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有限的记忆中,自己只和母亲相处了不到一年,而后林骏出现,强行将他带走。
母亲爱漂亮,性格直爽,人也不似林骏那般阴沉,即便她想尽了办法和孩子团聚,林骏都置若罔闻。
他是制定规则的人,朱晓玫无能为力。
“父亲。”他将写着名字的奖状放在林骏面前,语气中有些期待,“我拿了第一。”
“嗯。”
林骏拿着一本《金融周刊》,平静地回了两个字:“保持。”
林予淮早就料到他这样的回答,但并不敢激怒,他话锋一转,开口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
“嗯。”
林骏难得看了他一眼:“你的信托基金,我打了3千万。”
林予淮对钱还没有什么概念,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是高达玩具车,和朋友们的聚会,还有看看妈妈。
“我想母亲了。”
思索再3,他还是恳求道:“我想回龙城看看。”
“过年的时候再去吧。”
林予淮一年中有两次机会见到朱晓玫,一次是圣诞节,另一次就是春节,他难过地摇头,继续求林骏。
“我真的很想她。”
他不敢多说,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克制于此。 听别人说,林骏和朱晓玫以前是神仙眷侣,可为什么他出生之后两人的关系就破裂了。
难道他是罪魁祸吗?
“你想?”林骏忽然笑了起来,林予淮以为有了丝希望,立刻趁热打铁道:
“我保证会按时回家,就两天。”
“好啊。”
林骏脸色忽变,指着门外,语气平淡:“出去吧。”
“在门口站两天,也算是出去玩了。”
林予淮瞪大眼睛,只听得他对保镖说:“看着他。”
夜晚的时候忽降暴雨,林予淮单薄的身躯被雨水无情拍打着,他紧握拳头,心里恨透了林骏。
他希望父亲死掉就好了。
从那之后,他下定决心,如果林骏死了,他一定不会去参加葬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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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那年,维多利亚港的风异常凉爽,他遇见了一个很重要的女孩。
此时的林予淮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沃顿商学院的学历已经可以为他的能力背书。
虽然年纪轻,但在林骏的培养下已经在商界小试牛刀过——开了个初创公司,吸引了一波天使轮投资,而后跟随父亲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进退得宜,谈吐风度。
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林予淮遗传得好,他确实是天之骄子,不但拥有了母亲绝世的相貌,还将林骏的那套经商头脑继承了下来。
一时间,这位商界新贵风头无限,成了富家小姐挤破头也要拿下的对象。
林染比所有人都主动,她也比所有人都单纯,当别人还在思考要从林予淮头上得到点什么的时候,林染带他逛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两人渴了,就在路边买鲜榨柠檬茶喝,饿了,林染回家蒸叉烧包给他。
林予淮起初没透露自己的身份,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这种过度殷勤的女人。
回到龙城后,林予淮不适应那里潮湿的阴雨天气,一连病了好几天,林染从香港飞过来照顾,他的额头烧得滚烫,林染守了他好几晚。
半夜的时候他又觉得冷,林染死死抱住他,用自己的身体给他取暖。
林予淮以为自己是小时候那只兔子,应该无人问津的。
“你为什么要来?”他问林染。
林染笑眯眯地看他,以为他烧傻了:“因为关心你。”
她面颊绯红,躲在他宽阔的胸膛内小声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