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的这种信任与尊重,让他生出“士为知己者死”的荣誉感。
他伸手,指向禁卫军中军大帐,斩钉截铁地说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若是我,就会派一支决死队,突袭敌军主帅大帐……”
此言一出,众参谋一片哗然,继而纷纷讥笑。
“荒谬!
你以为是过家家嘛?”
“对面中军有三万五,冲中军大帐是白日做梦!
”
“就是,一人一口吐沫就把你淹死了,决死个屁!
”
陆远眉心一凝,敲了敲桌子。
校长发威可不是哈喽凯蒂,作战室内顿时鸦雀无声。
陆远慢条斯理地说道:“你们还有没有纪律?总要让人把话说完,急吼吼的像什么样子?”
参谋齐刷刷立正:“校长训示的对,学生知错!
”
陆远随即笑吟吟地对奴儿哈奇说道:“不管胜败如何,至少你这法子提气,是男子汉大丈夫所为!
嗯,你接着说,为什么要这么打?”
奴儿哈奇再次被感动,举起拳头说道:“奴就是要让敌人明白,随时随地都会面临死亡和杀戮,一旦他们胆寒畏惧,哪怕后面有再多的官兵,一鼓可下。
”
他单膝下跪:“奴愿意担当决死队队正,不成功便成仁!
”
我靠,这不是就是“亮剑精神”嘛?!
陆远眼睛一亮,对奴儿哈奇大加赞赏,伸手将他扶起。
战场上,胜负的关键并非单纯的比人数比装备,而是人!
在座的学生参谋,讲军事理论讲经典战例,比奴儿哈奇高到不知哪里去了。
可,他们毕竟没有真实上阵厮杀过,因此想的说的都是纸面数据,故此,放不开惯性思维。
而奴儿哈奇就不同了,他自幼在白山黑水间与野兽搏斗,从铁与血的求生经验中,总结出战争的本质。
那就是,勇于挑战,敢向最强大的敌人发起进攻。
这样的英雄人物,可以被杀死,但,永远别想打败他。
“奴儿哈奇说得好!
”
陆远朗声夸赞,接着语重心长地对学生参谋叮嘱道:“既然我们穿上军装,就是军人,只有设法打败敌人,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
”
有人弱弱地问道:“校长,我不怕死!
可若敌人过于强大,咱拼光了谁去保护家人呢?”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就连奴儿哈奇也在茫然看向陆远。
“问得好!
但,无论多么强大的军队,都有自己的弱点,我只要找到弱点,就能击败他们。
”
“弱点?”
“对!
古语有云: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们要记住两条: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