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兰宜杀伤力一流,凭什么永远是傻逼亲人伤害真千金,她就不能提前反杀吗!
汪明月眼睛里生出恨意:“你说什么!”
阮老太太听得太爽了,当下伸手护着阮兰宜:“她又没说错,你就是个蠢货!要是有一点办法,谁想认你啊!”
阮老太太观察着这个新孙女儿。
她很满意。
虽然阮娇娇养得也是很好,很会讨男孩子欢心,但有点象儿媳妇汪明月一样,大小事拎不清,可能会让男人疼猫疼狗似的宠爱,但不会让男人敬重。
宠爱和敬重,是完全两概念。
前者,象是颜值粉,确实是能让男人主动给予很多东西,但必须是男人有的,甚至是男人多的,赐予你。
但后者,就是生命粉,是只要活着就能让男人持续性的奉献,他有的他没有的只要你需要。
力度完全不同。
这个新孙女儿,活得通透。
虽然三言两语,未知全貌,但能在乡下养得这么好,说话这么肆意妄为,却又有理有据,就胜过娇娇太多了。
可惜,没读过书。
想到这里,她厌恶地看了儿媳妇一眼,这个蠢妇,将家里这么好的苗子给人调包还不自知!
阮老太太一锤定音,“今天晚上先将就一下用旧床,向东,明天去订一张新床,挑些宜宜喜欢的新家具,东西都要全新的,家具也要用最好的。”
既然阮兰宜表现出她的能力和喜恶,那阮老太太就会全力配合,因为在老太太的眼中,她就值得这样的对待。
阮兰宜甜甜一笑,又万分的乖巧可爱,“好的,奶奶。”
阮老太太摸了摸口袋,又回屋,不多时出来,拿了一个厚厚的钱包,递给阮兰宜道:“这有一点钱和票,你拿着自己买些衣服用品,有什么缺得买不到的,跟奶奶说。”
阮兰宜接过来,甜甜一笑,灿如夏花:“奶奶。”
差不多一千块,还有各种票。
她真的不需要搞事业,什么事业比薅阮家人的羊毛还赚得快?
她才穿来几天啊,已经是七十年代的万元户了。
这赚钱速度,啧啧啧!
晚餐很丰盛,但阮兰宜吃得很斯文,但吃得不少,吃了两碗饭喝了一碗汤。
吃完饭阮娇娇被迫收拾房间。
她心里暗恨,但脸上还得表现出顾全大局的知书达理!
心里都要气吐血了。
这个女人命怎么这么硬!
先是向南哥提议,找个最脏流浪汉睡了她,再由阮家拯救她,让她感激阮家,到阮家乖乖听话献血,不找事,不争宠,任由阮家安排。
失败!
后来是王小草临走的时候告诉她,那个乡下丫头要是不乖乖听话,献血之后,就把她卖到山里去。
失败!
不行,她马上就要找凤之哥哥去,不能再用这种仁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