起,手脚都张开,滑翔至另一棵树,连小鸟都为了节省能量选择不叫了,雪地能吸收声音,它们在高处叫的话,很容易确认它们的方位。冬日里,林子里的动物都懒洋洋的,猎物不动,猎手也没法动。
因此,眼下这片区域只有我们两个,一人一鹿。
他刚才用鹿角去铲雪,雪就粘了些在那上头,他晃头也没把那些雪抖落,从这个距离看过去,就会觉得,他的鹿形态,真的好漂亮啊。
四肢修长,整个躯干在健硕的同时又保持了优美的曲线,柔和得像流畅的简笔画,尤其是脖子那处,虽然眼下他还在跟那些雪较劲。
“好痒,啧。”他走动着跑到一棵树旁,留下一串偶蹄印,是两块被啃秃了的半月形印记,那鹿角往树上略微一撞一蹭,雪就簌簌落下了。
但是树上有积雪啊,他这么一动,从天而降一个沙包大的雪块,正正砸在他头顶,空气突然安静了一下,我无声地笑着,他回头脑袋冲向我,但眼睛都被积雪覆盖了。
“我都不用看,你肯定在笑。”他说。
“那不然难道我还哭吗哈哈哈哈。”这话说得好笑。
他又开始摇头晃脑,刚才的动作似乎又要重复一次。
我朝他招手,“我来帮忙,嘿。”
早就在觊觎他身上的皮毛了,摸上去应该是油光水滑的,我猜想。
棕色的皮毛沿着身躯生长,到了脖颈的位置变成了深棕色,蓬松得像给自己带了个围脖,哦当然,脖子很重要,在野外活动的时候必须要保护好那里,但是下腹跟尾巴尖尖的那一撮,又变成了白色,咽喉正中那里也是,形成了一道椭圆的形状。
抬手碰那里的时候,他就略后仰着头给我摸。
“动物园里的鹿不给人碰的。”我欣喜地低声道,“野外的又很胆小警惕。”
手掌下是他的喉部在滑动,语气里有些自得,“詹姆斯版本的鹿可是最胆大最勇猛的鹿。”
我手指成梳梳着那颈部的毛,第一层总是比较硬长的毛,但如果往里头翻找,就能找到第三层最为柔软的绒毛,像散开的根根分明的小棉絮,跟鸟类的不同,也有一定硬度,但比第一层软多了,看起来很保温,怪不得乌鸦想扯呢。
趁他不注意,我捏起一撮轻轻扯了一下,他闷哼一声,脑袋微微悬停在我的左上角,轻笑道:“我们得立个规矩才行。”
“什么规矩,没有规矩。”我耍赖地抬手抱住他的脖子,脸陷进皮毛之中,蹭来蹭去,有点扎脸,但是禁不住这处好几层的皮毛啊,可蓬松了。
是难以言喻的喜爱。
还有他的鹿角,靠近根部的位置也生长出了细小的绒毛来,手指放在那上头滑动的时候,就像苔藓的质感,突然想到,等到温暖的季节,鹿角就会开始更换,我瞪大了眼睛期待地凝视他,“你会不会也换茸角啊?”
“…”鹿形态的他睫毛要更长一点,因为某种我不太明白的光学原理,靠近下眼睑的眼睛里有一条细细的金线,很好看。
他眨眼间像是在怪嗔,“哦是的,我还吃草皮跟嫩树苗呢。”
说话的时候,他自成一种有些矜贵的气质,但是转眼间就暴露出了一丝羞赧的情绪,那脑袋两侧的耳朵斜斜向后,一高一低地扇动着,我又没忍住,抬手戳了一下那耳廓边缘的毛。
“妮娅!”
“是的?”
“我耳朵可灵了!”
“所以呢?”
“一点风吹草动它就会动!”
“…嗯哼?”
“所以你不准碰。”他甚至立直了脖子倒退了几步,目光警惕但又带着笑,“再好好看看我的鹿角,是不是特别酷?”
“特别酷!”
他满意地点头,随即卧伏在地上,尾巴好心情地小幅度甩了一下,“上来吧,带你兜风。”
我搓了搓手,为难地看着他,“真的吗?万一我又碰到你哪个奇怪的开关,你把我甩下来怎么办?”
这话一说完,他整个人都静止了,我是说,目光笔直地朝向我,一动不动,神情是审视又带着点思考,“你不会故意抓我的耳朵对吧?”
“你是个听话的好女孩,你不会故意挠我耳朵对吧?”
对此我的回应是一枚露齿的笑容,“这我可不敢保证,万一你的鹿角不小心撞到我呢?那要怎么说?”
“不会撞到你。”他低缓着声音说,有风过耳,将这则话语吹到了我耳中。
【爱,就是反复地爱上同一个人。】以前梅芙女士同我解释过这个概念。
【就像我跟你爸爸,你外公跟外婆一样。】
我那时候只有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以为是类比坚守的概念,但此刻忽然对这个解释有了更深的体会。
要怎么做一个更加准确的比喻呢?
明明只是安静地对视,周身甚至都没什么响动,可仿佛能听到万物在人的耳边低语,并非是恐吓人的那种,而是带着欢愉以及由衷的祝愿。
心脏像椰子一样泡在水中,即使再大的风浪都能上浮,畅游在风浪里,因为它知道方向,风浪也知道方向,终将会抵达同一个目的地。
然后海阔天空,万里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