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思齊想破腦袋得出了一個結論。宋知宇選她,是因為她是他的舔狗,而且堅持不懈地舔了好多年。
從十七歲第一次見到宋知宇,傅思齊就惦記上了他。雖然他倆都是北京的,但他們不在一個學校,夏令營之後聯繫就少了。而且,他倆一個在西城,一個在海淀,平時連出去玩都碰不上,因為大概率去的不是一個商場。
可是,傅思齊是個特別有毅力的人,她想做的事從來都能幹成。她硬生生的託了好幾個人,打聽到了宋知宇上的輔導班。之後,每周二四六,她都會風雨無阻地坐大半個鐘頭的地鐵去黃莊補課。當時,老傅以為她是好好學習,還專門下課去接她。可是傅思齊根本不想老傅來接,因為這樣會耽誤了她在宋知宇面前刷臉。
傅思齊刷臉刷得多了,就和宋知宇熟了起來。宋知宇想考B大,傅思齊就為了他考上了B大。可她沒想到,宋知宇高考沒發揮好,一聲不響地去了加拿大留學。於是,她也開始和老傅尋死覓活,在大一結束的時候,硬生生的從B大轉學去了多倫多。
可能是她精誠所至,大三的時候,宋知宇居然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那會兒,傅思齊的閨蜜潘曉笛總說,雖然有不少女生喜歡宋知宇,但別人都是追求,只有她是舔狗。傅思齊當時不以為恥,反而樂呵呵地和潘曉笛說:「舔狗怎麼了?舔狗,舔狗,舔到最後,應有盡有。」
其實,他們正式在一起,滿打滿算也只有三年。但在傅思齊看來,她十七到二十四歲的青春里,主角只有宋知宇一個人,連她自己最多也只能算個「特別出演」。
他們分手後,傅思齊無聊時偶爾會想,她會不會再遇見宋知宇呢?再遇見的話,又會是怎麼樣的情形呢?
主動邀約?大概不可能。她和宋知宇分手分得突然又決絕。尤其是宋知宇後來回國了,她也去了美國,兩人之間更是一丁點聯繫方式都沒留下。
共同好友?可是他們之間的共友本來就不多,分手以後便更少了,只有一個方遠山。她也想過,或許他們會在方遠山的婚禮上再見面。但她立刻又覺得不切實際。方遠山是宋知宇的鐵磁,他一直對於她一聲不吭地離開宋知宇耿耿於懷。他結婚的話,估計連請柬都不會發給她。
甚至,傅思齊還想過,或許等宋知宇回家接班兒了,她能在聞上看到他?又或者,等她和楊逸飛把公司干大了、去納斯達克敲鐘時,他沒準兒也能在聞上看到她?真是這樣的話,那她去敲鐘前一定得去診所打幾針,免得宋知宇看到她會吐槽她人老珠黃。
傅思齊想過這麼多的場景,唯獨沒有想到會在今天的酒桌上遇見他。她今天甚至沒有好好化妝,只是擦了有色的防曬霜,又抹了一點唇膏就出門了。她也沒有好好搭配衣服,還是穿著她的白色針織T恤和一條亞麻色的混紡長褲。而且她還在這裡和小張抽菸。她是和宋知宇分開後才學會的抽菸。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不要說抽菸了,她連話都沒有對他大聲說過。
這一切都不是傅思齊想像中他們重逢時該有的樣子。她並不是想要驚艷宋知宇,或者和他再續前緣。她只是想讓他看到,離開他以後,她過得很好,非常好。
宋知宇慢慢走了過來,向她伸出手說:「你好Fiona,好久不見。」
小張不知道他們認識,開口問她:「傅總,原來你和宋總認識啊?」
傅思齊沒想到他能把這句「你好」講得如此又得體。她還以為,宋知宇這個大少爺會裝作不認識她,然後故意給她難堪。畢竟,當年是她忽然提的分手,既沒有給他解釋,也沒有給他機會。傅思齊後來才意識到,那種分手方式實在是太意氣用事了,一點都不體面。
傅思齊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回答道:「我和Justin是大學同學。」
小張聞言,笑了笑說:「那可真挺好。既然您和宋總是老同學,咱們吃飯、談事情也更方便了。」
傅思齊聽他這麼說,心想:「真的方便嗎?」
宋知宇到了以後,他們就進去開始吃飯了。
酒桌上,小張先幫他們互相介紹了一下:「楊總,這是Tc專門做海外投資的宋總。宋總,這是易投的創始人楊總,他和傅總這周剛從紐約飛過來的。」
楊逸飛向宋知宇伸出手,開口說:「您好,我是楊逸飛,叫我Jason就好。」
宋知宇握住楊逸飛的手,禮貌地說:「我是宋知宇,您可以叫我Justin。」
楊逸飛又轉頭看向身旁的傅思齊,向宋知宇介紹說:「這是我的合伙人傅思齊,也是我們的Vpofproduct。我們這一次的產品,就是她主導開發的。」
宋知宇聞言,對楊逸飛笑了笑說:「我和Fiona已經見過了。」
聽他這麼說,楊逸飛顯得稍微有一些驚訝。
小張見狀,連忙說:「剛才我和傅總在門口遇見宋總他們了。我這才知道他們兩個是大學同學。您說這多巧,正好咱們要談合作。」
聽到小張的話,楊逸飛看了傅思齊一眼,「Interesting。Fiona,你怎麼從來沒說過你有這麼厲害的老同學。」
楊逸飛的臉上帶著一絲玩味,傅思齊心想:「這個老傢伙也不聽聽他在說什麼。我也完全沒想到今天會是這個場面好嗎!」
傅思齊輕輕地瞪了一下楊逸飛,示意他不要多想。她笑了一下,開口說:「我和宋總這幾年沒怎麼聯繫,我也完全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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