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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页(第1页)

“幸运兔脚收购计划?”三三两两的平民聚集在哨兵岭的主塔旁热议,今天一大早,民兵就在整个营地内宣传这个由希望小姐带来的新项目。

担心口头表述不够清晰,凡妮莎还让人在哨兵岭主塔的正南方贴了一个告示,平民大部分都来观看,有识字的就给周围人解释。

幸运兔脚肯定不是兔子的脚,西部荒野这个鬼地方兔子早死绝了,只有在北方靠近暴风城的艾尔文森林能看到一些兔子。

他们这次属于挂羊头,卖狗肉。说是兔脚,实际凡妮莎使用的是狼脚。

西部荒野的狼太多了,漫山遍野,到处都是!

什么?德鲁伊爱护动物?别逗!德鲁伊都拒绝了她,再爱护也没用。

更何况艾泽拉斯世界的狼太多太多了,前世玩游戏,从1级就开始杀狼,杀到120级,还有对应的狼给你杀呢。

现实没那么夸张,但西部荒野的野狼也到了不得不杀的地步。

凡妮莎就准备让平民们去杀狼,每杀一只狼,除了尸体能带回来填饱肚子以外,狼爪子还能交给她,制作成精致的‘幸运兔脚’卖到暴风城去!

盗贼们都是作假制假的好手,狼爪子经过一番处理,和真正的兔子没区别,卖给暴风城、卖给地精和矮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是只有东方人才迷信,其实西方人也迷信,幸运兔脚的传说比稣哥的传说还要久远、还要庞大,很多人都相信,随身携带兔脚能给自己带来好运。

谁会拒绝好运呢?这东西根本不愁销路,收上来多少,她就能卖掉多少。

平民们只要把狼爪子交给她,就可以换五十个铜币。

当然了,她不建议平民领取现钱,现在在西部荒野这个鬼地方,即使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她会根据平民上缴狼爪子的数量另外提供一种叫做购物券的东西,购物券有不同的面值,对方用购物券可以购买她这里的物资。

她的物资种类很多,各种食物、衣服、药剂、武器、宠物,应有尽有,为了让自己这个自封的哨兵岭军需官更像样子,她甚至联系地精,准备弄两个坐骑过来

当一个消瘦的中年人带着狼爪子回返,并从凡妮莎处换取了一大袋粮食的时候,平民们的兴奋再也无法抑制了。

他们开动脑筋,利用团队合作与设置陷阱等方法,开始捕杀哨兵岭周围的野狼。

凡妮莎的小马车变成了七辆马车加在一起的商队,几个形象不是那么猥琐的盗贼也跟着她来到哨兵岭。

假装自己是一个认真负责的npc军需官,只要平民拿着购物券,她都会优先提供对方需要的物资。

缺乏武器?我们有!矮人打造的利器,只要五百点!杀十只狼就够了。

受伤了?这个有优惠,知道我手里的这个是什么吗?告诉你,听好了,这个东西叫绷带!只要缠上,伤就好了!留着不用还能传家,保质期极长,优惠价,三百点!

什么?没有优惠券怎么办?去杀六只狼吧,勇士!

肝就完事了

在金钱和吃饭的双重刺激下,哨兵岭原本死气沉沉的平民们焕发出了不一样的光彩。

不过他们对那些标着天价的宠物、盔甲有点看不懂。盔甲还算清楚,良好的盔甲那就是一条命啊,在这个生产力严重落后的时代,一套盔甲能当做传家宝子子孙孙传下去,贵点可以理解,可那些天价宠物是干什么的?

他们完全无法想象,自己辛辛苦苦和野狼搏杀,之后拿这个什么购物券去换一只宠物时的表情,这东西有什么用?总不会拿来吃吧?

“一群土鳖!”凡妮莎暗自骂了一句,眼看不受市场欢迎,她又把自己骗出来的小鱼人们送了回去,这东西小时候还是挺可爱的,声音又脆又萌,哇啦哇啦叫起来特别好听,可惜这帮人不识货。

宠物遭到市场冷遇,但是粮食和武器卖得却异常红火,风险投资公司那边的地精已经不伐木了,现在天天加班加点给她打造武器,害得附近几个巨魔部族异常紧张,都以为地精要进攻他们呢

大多数平民也不傻,在粮食和武器之间,他们一般都优先选择武器。

哪怕自己出去一趟毫无收获,但自己手里有武器,旁边一个傻子换了粮食,这不就可以嗯,对吧?可以大家平均一下!

哨兵岭的治安在以一个夸张的速度下降着,为了维持秩序,老骑士又招募了一些年轻人进入自己的民兵部队。

原本三百人的队伍,现在扩充到了三百五十人。

之前都是布甲、木剑,现在有了凡妮莎这个自封的军需官,哨兵岭也算是鸟枪换炮了,他们百分之七十的人都在工作之余出去杀狼,然后到她这边换上了皮甲和铁剑。

剩余那百分之三十也由老骑士做主,全部赊账,算是完成了民兵的大换装。

凡妮莎同样以最近治安不好为由,把她命名为希望商团的队伍扩充到了五十人。

这其中有哨兵岭的本地人,也有她所谓在外界雇佣来的护卫,地精赫利克斯。破甲就堂而皇之地走进哨兵岭,凡妮莎客串军需官,他就负责修理装备并提供天价炸药

兄弟会的地道挖得很快,每次凡妮莎的货物卖完,她都往北面走,好像去北方进货一样,完全无法让人把她和南方的兄弟会联系到一起。

在哨兵岭待四天,随后三天是进货和运输的时间。

周一清晨,她又会带领商队来这里收货。

一个月内,她四次经过哨兵岭,每次都把食物和武器卖给这里的平民,同时拉走在平民眼中毫无价值的狼爪子。

慢慢的,希望小姐的好名声就开始在平民中快速传播,人们遇到问题会优先选择找她主持公道。

老骑士有点坐不住了,他倒不担心民心的问题,在他的固有观念里,根本就没有民心这个词!平民对他是爱是恨都无足轻重,哪怕所有人都站在他的对立面,大声呵斥让他滚,他也会坚持自己的原则,挥剑奋战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圣光,不是为平民。

只不过民兵依然很感谢他,考虑到老骑士之前为了招募民兵,卖掉了自己的盔甲、战马和宝剑,他们集合手中的购物券,在凡妮莎那里兑换了一件名为‘银鳞胸甲’的半身甲送给老骑士防身。

说实话,老骑士很感动,凡妮莎也很感动。

五个金币一件的银鳞胸甲!这帮人的消费能力实在是太惊人了。

五个金币就是五百个银币,或者说是五万个铜币。

而她给狼爪子的定价是五十铜币,也就是说这帮人杀了一千只野狼!

真能肝啊!本来就是公平交易,她不会因为鳞甲加强了老骑士的防御力而不卖,痛快地把这件半身甲交给了众民兵。

之后鳞甲就被送到了老骑士面前。

老骑士很感动,作为一个严格自律的骑士,他不应该接受下属的礼物,这不符合骑士守则,可惜众人力劝,他实在推辞不过,只能接受这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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