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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章(第3页)

时时刻刻不受拘束,丝毫不在意自己的问题是否和这场婚礼有关,他喜欢她这样,真实而自由,向他展露全部的自己。

他为她挡住开向心脏的那一枪,她为他缝合贯穿成长期从未愈合的伤口。

他们本就紧密相连,无法分割。

“因为我天生喜欢叛逆又难掌控的,”例如狐狸,例如总裁办那些娇贵的花,例如她,他说,“所以我爱上

你,是命中注定的吸引力。”

所以即使不记得,也不会走散。

路栀启唇,但怔了下,没有出声。

戒指被推到指根,属于他们的婚姻,在此刻完全地、丰沛地、在任何维度抵达圆满。

“好了,”他勾唇提醒,“傅太太。”

路栀揉了揉耳朵,然后说:“想叫很久了吧。”

她太娇贵,提前说明日常佩戴的钻戒不要太重,否则她怕傅言商会找来世界上克重最大的钻石,很不日常。

最终抵达她手上的这枚,净重整整21克,因有个说法,说21克是灵魂的重量。

这枚钻戒

(),在卡地亚首席设计师的图稿里,拥有更浪漫的中文翻译——

我爱你,以我的灵魂起誓。

*

婚礼结束,当夜,路栀不知是刷到什么,掀开被子就准备下床。

傅言商抬头看一眼,已经十二点了。

“去哪儿L?”

“他们说今晚有流星雨,这儿L是郊区,应该能看见。”路栀已经在穿鞋了,“我去看看。”

他笑:“谁婚礼当晚熬大夜出去看星星?”

路栀很坦然:“我啊。”

他跟她一同起身,路栀问:“你不睡吗?”

“陪你。”

木质的阳台在脚步声中发出低缠吱呀的声响,有种回归纯粹的意趣,路栀一开始喊得那么带劲,结果没等一会儿L就困了,对着黑漆漆的天空,枕在他肩膀上,跟他随口闲聊:“我想起来个事儿L。”

“嗯?”

“之前在祖宅的时候,就是我俩闹别扭之前,我在书架里看到你爸爸写给妈妈的信,我那时候忽然觉得,是不是有人生来就很会爱人。所以那时候也会想,”她停了停,“我感受到的那些,到底是你随便一给就显得很充沛的关心,还是真的——”

他在此刻打断。

“我是天生就擅长爱人,”他说,“但我的爱不是对谁都会打开。”

“爱是有开启条件的,宝贝,你是其中的必要条件。”

一直在想的一个疑问被解开,她点点头,含糊不清地给自己脸上贴金:“所以你爱我爱得发狂。”

他笑起来,“是这样。”

她又跳到下一个想法:“不过你说……要是美国那时候,我真记得你了,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在一起了?”

“不好说,”他也随口道,“我不做人不就行了?”

“……”

“那你会在我十五岁的时候陪我出来看星星吗?”

“不会。”

她嗤了声,还没来得及开口,听到他说,“我二十四岁才回国,你那时候应该是十七岁。”

她噢了声,“十七岁,也行。”

“十七岁还是太小了。”

“……”

“也对,”她说,“我十七的时候你都二十四了,是有点老了。”

他笑一声,正想跟她算账,看到她已经困到不行,眼睛闭起来,枕在他肩膀上昏昏欲睡。

“不看星星了?”

“再说吧,”她含糊不清地说,“反正以后还有时间。”

反正还有很多个以后。

岁月迢迢。

而我爱你,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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