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听呀!再唱一首!”
“再唱一首!别这么快走呀!”
有个客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束花,跑上台塞在席方雨手里,还抢过话筒说了一句:“我代表所有的朋友们,请求你再唱一首。”被他这么一搅和,不用说,场景更热闹了。
“怎么办?”席方雨为难的看向郑义,老实说,他真的不想站在这么显眼的地方,世上合适于站在这里的人何其多,为什么偏偏是不出众的他?
“当然是应观众要求了,你看老板也这么说。”郑义闲闲一指,果然见经理正对他们打手势。
“可是,我不行……”情不自禁的,眼睛又瞟向了右腿。
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郑义有些撮火:“看什么看?这世上的瘸子又不止你一个,你以为谁会看你?我告诉你,大家鼓掌是为了你的歌,除了你自己,没人会去盯着你的腿瞧!”
一句话脱口而出,看到席方雨泛白的脸色,才惊觉自己的话说重了。道歉的话不会说,顿了顿,拍拍他的肩膀:“你是男人吧?那就拿出点男人的魄力来。算在角落里算什么英雄?让大家看看,你虽然腿瘸了,却比大多数人站得更直、站得更稳、站得更高!看看,大家都等着你呢。”
顺着郑义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双双热情的、真诚的眼睛正充满期待的注视着他。那眼中,绝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与嘲笑。
“加油!”
再次拍了拍席方雨的肩膀,似乎要借这一拍之力把勇气传给他,郑义摆摆手,留下席方雨走了。
下意识的默默肩膀,那上面似乎还有郑义手掌的余温,忽然间有些明白,也许郑义最初推他上台,就有目的的。
心弦似乎被一只手轻轻扣动,暖流随着血液转遍全身,再抬起头的时候,自信的微笑偷偷爬上了脸,拿起话筒:“谢谢大家的支持,既然大家喜欢听,我就不怕献丑再唱一首。”
“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一刻偎着烛光让我们静静的渡过
莫挥手莫回头当我唱起这首歌
莫挥手莫回头当我唱起这首歌
怕只怕泪水轻轻的滑落
愿心中永远留着我的笑容……”
抬眼望去,人群中郑义正鼓励似的向他微笑,不自觉的,也回以一笑。
义哥,谢谢你,真的,谢谢!
吧台前,小唐揉揉眼睛:“奇怪,阿义,我觉得小雨在发光呢。”
“傻瓜。”郑义白了他一眼,转头继续看台上。不能否认,这时站在台上的席方雨,跟初见面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好像一颗遗落在土中的珍珠,擦掉了表面的灰尘,终于露出了晶莹的本质。
这才是真正的席方雨吧!
十九
“给我一杯酒。”
“好的。”
没有抬头,熟练而又流畅的一连串动作之后,高脚杯已经准确的摆在对方的面前。
“慢用。”
熟料,酒杯又被推了回来。
“这是请你的。”
“啊。”这一次,席方雨终于把目光投诸在对方的身上。
这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面目说不上英俊,但很有味道,用流行的话说叫有型,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一种叫气质的东西。他无疑是很适合穿西装的,一套剪裁合体的西装完美的衬托出他修长的身躯,显得庄重又不失潇洒,突兀又和谐的同酒吧的气氛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