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到做到,方暮果真没下来床,他说他腿软得要死,腰也很酸,并以此为借口支使我背他去上厕所,我把他抱到马桶上,他让我转过身,不许看他尿尿,我只想嘲笑他,“都看过多少次了,你还害什么羞”,方暮坐在马桶上别扭地大叫道,“反正你不许偷看!”
我又把他背回去,准备给人按按腰,为了我以后的性福着想,我可不想弄坏了这只色猫,但我忘了一件事,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方家要把方暮接回去住,方暮现在正拿着手机跟他爸爸,也就是我岳父聊天。
方暮噘着嘴抱怨道,“爸,我不想回去了,我腰好酸哦”,说完还看了我一眼。
我正在给他按腰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得了便宜还卖乖,说的就是方暮这种人。
“为什么会腰酸?我老公弄的啦,他说要把我”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话题的危险性,一把捂住了方暮的嘴,用气声警告他,“不许乱说话!”
方暮看似乖巧地点了点头,我一松手,他立刻大声说,“我老公说要把我弄到下不了床啦”,说完还咯咯笑了几声。
“老公,我爸说要跟你说话”,方暮把手机递给了我,我严重怀疑我的岳父大人现在恨不得要杀了我。
我接过手机,尽量做到语气恭敬,‘“喂,爸,好的,周末我和小暮一起回去”,岳父大人头一次要求我和方暮一起回去,估计是他听到了方暮说的混账话,想好好教育我一顿,让我千万别欺负了他们家的宝贝儿子。
“我和爸说了好几次要和你一起回去,他还不让,这次终于可以了,老公,我好开心啊!”方暮看起来是真开心,恨不得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滚两圈,他是开心了,那他知不知道我马上就要遭殃了。
虽然我很烦躁,但我和方暮一起回了方家,我岳母去世得早,我岳父对我的印象也并不算好,听说当初他给方暮找的相亲对象都是温和敦厚的类型,方暮貌似一个也没相中,也不知道我爸用了什么手段,硬生生把我的资料给塞了进去,结果我这个糙人倒成了他们方家的女婿,虽然地位还得排在他们家的狗之后,cy好歹也是受到方家人喜爱的,我的话,大概除了方暮,没有人会待见,我这个人最不擅长的就是伪装和掩饰,即使是在方家,我也没有假装成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
餐桌上的气氛还算和谐,方暮喜欢吃虾,正在笨手笨脚地剥虾中,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粗鲁地抢过了他的盘子,“拿来,我给你剥”,自我们结婚后,不,应该是自我们相亲开始,这种事情就发生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我们第一次出去吃饭,方暮就展示了他拙劣的剥虾技能,我替他剥虾,不过是因为我看得心烦,这一年多过去了,他是丝毫没有长进。
我把剥好的虾扔到他的碗里,他随手拿起一个来举到我嘴边,“老公你也吃啊”,他固执得很,要是我不吃的话他能一直举着,我只好张开嘴,含住他柔软的指腹,把虾叼在了嘴里,突兀的咳嗽声突然响起,我才惊觉这不是在我自己家里。
但我岳父并没有急着找我麻烦,吃完了饭,他人就消失在了二楼,而方暮又开始拉着我看起了电视。
他整个人都挨着我,恨不得能倒在我怀里,周围还有佣人在,指不定哪个就是我岳父的眼线,我只想让他坐正,手刚碰到他,他就顺势直接躺在了我腿上,像是他身上就没长骨头。
我咬着牙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应了一声,一个翻身,就把脸埋在了我小腹的位置,像个痴汉一样深吸了一口气,“老公,你身上好香哦。”
我注意到周围的佣人们若有若无投来的视线,干巴巴地解释说,“香什么香,洗衣液的味儿,跟你身上一样。”
“不一样的!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老公,我好喜欢你哦。”
方暮不是第一次说这种话,在我们相识一个月后,他就突然跟我告白,“李朝,我好喜欢你哦,你喜欢我吗?”
我一下就愣住了,而我的做人底线让我没办法欺骗一个傻子,我只能实话实说,“对不起,我们才认识一个月,我没办法立刻喜欢上你”,而且我敢肯定我和方暮之前并没有见过,仅靠一个月滋生起来的爱意和喜欢,又能有多少分量呢?
方暮只消沉了一小会儿,很快就振作了起来,“唔,没关系,虽然你还不喜欢我,但我爸爸说了,只要我喜欢你就够了,我们结婚吧!”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但就是因为这样的强盗逻辑,把我和方暮的余生捆绑在了一起。
方暮抱着我的腰,闻了我的衣服一会儿,突然又坐起了身,他总是想起一出是一出,“老公,走!我带你去看看我的房间!”
我长出一口气,总算是解脱了,跟着方暮上了楼,方暮的房间布置的很温馨,我觉得有点太温馨了,我上小学的小侄子的房间也不过如此,床头上摆满的玩偶清楚地告诉我,住在这里的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
“你想看我小时候长什么样吗?”方暮兴高采烈地蹲在地上,打开了床头柜的门,哗啦一声,里面塞着的东西全都争抢着往外挤,各种小本子,小贴纸,铅笔橡皮撒了一地,像是好不容易才得以重见天日,我很怀疑这么多东西是这么塞进那个小小的床头柜的。
方暮终于从里面扒拉出了一本旧相册,他指着一地杂乱,郑重向我介绍,"这些都是我给我哥哥买的,不过他好久都没回家了,我都没法送给他",说完还愁苦地叹息了一声,不知道的恐怕还有以为他哥只有三岁,才会喜欢这些东西。
我岳父曾经一脸骄傲地指着方家的全家福,向我介绍过方暮的哥哥方楚,这位高材生只比方暮大两岁,正在国外知名大学攻读医学博士学位,可见脑子之好使,总之跟方暮是天上地下,天差地别。
方楚在方暮和我结婚的时侯也没有出现,只是千里迢迢寄过来一枚价值百万的天鹅胸针,方暮把胸针别在自己的白色礼服上,逢人就要炫耀,光芒四射的钻石配上方暮那张脸,好像真的把他变成了一只高贵优雅的白天鹅,当然,前提是别让他说话。