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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互诉心声(第1页)

一场闹剧结束了,众人的酒兴也被彻底搅没了。作为东道主,阿斌有些尴尬,他想安排大家去酒吧坐一会,但除了马军,其他人都说要回家了,最后也没能组织起来。

李默谢绝了阿斌要派车子送他们的好意,决定跟马军步行回土瓜湾。尖沙咀的夜晚,灯红酒绿,人流如梭。街道上,不时能听见酒吧里传出的动感音乐,以及狂欢的野性的叫唤。这里,曾经是华人禁足的军事专用区和欧籍人士居住区,而如今,则是九龙最热闹繁华的商业区。

由于时间还早,两人并没有走最近的路线,而是沿着海边的大道信步而行。相比街道上的纷扰,海边要宁静许多。两人沉默着往前走,只有海风轻柔地吹拂着他们的肩头。他们走过半岛和九龙酒店,走过天星码头广场,来到九龙火车站。李默望着钟楼,他突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与白天相比,夜晚的时间似乎要走得更慢一些。

远处,灯光璀璨,正是香港最繁华的区域,港岛。其实港岛离得很近,坐个渡轮就过去了,可李默却总觉得那里很远,像是另一个世界。李默回过头,见马军也在眺望远处。夜色中,分不清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是向往还是迷茫。

两人沿着海边,一路往东,渐渐走出尖沙咀,来到了红磡地面。在一所中学前面,李默停下了脚步。

马军看着云天中学四个大字,问道:“怎么啦,你之前在这读书?”

李默摇摇头:“没有,我妹妹在这上学。”

马军愣了愣,上前一步揽住了李默的肩膀,边走边说道:“一直都没听你说过家里的事情,我也没问,今天晚上怎么样,跟我讲讲。”

李默点点头,便将他如何来香港,跟着刘叔去投亲,又如何组成四口之家。在讲到妹妹蒋心怡时,他心情好了许多,笑着说小丫头如何贪吃,又讲述自己又如何四处打工,赚到钱后做红烧肉给她吃。他沉浸在自己的讲述中,等他回过头来时,这才发现马军已经泪流满面。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马军,马军慌忙擦掉脸上的泪水。李默问他怎么了,马军却不说话,好一会之后才说,他也有个妹妹,但他这个做哥哥的,并没有能力保护好她。说完这句话,马军蹲在了路边,泣不成声。

李默在马军家住了几個月,从来没听说他有个妹妹。突然,他想到了晚饭前在街上摆摊的那个小姑娘,当即问道:“那个背着个孩子卖手帕的小姑娘,是你妹妹?”

马军在李默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擦了擦泪水,长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始讲述起他的家事。

“我父母是潮州人,39年逃难来的香港。我是在1941年出生的,那会正是日本人入侵

香港的时候。父亲给我起名为马军,是希望将来我能成为一名保家卫国的军人。抗战胜利后,父亲在港岛的上环开了间杂货店。

父亲待人和气,做事又讲诚信,很快便赢得了周边居民的好感和信任,生意日见兴隆,不久便将杂货店扩大为百货批发商行。父亲朋友多,那时候家里经常有客人来玩,父亲给客人泡茶,讲生意,母亲则买菜做饭,招待他们。听母亲说,父亲乐善好施,还经常借钱给一些生活困难的朋友。

我十二岁那年,父亲因劳累过度,得了肺病去世了。就这样,顶梁柱塌了,母亲带着我和妹妹不知如何是好。那时,父亲的生意正在扩张期,钱都投在里面,可父亲一死,生意成了别人的,我们只分到了一笔很少的股权转让金。生意没了,又没有多少存款,就这样,家里的情况很快便一落千丈了。

那时我虽然只有十二岁,却也懂得了人情冷暖。那些曾经得了父亲帮助的人,后来都没有再出现过,那些向父亲借了钱的人,更是躲得没个影踪。母亲没有办法,便带着我和五岁的妹妹搬到了工厂林立的土瓜湾。

那段时间,母亲白天去工厂干活,晚上点灯熬油做针线,赚取微薄的薪资养活我和妹妹。后来母亲摔伤了腰,不但没赔到钱,还被厂里辞退了。眼看生活再没法子改善,母亲便把妹妹送给了别人家养。为此她日日伤心,夜夜落泪,眼睛便留下了病根。

可即便如此,生活也依旧艰难。母亲不能久站,走路也不利索,根本找不到工作,便让邻居帮忙拿一些手工做,从早做到晚,腰疼得几乎站不起来,眼睛里的光也越来越窄。于是,我便不顾母亲的阻止,毅然退了学,出去找活干。

这几年,我闲来无事就去找那些曾经问父亲借了钱没还的人要债,而那些人的态度,每次都让我怒火中烧。他们的生活水准要比我和妈妈好十倍,可他们却跟我哭穷,说工资不涨,物价太贵,房租太高,好点的学校学费高的吓人,又说从来都没有忘记借的这些钱,可这过日子哪哪都要花钱,实在是入不敷出,没有余力可以用来还债。

我经常去九龙探望妹妹,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发现13岁的妹妹肚子居然挺着个大肚子,这让我如遭雷击。在我的逼问下,养父母声泪俱下地讲述了妹妹的遭遇。妹妹的养父之前在一家转口贸易公司当职员,香港解放后,百业复兴,但他们公司却在走下坡路。

一连几年,他的薪资微薄到无以养家。两年前,妹妹便出去做住家帮佣,平常住在人家家里,周末回家一次。小丫头平时不爱说话,回来问起她情况,也只说挺好,直到她养父母发现她肚子大起来时,她仍然懵懂无知,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情况。

原来就在她刚去没多久的一个夜里,那个雇主就进了她的房间,用手捂住她的嘴巴,然后强暴了她。那禽兽威胁我妹妹,让她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杀了她,还要杀了她父母。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两年……。”

在说到这里时,马军的声音因压抑的愤怒而颤抖,他紧紧攥着拳头,眼中的怒火炽热而滚烫。李默的心中一片悲凉,他轻轻搂住了马军的肩膀,木然地望着前方的黑暗。

过了一会,马军渐渐平静下来,这才继续讲述他妹妹的事。妹妹的养父母在得知这个事情后赶紧报了警,警察登记后便让他们回去,说等有了消息会通知他们。然而等了一个礼拜却杳无音信,他们去警署询问,警察说已经把这个案子转到律政署去了,他们又跑到律政署,好不容易找到负责人,那人告诉他们,律政署经过讨论,决定不起诉,理由是,这种事情真弄到法庭上,对孩子的将来不利。

养父母说他们不能就这样放过这个禽兽,而且如此姑息,岂不是纵容犯罪。可警察并不听他们的,也不需要别人来教他们做事。第二天,马军找到了那个雇主,打断了他三根肋骨。那人报了警,马军被关押起来,当时说要被判三年以上刑期。

他让妹妹的养父去找了坤叔,坤叔在了解了这件事情后,帮他找了律师。律师起诉了那个人,那人怕将丑事曝光,答应和解,并且承诺在孩子出生后会支付抚养费。就这样,马军在里面呆了两个月,就是坤叔让李默接替他写黑板的那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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