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三人就着合同讨论了很久。
方留虽然有着官方背景,但是能被选中伪装走私者,也是有其原因的。
最重要的,就是对方这讨价还价的能力,连林桂兰都很是叹服。
不过她们娘俩也不是盖的,紧守底线毫不松软。
最终,合同被彻底敲定。
按照单次五百为底线,每高出五百的数量,每款炸酱的价格都能再降下一毛钱,一直到九毛的底价为止。
这也确实是他们家的底线了,林桂兰原本不想给出这个价格的,是爹娘一致觉得,应该给人家实惠一点。
毕竟对方是她家现在最大的客户不说,还有着官方的背景,便宜点有利于搞好关系。
也是因此,林桂兰在面对方留的讲价时,那是半点不带让的,一口一个最低价,不能便宜。
鞠秀青也是一样的坚定,她心里还有些委屈呢。
早知道各处这么实惠的价格对方还讲价,那她之前就该听老闺女的建议,先给出个高价来,让他慢慢讲着玩。
方留一边在上面签着字,一边暗自感慨,“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毛主席说的没错,这妇女啊,别说是顶半边天了,我看是一整个天都能撑起来!”
林桂兰闻言挑眉,“方叔叔,要是您觉得这个价格不合适,咱还可以再谈谈的。”
方留签字的手一抖,另一只手抬起擦了擦额角不存在的冷汗,“不用了,哈哈,不用了。。。”
惹不起啊惹不起,这个小丫头也不知道从哪学的,嘴皮子这般厉害!
唉。。。想到此,方留心里又是一叹,这样一个人才不能推荐到部里,真是可惜了。
不过人各有志,方留尽管惋惜,也没有想要强压着林桂兰去按他所想的做。
也是因为他这一点,林桂兰才会在爹娘提出这个价格时,没有反对。
人都是这样,人敬一尺,我还一丈。
互相各有吃亏,又都有便宜可占,才是合作的长久之道!
就拿他们现在所签的这个合同来说吧。
时下国内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这个合同本质上也就是个君子协定。
林桂兰又让对方交什么代理金,是否继续遵守,端看个人良心。
所以说,在这方面,还是不要太过较真的好。
合同签订后,方留拿着他的那一份离开了。
走之前,他又给林桂兰娘俩看了一个证件本。
自然不是之前林过河看过的那个,而是证明他现在对外身份的证明。
其实方留的这个名字,也是他的伪装,真实姓名和身份,只有他的上级知道。
怕是只有他的任务彻底完成后,才有可能公开。
方留让她们看这个证件,是想告诉他们,之后可能有别人来替他取货,到时候对方就会出示这个证件本。
对于这点,林桂兰和鞠秀青都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仔细瞧过后,就将证件还给了方留。
合同敲定,林家也算是有了一个固定的销售渠道。
而且这个渠道的销量还不小,关键还稳定,起码在短时间内,林家作坊都不用控制产量了。
至于方留将货买过去打算怎么卖,人家没说,林桂兰也不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