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满月宴,刚才那红衣文官正是楚国如今的司寇——朱成英。
当时乱军冲破大徵皇城大门时,江槐序见过他。
但当他看清朱成英身旁那个浑身是伤,还穿着十分轻贱的女子时,江槐序整个人身子都气得发抖。
这本是沈嬴川故意安排的,但他还是装作无辜的顺着江槐序的目光看过去,然后解释道,“那是朱大人的侍妾,也是这次满月宴的功臣。”
他抬手指了指主座上那个穿金戴银的女人,“那是朱大人的夫人,她怀里抱着的就是那侍妾生的孩子。”
求你救她
江槐序眼中酸楚,他握紧沈嬴川的手稍微用了些力,但目光自始至终都在那侍妾的身上,“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两人相识一月有余,这还是沈嬴川第一次看见江槐序这般情绪失控的模样。
他回握住江槐序的手,依旧一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本王听说,她是当时被人从大徵皇宫里抢出来的,至于身份嘛……”
他故意没再说下去,就等着江槐序自己开口。
沈赢川在赌,赌江槐序是否真的毫无野心,赌他是否会为了骨肉至亲向自己献出他唯一的筹码。
宾客满座,朱成英满脸笑意的坐到了自家夫人的旁边,还兴致勃勃的从她手中接过了那个柔软的婴儿。
至于那银发侍妾,甚至连坐下的资格都没有。
江雁归原本已经习惯这样为人鱼肉的生活了,即使自己曾经是父皇母后掌中的明珠,但自国破后,她就被像商品一样送来送去。
她已经麻木了,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为几个男人生过孩子了。
风很冷,衣衫很薄,热闹的酒宴于她毫无关系,她的孩子现在也已经彻底与她无关了。
对于朱成英来说,江雁归不过是个生育的机器而已,甚至没给她休养的时间,孩子一生下来便继续让她陪寝……
酒过三巡,朱成英兴致到了极点,他发狠似的一把扯过江雁归的头发。
本还是想让她倒酒,但是江雁归一个没站稳,直接在跌倒时赚翻了桌上的菜肴,只听见“啪!”的一声,她苍白的脸上便已落下了朱成英的巴掌印。
“贱人!站都站不稳,真丢老子的脸!”说着又在她尚未痊愈的腹部狠狠踹了一脚。
此情此景,没有人来劝阻,因为大户人家打骂侍妾是常有的事。
宴会上,一个长相粗野的华服男子突然起身,他挺着肥硕的肚子,脖子上的翠玉珠链相互碰撞,发出嘈杂的声音。
他撸了撸自己那一簇小胡子,踉踉跄跄的走近,十分随意的捏起江雁归的下巴仔细打量,然后露出猥琐的笑容。
这人看了眼朱成英,问了句,“本汗出三万两黄金买你这美人,如何?”
朱成英从来不把江雁归当人,想当初,江雁归是朝中一位大臣为了贿赂他送来的,所以他对她一丝丝的感情,甚至是怜悯都没有。
朱成英笑着扶起地上的粗野男子,然后说了句,“可汗肯赏光来下官孩子的满月宴,哪里还需要买?只要可汗不嫌弃,下官便把这侍妾赠与可汗了!”
从头到尾,即使身上再痛,江雁归也没有半点要流泪的意思,她有她的傲骨,即使再被践踏也不会被折服。
但是那油腻男人捏起了她的脸,她只是往他身后瞥了一眼。
只一眼,思绪仿佛在顷刻间被抽离,回到了从前跟皇兄在御花园里玩耍的那些时光。
她最敬重的王兄如今看起来瘦了许多,更讽刺的是,他被打扮成了美娇娘,跟自己一样成了这些权贵的玩物。
从见到江雁归的第一眼,江槐序便眼酸的厉害,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自己最疼爱的亲妹妹,他甚至没发觉此刻的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昔年,一身绫罗绸缎,头戴珍珠宝石的小公主开心的坐在御花园的秋千上,她一边玩着手里的风车,一边回头笑盈盈的看向在身后耐心推自己的皇兄。
“皇兄,你以后会做皇帝吗?”女孩儿眨巴着宝石般善良的眼睛,稚嫩的声音就跟春日悠扬的曲调一样回荡在江槐序的耳边。
那时他说,只有这世上最贤明的人才能做好皇帝,而他,只想做一个能保护雁儿的好哥哥。
那时江雁归还不满十岁,她虽然还不太懂江槐序的话是什么意思,但依旧认真的点了点头,在秋千上笑着朝他说道,“皇兄是最好的哥哥,雁儿最喜欢皇兄了~”
昔年旧忆此刻就像挥之不去的梦魇一样缠绕在两人的脑海里,但讽刺的是,江雁归从始至终都相信和热爱着自己的皇兄。
可国破家亡的那一刻,江槐序却没有履行好保护妹妹的诺言。
他攥紧双拳,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心疼和愧疚,这一次,他只想救她。
好在江槐序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所以这伪装还需披着……
他双手捧起沈嬴川的手,恳求道,“救她,求你。”
沈嬴川神色复杂的看着他,他没故意问这侍妾和江槐序的关系,只是镇定的说,“序儿,那可汗与楚国有利益关系,我激怒他没有任何好处。”
江槐序似乎早就猜到了他的回答,所以并没有太失落,他凑近沈嬴川的耳边,小声说了句,“我给你,你最想要的宝藏。”
沈嬴川有些楞,因为这结果来的比预期容易了太多,还是说他真的如此看中至亲?
见他不应,江槐序直接拔下头上的玉钗,用尖端抵在了自己的脖颈处,眼看着尖端立刻要刺进他的皮肉里,沈嬴川甚至来不及思考,赶紧伸手握住了那锋利的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