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起南城,匹兹堡这个城市有更多让他眷恋的事物。他在那里生活了七年之久,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足够让他经营起一个熟悉的,已经习惯了的生活圈。他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友,住处楼下每次看到他都会和他打招呼的花店老板,常去的那家咖啡店,常吃的几家餐厅,每周都会去一两次的攀岩馆,这些都让他在离开匹兹堡后时刻想念。
南城像是他为自己的一次长途旅行选定的旅居城市,看完了风景,最后还是得回家。
在没有李硕出现的那段时间里,庄鑫烁一直想要回去。
李硕出现了,他本打算用李硕来打这一年无聊的时光,可越接近,越被吸引,越被吸引,匹兹堡那些熟悉的人和物在他的世界里就越模糊。
他之前有过几段恋情,不过都不大走心,外国佬追求自由,忠诚是很罕见的东西,庄鑫烁也没想过能从他们身上得到除了生理刺激之外的情感价值。
但李硕不一样,他头一回想要在一个人身上交付真心。
至于他曾经对人生的计划和打算,且走一步看一步吧。毕竟相守太远,明天生什么都未可知,为了李硕留在南城这样的话现在说出来过于沉重也过于草率。
【??作者有话说】
big李:绝对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此处配图阴阳怪气粉胖子1oopy!
第2o章来玩吗?小庄
庄鑫烁被一阵叮叮咣咣的声音吵醒,他支起上半身,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寻找噪音的来源。
厨房里,平底锅正冒着浓烟,李硕一手握着一颗鸡蛋,一手举着个铲子愣愣地站在灶台前。庄鑫烁吓了一跳,连忙掀了被子冲进厨房,赶在油锅着火之前,盖上锅盖又关上了电磁炉的开关。
“你干嘛呢哥?大早上起来就炸厨房?”
李硕不太好意思地清了清嗓子:“大早上个屁,都快十二点了,我这不想着煎个鸡蛋吗?”
“我来吧。”
庄鑫烁接过他手里的铲子,放在一边,又把他身上挂着的围裙取下来套在了脖子上。
李硕倚在岛台边看他动作流畅地磕鸡蛋,问:“昨天那么晚回来怎么还有时间做东西啊?”
昨晚庄鑫烁安顿好李硕后,下楼把那箱已经在货架上放了六七个小时的鸭货搬了上来。做卤味很费功夫,等他用保鲜膜把不锈钢盆包好放进冰箱里,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半。
其实并不一定要在昨晚就完成这件事,只是他想到第二天,李硕醒来后打开冰箱,看见满满当当的食物时露出的惊讶表情以及可能会产生的一丁点感动或是其他柔软的情绪,庄鑫烁就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
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在李硕心里扎根的机会。
“冻起来再解冻我怕会不新鲜,索性做了。冰箱放一晚更入味,今天吃正好。”说完,他转过头问李硕,“你尝了吗?味道怎么样?”
“啃了个鸭爪,比外头卖得好吃。”
听他说完,庄鑫烁立刻弯着眼睛笑起来,一口白牙明晃晃的。李硕盯着他看了几秒钟后指了指锅里还未定型的煎蛋:“我要吃溏心的。”
吃完饭,庄鑫烁跟李硕打了声招呼,说要回家一趟。李硕正站在书桌前练字,闻言冲他摆了摆手。等庄鑫烁换了鞋打开门的时候,李硕抬起头叫住了他,问:“小庄,你要搬回家住吗?”
说话的语气很平常,庄鑫烁听不出里面有什么特别的情绪。
庄鑫烁站在门口和李硕对视,须臾,他声音放轻,小声问:“不搬可以吗?”
李硕手一抖,一滴墨顺着笔尖落在了纸面上,刚写好的“心静”的“静”字变成黑乎乎的一团,半个“心”也遭了殃。
好在只是练习,整幅字毁了也不觉得可惜。
李硕放下毛笔,抽了张湿纸巾出来擦了擦手,然后不太在意地对庄鑫烁说道:“可以。”
庄鑫烁到家时,王姨正在收拾餐桌,看上去应该是刚吃过午饭不久。 庄雁鸣和庄昭炀前脚刚走,这会儿家里就三位女士和在楼上睡午觉的庄镇山。
庄镇山是典型的工作狂,平时压根没有午休这一说,听梁美云说他这会儿正在午休,庄鑫烁还有点诧异。不过想想也能理解,再要强再有干劲儿,毕竟也是五十来岁的人了,身体跟二三十岁的小伙子比不了。
不用和庄镇山打照面,庄鑫烁松了口气。回房间略坐了会儿,魏莱敲开了他的房门:“小庄,我们打算去趟市,你要一起去吗?看你房子里还缺点什么不?”
庄鑫烁思索了片刻就和她们一起出了门。
他想起冰箱里的水果快吃完了。
王姨经常光顾的这家精品市开在新区的商业街附近,旁边是精致且在周末人流量也并不是很大的白湖商圈。
庄鑫烁很喜欢逛市,这是一项充满了生活色彩的活动,他的心情因为琳琅满目,花花绿绿的各种商品变得轻松,又因为在挑选商品的过程中带着投喂李硕的目的而感到快乐。
庄鑫烁推着的购物车很快垒起一座小山,山尖尖上挂着两颗形状完美的红宝石柚子,魏莱诧异地问:“买这么多?你一个人吃得完吗?放久了就不新鲜了。”
庄鑫烁想到李硕抱着碗吃掉他剥好的一整只柚子,在沙上撑得坐立难安的样子就有点憋不住笑,他强忍着没笑出声,说:“家里养了一只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