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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1页)

-35-车一路开,油车特有的气味在车厢被窗外风刮散,闷鼻的腻。夏月在后座,头向左,目光失焦。心有波澜,也仅仅是波澜,水花一点点。童年经历太深刻,以至于她对情绪的控制远大于情绪对她的控制。谢冷雨啊。夏月缓缓闭眼。她原是寄住在他家的陌生人,按身份、按性格、按归宿,他们的人生差异像两条泾渭分明的河流,一条波涛汹涌,一条安静如镜,环境的不同完全影响了生命的律动。打招呼是最熟的动作——他们的关系本该是这样。无论是贫是富,不参与、只旁观——他们的关系本该是这样。但,为什么走到这一步了呢?回忆如风倾野而来,不紧不慢的。好吧,那就说说这一场拿不出手的几乎要摔碎她的过去。大约4岁那年,阳光温驯。夏月不小心打碎家里一套碗具。母亲许美荷看到后暴怒:“我都跟你说了要拿稳,你没听明白还是不长记性?!”“对不起。”尽管她惊恐且愧疚地说,许美荷已拿起墙边扫帚向她打来,伴着重重打击声,她瘦弱的脊背一股剧痛,她没忍住哭,许美荷骂她不许哭,然后骂没用,接着打,直到打到她不哭。她的童年,回想起来只有虐打。出门没喊人,被打,吃饭筷子掉地上一根,被打,顶嘴,被打,翘腿坐,被打。在家里,父母的爱是一种高概念的存在。打是亲、骂是爱、为了你好、黄金棍下出孝子,痛苦、委屈、伤害都可以用爱来包装。作为懵懂的孩子,很难分辨真假,只好为父母的行为合理化。贬损的语气、不耐烦的表情、漠不关心的态度、随意的打骂,恶臭情绪的爆发,无论她是否感受到了伤害,在一个生来爱父母的孩子心里,这些都可以美化。身体虐待是家教,长期忽视是让你独立,养育缺席是因你才在外挣钱,本该父母去承担的义务与反思的困难,都归责到夏月身上。一个4岁的孩子能做什么?只能随父母的归责也渐渐觉得是自己不好。是她害父母辛苦、害父母不高兴。夏月的父母夏正强和许美荷属于包办婚姻。夏正强大许美荷十岁,周围人把这事儿当正常现象。毕竟在那年代、那地区,一个偏僻落后的村里,女人的年龄价值等同于子宫的质量状态。在一间窄小的泥坯房里,夏月出生了,无与伦比的漂亮。几乎见过长开后的夏月的人都说,这女孩长得特别乖,万里挑一。父母越糟蹋她,老天便加倍地宠她,除去美貌,夏月还聪明。乘法口诀念一遍就记住了,算术题总比其他孩子总是快一倍时间做出,方圆百里出了名的小天才。5岁那年,算命先生强拉着给她看掌,一看她手掌有个罕见的五角星,算命先生惊声,说了不得,这是贵人运、凤凰命。夏月忧郁地冷笑。6岁,她看许美荷打牌输掉半年夏正强打工的钱,然后被他用十厘米铁棍暴打。看许美荷拿刀追着嫖娼进局子的夏正强砍。有一次,许美荷在家里哭,哭得夏月心疼,她过去想安慰,却被许美荷拽过去掐手腕瞪着,骂她拖油瓶,说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早就跟他离婚了。说如果不是她,她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以后每当许美荷哭,夏月就再也不敢过去。从小到大,她是父母嘴里的麻烦。“不要来找我。”“怎么又要钱?”“寄生虫。”“这周钱不给了,你怎么不去捡垃圾卖钱?”哪天他们吵起来,她爸夏正强就会说:“都是你生的报应!天天就知道花钱!”他们一句句扎心的话影响着夏月,每一次,她在许美荷不耐烦的表情中拿着班费走出家,她不想上学,她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蹲在墙边埋头哭。她自责地想,爸爸妈妈,如果我的成长要带给你们那么多痛苦,我可以不出生。为了不给家里添麻烦,缺钱不敢要,受伤不敢说,在外面受委屈了不敢说,哭是更不敢在他们面前哭,一双新袜子也不敢要,一边恨、一边愧疚和恐惧,“我给家里添麻烦了,是我不够好,我要想办法让父母别生气,我要懂事”,为了做他们心中懂事乖巧的女儿,为了得到父母的赞扬,她什么都愿意。那时太小了,不懂其实懂事是一种恐惧。意味着,我害怕父母。更糟糕的是——她是独生女,但父母心中永远有一个隐形的“弟弟”。夏月最喜欢雨天。坠下的雨声很有安全感。雨声砸在池塘里、叶片上、田埂上、手心里,千针万线穿起整个村落,她撑起一把透明伞,走在湿漉漉的雾气里。这样,走着走着,就会忘记一些烦恼和不公。夏正强嫌弃许美荷生不出一个弟弟,要给夏月改名叫夏招弟。后来因身份证改名要交“服务费”,他舍不得钱才作罢。

许美荷说,房子、田地以后都不是她的,那都是她爸的,也不会为她存钱,叫她自己挣。但如果是男孩就不一样了,家里借钱都要给他买房买车,每年许美荷都要补贴她舅舅许汉上万的钱,却一件两百块的衣服都没给夏月买过。她再聪明,哪怕年级第一的能力,也抵不过一个性别力。“可惜你是女的。”许美荷好几次说,“以后你老公会给你买,你老公给你花钱。”“你记得毕业了还你爸钱。”“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以后你都是别人家的。”但许美荷估计没想到,后来婚姻法变了,婚前财产公证后,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文化也变了,没经济支持还要给家里生活费的女孩,现在要和将来继承家里全部资产的男孩aa。最终,女儿是原生家庭的客人,是再生家庭的外人,而每个儿子永远是每个家庭的主人。女孩的家在哪?夏月把这恨给许美荷,后来细想,更觉得悲哀和绝望。许美荷不过是替罪羊,真正的幕后是夏正强,是背后深深扎根的父权文化。一个父亲的前身是“儿”,为了维护“儿”的利益,他们不得不将这种文化延续,并将“女”同化为帮凶,所以将“女儿”变成“妈妈”,一同对下一代的“女”剥夺经济权。“儿”不用做什么,就可以继承资产和存款,拥有家庭地位。而“女”从小比“儿”更早更多地参与劳动,照顾家庭,最后却分不到一点家产,不仅失去了原生家庭的地位,有的还要被夺去彩礼,嫁入“儿”家后因没钱也得不到地位,被“儿”使唤,最后还背上养老。“儿”的资产越多,资源与权利越倾斜于“儿”,而“女”就会越失去资源和权利。可悲的是,同为“女”的“妈妈”也在维护这个看似正常实则并不公平的秩序,让“儿”受益,助长男性群体的权势,甚至“妈妈”还会嫉妒“女儿”过得太好,因此损掉“女”的利益来保护“儿”。没话语权,所以姓永远只能是父姓,所以婆媳关系继续分裂女性力,所以家产的分配永远由继承这个家家产的主人-父亲做主,由“妈妈”传达。而她一个夏月,与时代秩序相比,不过螳臂挡车。12岁以前,所以夏月习惯忍耐,怕麻烦别人,总是独立做事,也不敢信任别人,不善外交。12那年,夏正强意外车祸死亡。许美荷拿走所有赔偿金,每天打扮得高贵,去吸引更有钱的男人。夏月痛恨夏正强,恶心他。这个隐形的父亲,永远不会出现在家长会,永远缺席于她的童年,永远在说教和批评,永远让她记得还钱,不沉默就是比母亲更狠的毒打,永远忽视她的成长。她不止一次希望他去死,但真的这一天看他惨状地躺在棺材里,腹部被车轮压瘪了,断手断脚的,她又觉得可怜兮兮。夏正强父母也早死,身边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平时在家耀武扬威的他最后连坟都没人给他挖一个。“爸,这是女儿最后的孝心。”她跪下来,闭上眼睛。她拿布袋装好夏正强的尸体放在板车上,绳子系在腰间拉着车走了五公里山路,跑到无人的山上挖坑自己埋。花了一天一夜,埋好了。山上冷风呼呼,夜幕低垂。那年她刚读完六年级,坐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弱小的身影被风吹得摇晃,她一直往远处更远处望。夏正强的死更意味着许美荷不会再管她,她会组建新的家庭,关心别的孩子。天地之大,没有一处是她的家了。夏月躺了下来,草尖刺痛着她的背,她望向天空。她想起城里有孩子回村里过年,她总是羡慕她们有父母疼,羡慕摔碎东西原来是可以不用被骂的,羡慕她们可以随便撒娇,羡慕她们能大大方方地要钱。这一夜,突然就有什么就变了,那些委屈、伤害、不公像火锅里的血沫一样沸腾泛起,烫得她心窝疼,疼完后,她终于接受了父母不爱自己的事实。终于,她接受了。夏月回到家,许美荷不在。她照常地炒了一盘莲花白就着稀饭咽下。以前夏正强总骂许美荷学历低没用、伺候得不好,总对她没好脸色。她见过许美荷的新男友,嘘寒问暖又温柔。也是那时,她突然对过去有点释怀了。过去许美荷自身的痛苦都没得到解决,又哪里能分心来爱她呢?吃完,夏月坐在院里,周围黑得恐怖,她孤独地身影浸于黑暗,却一点也不怕。有鬼也不怕,鬼没有人可怕,毕竟鬼不会装模作样。见过死亡后,就真的没什么怕的了。因为死亡是确定的,反而是一种“希望”。许美荷打电话来,说打算半年不回家,让她自己管自己,她每月会寄点钱。夏月没有求她不要走,也没有哭,6岁时她就知道哭只会是麻烦和软弱。她已谙事世,明白死就是消失,明白从此以后永远只剩她一个人面对黑暗。她不会再受父母摆布,也不会再委屈自己来奢求别人的爱了。“好的,妈。”挂下电话,夏月重新坐回院里。她发现这儿其实也并不黑,还有天光。天光是暗色调的,浓稠的,一点点地渗到人间。她享受这种黑暗中透出一点微亮的静谧感,她闭上眼,听那些细细虫鸣,自然的力量能抵御生活给她的苦涩和伤害。天黑了。那就天黑吧。她点燃蜡烛。灯光温暖着她的脸。她会想尽办法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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