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星龙说的那个菠萝事件,易礼诗是有印象的。
研一的时候,易礼诗这届的同学,为了拿绩点,几乎全员都选了啦啦操,除了班长和少数几个同学。
班长不选啦啦操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跳不了。
温敏也没选啦啦操,选的是女篮,因为她听信了她男朋友的鬼话,说要教她打篮球,对她进行特训,结果特训成果不是很理想。最后她们音院的女篮拿了个全校倒数,温敏的绩点只加了5分,还被对方球员给撞得摔了个大跤。
而选了啦啦操的同学,都加了2o分。
班长是个比较体贴的男孩子,在她们这群女同学下场去跳啦啦操时,还特地去给她们在体育馆外的小卖部买了几箱水和削好的盐水菠萝过来。所以她们跳完后回到座位时,便一人举着根菠萝在那里毫无形象地啃。
正对着主席台,啃得有点嚣张。
也不知道林星龙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姚樱子排练完,看到林星龙已经提前走了,表情有些挂不住,但很快她又开心了起来,因为礼堂门口又来了个男同学要约她吃饭。
“男人千千万,不行咱就换。”她冲着一众小伙伴眨了眨眼,施施然走了。
易礼诗对她很欣赏。
当然,还带着点羡慕。因为她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都有些阴盛阳衰,高中时读文科,班上男同学少,大学学音乐,男同学更少。而且艺术生里面吧,真的是十男九gay,所以她读到研二了也才找过一个男朋友。
现在跟段凯峰勾搭到一起,她一共要找3个男朋友的愿望估计短期内完不成了。
而且,她现自己有点不对劲。
她晚上在小摊上买煎饼吃的时候,忘记跟老板说不要放葱了——她很讨厌葱味,所以点菜的时候一定会千叮咛万嘱咐老板千万不要放葱。
这次她居然忘了。
因为她刚刚满脑子想的都是段凯峰回来那天她该穿什么衣服。
而真正到了他要回来的那天早上,她突然绝望地现,自己居然每件衣服都是旧衣服。精挑细选了半天,才选出一件稍微满意一点的。
中午在食堂吃饭,温敏笑了她半天,说她把睫毛刷成了苍蝇腿。
她拿出镜子一看,明明刷得很根根分明。不过温敏这话倒是提醒了她,待会儿要在B大忙活到晚上,别到时候晕妆了。
可是,烦人的墨菲定律真的是充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事你越想把它做好,就越会被搞砸。
从易礼诗忘记带伞出门起,可能就注定了今天晚上不会有一个美好的收场。
她没等排练完就提前走了,走到半途,突然开始下起了雨。她找了个便利店准备临时买把伞,付款的时候才现自己手机不见了。
幸运的是她的手机并没有丢。
她借着便利店的电话给自己的手机拨了过去,是林星龙接的。
原来手机不小心被她落在了礼堂。
林星龙今天又来了,这次他没带奶茶过来,带了几大袋水果,还有切好的果盘什么的,看起来心意十足,姚樱子看起来都快被他拿下了。当然,不是为了这点零食,而是他的态度太扑朔迷离,让人一眼看不透。
每天都过来送温暖,却从来都不等到最后。
没有什么比一个行事神秘的帅哥更令人感兴趣了。
但易礼诗却觉得,这男的是个pua高手,看起来温柔和善,但实际上挺难接近的,跟他谈起恋爱来患得患失应该是常态,因为根本就搞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 被他看上也不知道是福是祸,希望樱子能撑久一点。
他今天估计是要等樱子一起走才留到了最后。
易礼诗冒着雨又往回赶,一边跑还一边心疼自己今天化的妆,还有早上刚刚洗过的头,淋了雨头铁定变油了。真是流年不利,怎么会把手机给忘在礼堂呢?
她把这归咎在段凯峰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