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有猪苓的。”喜娘抹了抹额头,从旁取出一盒小物。
“先前周洛从外头拾的,我都忘了讲。我……给那位公子送过去。”
“我去吧。”
徐牧伸手接过,前几日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他担心喜娘去了又要受侮。
连排木屋前,汪云和范谷两人,不知去了何处,只余一扇虚掩的木门。
拿着猪苓,徐牧有些百无聊赖,这都跟逃亡没两样了,一个七尺男儿,还要顾虑妆容,洗什么猪苓热水澡。
走前几步,徐牧便听见了泼水的声音。
一张遮起来的麻布,被他用手一掀,居然一下子掉了下来。
麻布一掉,前方的木盆,那位小书生的赤条背影,便出现在了眼前。
“范谷?你进来作甚!”
“李大碗,是我。”徐牧将猪苓放下,语气怏怏,“你这背都跟抹了粉一样。”
“出去!”小书生刚扭过头,脸颊涌上红晕,恶狠狠瞪了过来,眼睛里,似乎还掺着泪珠。
男子如何会有这般的媚态。
徐牧愣了愣,他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面前的小书生,并非是什么娘娘腔,而分明就是一个小姑娘。
“出去!我杀了你!”
徐牧如梦方醒,急忙便往外走,走了有上百步,才有些狼狈地坐在木凳上。
“徐郎,你怎么了?”
“没事儿。”徐牧脸色愁苦,若知道李大碗是个姑娘,他早该让着的。
“徐郎,你似是不舒服,奴家去给你泡碗热汤。”
“去吧。”
徐牧语气轻柔,估计在这个世界上,姜采薇是最关心他的人了。
待姜采薇走远,徐牧才面色古怪,抬起头往前看去。
不知何时,李大碗已经走出屋头,看着徐牧,一脸的咬牙切齿。
徐牧敢笃定,但凡多几个打手,李大碗都会喊打喊杀地冲过来。
揉了揉脑袋,他匆匆起了身,往酒坊方向走去。
君子避祸,无可厚非。
……
蒸馏好的私酒,没法送去望州,此刻,已经攒了两三百坛,堆满了整个酒坊。
“东家,还要不要再酿?”一个村妇见到徐牧走来,急忙小声开口。
“还有多少粮食?”
“米粮三百多斤,杂粮八百多斤。”
“先不酿了。”徐牧叹着气,世道突然崩坏,他的私酒生意,一下子停了周转。
左右两三百坛,是完全足够下一批送货的私酒。
倒不如留下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先把粮食用干草压好,再需要酿的话,本东家会告诉诸位。”
真有那一天,庄子无了去路,那么粮食,便是重中之重。
“陈盛,小马场那边怎么样?”
“东家放心,这些天来来去去的,每天都能牵回一两匹马,到现在,整个小马场里,已经有差不多二十余匹了。”周洛在旁,脸色兴奋地开口。
按着周洛的想法,小马场里的马,不仅是用来驮货了,还能用来冲锋杀敌。
“东家,外头有人叩门!”
徐牧惊了惊,急步走上箭楼,俯视下去,现在庄门之外,约有十几个人影,半跪在泥地里,哭哭啼啼。
“牧哥儿,莫不是苦民?”
若真是苦民,募入庄子里也无妨,粮食还有多,再者,以后还能作为庄民,帮着护庄。
但面前的这些,徐牧敢打赌,并非是什么良善苦民,而是一帮妄图抢庄的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